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性生活一区二区三区,亚洲成在人线在线播放无码,国产午夜理论不卡在线观看,国产成人综合日

領導活動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策解讀 >> 文字解讀 >> 正文

2015年常州市武進區秋季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15-06-15  瀏覽次數:  字號:〖默認 超大

  為使適齡兒童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和機會,確保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規范有序, 現將2015年常州市武進區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進行如下解讀。
  1、幼兒園的入園對象?
  有武進區戶籍或在本區有穩定住所并有居住證(暫住證)的流動就業人員隨遷子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三周歲的幼兒。
  2、幼兒入園需提供哪些材料?
  本區戶籍幼兒:提供戶口簿、嬰幼兒出生證、體檢卡(由婦幼保健部門體檢)、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居住地附近幼兒園登記,經審核同意后即可入園;
  非本區戶籍的幼兒:父母或監護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相關證明、暫住證明、用工證明及嬰幼兒出生證、體檢卡(由婦幼保健部門體檢)和兒童預防接種證,到幼兒園咨詢、辦理登記手續。
  3、幼兒園招生時間?
  各幼兒園于6月25日張貼招生通告,7月10日前辦理報名手續。
  4、小學入學對象?
  有武進區戶籍,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喪失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
  5、小學招生辦法?
  (1)各公辦小學應在6月25日前在本校施教區范圍內張貼招生通告,7月16日前組織施教區適齡兒童就學登記。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憑父母的戶口簿、房產證、幼兒園家校聯系手冊(以上均須原件)、兒童預防接種卡,到所屬施教區小學辦理手續。
  (2)民辦小學的招生工作應在區教育局的統一指導下,按照免試入學的原則,由招生學校按招生計劃自主招生。招生后的有關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解釋和處理。民辦小學不得接收插班生。
  (3)新市民學校的招生工作必須貫徹落實區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市民學校管理的實施意見》(武辦發〔2013〕23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嚴格審核招生條件,執行招生規范。
  6、初中招生對象?
  經畢業考核,具有武進區戶籍和合法固定住所并在武進區小學就讀的六年級學生(199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已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者除外)。凡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均免試直接升入對口的初中。
  7、公辦初中學校招生時間?
  各校原則上應在6月20日前在本校施教區范圍內張貼招生通告,7月10日前組織施教區適齡兒童就學登記,7月20日前張榜公布施教區范圍內應當接受義務教育初中階段的新生名單,并發出《初中入學通知書》。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學校報到。逾期未進行登記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均免試直接升入對口的初中。
  8、特殊適齡兒童、少年就讀有哪些規定?
  各校要主動接受中輕度殘障兒童少年實行隨班就讀。對重度肢體殘疾、腦癱和孤獨癥等兒童少年,應當根據其殘疾類別、等級和學習自理能力,采取送教到社區等方法實施義務教育。區特殊教育學校負責本區有自理能力適齡智障及聽障兒童的招生。
  9、港澳臺胞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學有哪些規定?
  在武進的港澳臺胞子女,凡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與本區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讀起始年級的,依據購房地點所在學區,安排就讀公辦學校。長期租住的,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非起始年級轉學原則上按上述辦法辦理,如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10、流動人口子女就讀積分入學管理的義務教育學校有哪些規定?
  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按照《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進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武政辦發〔2015〕2號)、《關于印發<武進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實施細則(2015年度)>的通知》(武積分〔2015〕1號)的要求執行。
  (1)凡辦理居住證并在本區居住、工作,由本人申請并經區相關部門核準的流動人口,納入本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范圍。
  (2)流動人口積分管理采取個人自愿、分鎮申請、統一管理、動態調整的模式。按照總量控制、統籌兼顧、分類管理、鎮(校)排名的原則。
  (3)積分累計達到一定數額的流動人口,其子女可入讀本區納入積分管理學校的起始年級。
  (4)申請人應在6月11日前向所在地流動人口積分入學工作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積分管理申請,并填寫積分管理申請表。
  (5)6月24日至6月27日,由區積分辦按鎮分校公示積分情況;6月28日至6月30日,由區積分辦按鎮分校公示錄取人員名單;7月1日至7月10日,申請人到各受理點領取《入學準入卡》。
  (6)獲得積分入學準入卡的流動人口(法定監護人)攜帶入學準入卡和教育部門要求的相關資料,在7月中旬至準入學校為子女辦理入學手續,逾期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11、流動人口子女就讀未積分入學管理的義務教育學校有哪些規定?
  家長必須提供規定的四方面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能提供四種證明材料的視為符合條件者,公辦學校方可吸納就讀。四種材料包括:
  一是父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經現居住地計生部門查驗過的,由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簽證的國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經批準可以生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要提供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級計生部門出具的允許再生育的公函證明。
  二是父母在本區具有穩定住所和暫住證。有經現居住地公安部門查驗過的現居住地“暫住證”和房產證或租房合同(如無租房合同的,必須提供租住房東與當地公安部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以及由現居住地所在村(居委)或單位出具的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明。
  三是父母在本區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收入來源。有經現居住地勞動社保部門查驗過的、經勞動人事部門鑒證或備案的父母在本區與用工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外來勞動力就業登記證等其他相關有效證明。
  四是有經現居住地公安部門查驗過的原籍家庭“戶口簿”、“身份證”,同時還需要提供孩子的預防接種證。
  家長有向學校提供真實材料的義務,對家長提供的材料學校有鑒別真偽的權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返回頂部】【打印此頁】【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