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時間是什么時候?
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3月6日。
2、2023年度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是多少?
根據《關于調整2023年度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等事宜的通知》(常人社發〔2023〕7號),自2023年1月起,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暫維持2022年12月標準不變,即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4250元執行,上限按22470元執行。
待2023年度省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正式標準公布后,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再按新標準執行。
3、完成2023年度繳費工資申報后,新的基數何時開始啟用?
繳費工資基數將會在下一個結算期生效。
2月10日至3月6日前完成工資申報的,將于3月份啟用新基數,1月和2月的繳費基數不作調整。
4、用人單位已完成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醫保繳費工資基數還需要再次申報嗎?
醫保部門通過與人社部門數據共享的方式自動獲得參保職工2023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用人單位可無需再次申報醫保繳費基數,共享繳費基數將于3月份啟用。
5、醫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完成后,如何進行確認?
繳費工資申報完成后即可登錄江蘇省醫療保障局網上服務大廳,通過“業務查詢——單位花名冊查詢”模塊查詢核對確認職工繳費工資基數。
6、用人單位核對繳費工資申報有誤或共享數據不一致,怎么辦?
用人單位可在當前申報期內重新進行醫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調整。
7、單位申報2023年度醫保繳費工資基數時,填寫職工繳費工資需要取整嗎?
需要取整,填報金額以元為單位四舍五入取整數。
例1:
張先生2022年全年都在崗,全年工資收入為80000元,80000/12=6666.67元,需要填寫的月工資是6667元。
例2:
李女士2022年11月才入職,11-12月工資收入是8505元,8505/2=4252.5元,需要填寫的月工資是4253元。
8、2023年度醫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的人員范圍有哪些?
用人單位當前所有在職職工均需進行醫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
9、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如有低于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或高于繳費工資基數上限的,如何申報?
按實填寫,不應按照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或上限直接填寫。
10、《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中“年度”“參保人數”“繳費工資總額”分別填什么?
《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中“年度”填寫2023年;
“參保人數”填寫本單位2023年2月在職職工人數;
“繳費工資總額”填寫本單位本次申報的2022年工資總額,為《常州市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申報明細表》的匯總數。
11、在網廳進行醫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時,如果選擇的開始年月為2023年1月,會自動進行補收嗎?
不會。醫保系統對已經結算的月份不會進行自動補收,新基數將會在下一個結算期后生效。
12、用人單位申報的員工醫保繳費工資基數與當前月工資一致,是否可以不填寫?
需要填寫。
13、2023年度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繳費費率時間段是什么時候?
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4、哪些人群可以享受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繳費費率的政策?
全市職工醫保用人單位、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
15、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繳費費率具體降幾個點?
全市職工醫保用人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下調1個百分點,由8%下調至7%。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繳費比例階段性下調1個百分點,由9%下調至8%。
16、職工醫保繳費費率降低了,繳費基數上下限有變化嗎?
《關于調整2023年度職工基本醫療、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等事宜的通知》(常人社發〔2023〕7號)規定,自2023年1月起,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暫維持2022年12月標準不變,即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4250元執行,上限按22470元執行。
待2023年度省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正式標準公布后,全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再按新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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