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問一:網約房與旅館、民宿、出租房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回答:網約房與旅館的主要區別是住宿空間和形式的不同,旅館是證照齊全、集中式管理,有公共空間、通道,設置前臺并配備保衛人員,旅客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都可以訂房和支付,交易一般均在前臺實現。網約房則是房源分散,無消防和特種行業許可,無前臺,旅客只能通過互聯網電商平臺訂房,在線上支付費用。但是由于網約房與旅館都是按日或者按小時提供住宿服務,兩者經營性質相同,因此在治安管理上,網約房按照旅館業的規定,納入特種行業實施管理。
出租房和網約房的區別主要是居住時間,線上接受訂單、按日或者按小時提供住宿服務的為網約房,簽訂租賃協議、按月或者按年出租房屋給承租人居住的則為出租房。
民宿是指位于鄉鎮(不包括城關鎮)、村莊,利用村民自建住宅進行改造,為消費者提供住宿、餐飲、休閑娛樂、小型零售等服務的場所,一般將旅游景區周邊,提供住宿服務的村民自建住宅定義為民宿。
提問二:在微信和抖音上發布的房源是否屬于網約房?
回答:微信是網絡社交平臺,抖音是網絡直播平臺,都不屬于具有發布交易資質的互聯網電商運營平臺,所以在微信和抖音上發布的房源不屬于網約房。網約房經營過程中,如果在網絡社交(微信等)、網絡直播(抖音等)信息網絡活動中發布房源、預約受理或者沒有通過互聯網電商平臺預約,直接線下接待人員上門入住或續住的,都屬于非法經營旅館,將依據《江蘇省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提問三:旅客入住網約房時,應當注意些什么?
回答:廣大旅客通過互聯網電商平臺預定網約房后,需要經網約房經營者、網約房電商平臺實名登記核驗后入住。入住時要注意以下幾點:(1)查看房門顯著位置是否張貼蘇安碼、網約房標識,是否為正規的網約房;(2)了解疏散通道樓梯與入住房間的方向及位置,熟悉房間內消毒面具的使用方法;(3)檢查房間內物品是否有損壞,有無隱藏在暗處的攝像頭,以防隱私外泄;(4)入住期間,請遵守社會公序良俗,不妨礙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留客住宿或者私下轉讓床位;(5)不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網約房;(6)發現治安安全隱患或者他人涉嫌違法犯罪活動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配合公安機關查處。
提問四:已經營網約房,但不符合《細則》規定條件的網約房,公安機關會如何處理?
回答:公安機關會對全市網約房房源持續開展見底排查、信息采集、宣傳告知、監督檢查等工作,督促網約房經營者按照《細則》規定配備安全設施、落實管理制度,依法依規經營。對確不符合網約房經營條件且無法整改的,將引導其退出網約房市場,逐步轉為出租房或用做其他用途。對不符合網約房經營條件且拒不停業、轉型的網約房,公安機關將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居民住宅小區內經營網約房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79條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
提問五:經營網約房需要向公安機關申報哪些材料?
回答:(1)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不動產權屬證明;經營者不是所有權人的,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經營網約房的書面證明。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經營網約房的房屋應當不屬于違法建筑,不屬于地下空間、移動性或者臨時性構筑物以及依法不得作為網約房經營的其他情形;
(2)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及聯系方式;
(3)網約房發布房源的網站或APP名稱;
(4)營業執照,個人從事網約房經營,年交易額累計不超過10萬元的,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除外;
(5)網約房標識(蘇安碼),業主可登錄“蘇易住”微信小程序申報網約房房源,完善個人或企業信息,填寫真實有效的房源地址以及相關信息,簽訂承諾書并完成在線學習后獲取網約房標識(蘇安碼)。
提問六:網約房經營者在查驗登記、傳輸報送實際住宿人員的身份信息時應注意什么?
回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網約房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四實”登記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制度。
“四實”為(1)實名,即住宿人員使用本人身份證件登記;(2)實數,即每名住宿人員均要登記;(3)實情,即人員住宿地點與登記地點要一致(4)實時,即人員入住和退房時必須將登記信息傳輸報送。
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為(1)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實登記報送相關信息;(2)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系方式,并記錄備查;(3)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系等情況,并記錄備查;(4)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針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5)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可疑情況,并及時聯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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