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的期限
自6月1日開始,到6月30日結束,為期一個月。
二、活動的目標
以規范公路管理和優化路域環境為目標,通過開展綜合整治活動,路政、養護聯合處置,提升公路管理和綜合服務能力,使溧陽境內公路達到“暢、潔、綠、美、安”的標準。
三、活動的具體內容
1、路政管理:
①、公路路面管理:要求做到公路路面管控有效,秩序良好,影響行車安全的障礙物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
②、公路用地管理:要求做到公路用地界面清晰,路產保護有效,路權維護有力。
③、建筑控制區管理:要求做到公路建筑控制區界面清晰,街道化及建(構)筑物得到有效控制。
④、集鎮區管理:要求做到集鎮路段,行車環境流暢、安全、舒適、美觀。
⑤、非交通標志管理:要求做到非交通標志設置統一、規范、有序,不影響公路標志視認效果。須按期辦理續辦手續。
⑥、平面交叉口管理:要求做到平面交叉口設置與搭接,符合相關管理和技術規定。
⑦、施工路段管理:要求做到交通控制和分流科學規范。路面施工作業監管到位,杜絕責任性交通事故。
⑧、非公路設施管理:要求做到非公路設施設置、維護良好,符合相關管理及技術要求。
2、養護管理:
①、路面:要求做到路面清潔,路緣帶、邊緣帶無污染,瀝青路面泛油、唧漿、龜裂、波浪擁包、車轍、松散、沉陷、坑槽、橫向、縱向裂縫、坑洞,水泥路面破碎板等路面病害得到有效處置。
②、路基:要求做到路緣石完好,路肩與集鎮段路面銜接平整、整潔、無堆積物,邊坡、護坡坍塌處置及時,保持邊溝水系暢通。
③、橋涵:要求做到無橋頭、涵頂跳車,泄水孔通暢,欄桿、護網完備,伸縮縫完好。
④、綠化:要求做到宜林路段無空白段、無高草,喬、灌木無死現,無路樹向行車道歪倒,影響行車安全和遮擋標志、里程碑、警示樁現象。
3、超限運輸管理:
①、執法規范:要求做到按照法定程序處罰(理),查處程序合法,認定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依據準確,裁量適當。案件結案率95%以上,輕微違法案件糾正率100%以上,處罰減免符合規定。行政訴訟、復議案件無撤銷、變更、敗訴。
②、執法公示:要求做到在顯著位置設置公告欄,公示有關批準文件、工作范圍、監督電話、收費項目與標準、計量檢測設備合格證、處罰結果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并設置便民服務設施。
③、執法活動:要求做到嚴格執行上級有關超限運輸查處規定,并制定超限運輸檢查方案。開展轄區內與高速公路路政、交巡警部門、運管部門的聯動治超,合理調度和分配人員,對轄區內重點貨源企業、港口碼頭、主要運輸企業定期開展路檢路查并建立信息監管、檢查臺賬。
④、執法行為:要求做到不得強行攔車、追車。處理車輛時,先卸載后處理,不卸載不處理,對不可卸載的特殊貨物要(辦理超限運輸許可及處罰、放行的)及時做好臺賬登記。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制度,減免標準。票據填寫規范,票款當日解繳,并及時做好核銷工作。
⑤、停車場管理:要求做到與停車場和卸駁載單位簽訂相關協議并定期實施檢查和監管。指導停車場按規定進行卸載、駁載和收取有關費用。對違法車輛必須發放《告知書》。
四、活動的保障措施
1、溧陽公路管理處各部門健全和充實整治活動組織機構和工作機構,制訂詳細的整治方案。
2、活動中各路政、養護巡查中隊加強協作,將活動作為提升管養能力的試金石,提升管養水平的突破口,相互學習、相互幫助,確保路域環境整治亮點能顯現,難點有突破,全面提升公路管養能力和水平。
3、建立督查、考核、評比機制,獎優罰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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