今年以來,我省轄區已連續發生多起因船舶超載導致沉船的水上交通事故,雖經有關海事部門全力救助,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船舶超載已成為當前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隱患。常州市地方海事部門在6-7月將深入開展運輸船舶超載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有關問題解答如下:
問:運輸船舶嚴重超載的標準是什么?
答:船長40m以上的船舶裝載干舷不足200mm的;船長40m以下的船舶裝載干舷不足150mm的,特別是對進入長江水域的船舶,裝載干舷不足300mm的(船舶核定干舷小于此標準,以核定干舷為準),均為超載船舶,必須卸載后簽證放行。
問:對運輸船舶超載的處罰如何?
答:對超載船舶的違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對在2個月內存在2次以上超載運輸行為的船舶,依法從重處罰,并通過“海事現場監督業務管理系統”,對此類船舶建立黑名單,加強跟蹤監管。對于船舶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行為、配合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可根據《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從輕或減輕處罰。
問:此次專項整治的具體要求如何?
答:常州市地方海事部門將在6月至7月深入開展運輸船舶超載專項整治活動,采用源頭管理、中間堵截、目的港查處的方式,全線聯動,從嚴從重打擊運輸船舶超載行為,營造常州內河安全運輸的良好氛圍。
問:檢查對象、重點及方式有哪些?
答:檢查對象:在我市轄區航行、停泊、作業的所有運營船舶。
檢查重點:砂石運輸船。
檢查方式:主要依托船舶始發港、途經港、目的港和船籍港。始發港要加強源頭管理、嚴把關口,嚴防船舶超載出港;途徑港要加強巡航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船舶超載航行;目的港要嚴肅查處船舶超載行為,提高執法威懾力和船舶違法成本;船籍港要加強船舶證書的核發、換發和補發管理,徹底打消船員僥幸心理;海事管理機構要持續加強船舶監督管理,全面落實《船舶超載運輸長效管理機制實施意見》和各項安全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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