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常州市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長效工作機制,明確了聯席會議制度的成員構成和部門職責,議事程序規則以及主要任務,設立聯席會議辦公室,發揮牽頭聯絡和協調督促作用。
現就該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度做一熱點解答
一、建立制度的背景
為建立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齊抓共管”的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長效工作機制,推進我市治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二、成員單位
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總召集人,分管副秘書長為副總召集人。成員由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經信委、公安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農委、安監局、物價局、法制辦、工商局、質監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三、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一季度的第一個月召開,如因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聯席會議議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報總召集人審定。聯席會議召開的時間及形式,由總召集人決定。聯席會議由總召集人主持,也可由總召集人委托副總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并印發各相關單位執行。
四、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貫徹落實有關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法規政策、規范性文件;
(二)督促、檢查、協調各成員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密切協作,建立聯動機制,共同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促進路面與源頭治超的協作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組織開展聯合專項執法行動和督查工作;
(三)通報全市車輛超載超限治理工作情況,認真分析治超工作的新形勢和新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舉措,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相關政策、工作制度、工作方案等,確保治超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研究討論我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項。
五、組成單位具體職責
(一)各轄市(區)政府:各轄市(區)政府為治超責任主體,建立完善政府主抓的治超工作機制,切實將治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工作責任,全面推進本轄區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開展。
(二)市交通運輸局:研究制定常州市治超站點布局規劃,負責治超站點日常工作;貫徹實施《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負責對貨源企業運輸裝載行為進行檢查、監督,依法整治并查處非法超限超載裝配載行為;負責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改裝、拼裝車輛行為以及貨運經營者及駕駛人員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查處;對重點貨運站場實行運政派駐和巡查制度,建立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開展超限超載路面查處執法;調查收集所屬經營公路超限超載車輛的基礎數據,并與治超工作實現數據共享。
(三)市公安局: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打擊超載行為、車匪路霸、超限黃牛,維護治超站點及路面執法治安交通秩序。
(四)市委宣傳部:引導新聞媒體開展治超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宣傳導向。
(五)市發改委、經信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對車輛生產、改裝、銷售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按照汽車公告目錄進行監管。
(六)市財政局:規范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經費的使用辦法。
(七)市農委:負責農用車輛(變型拖拉機)登記管理,定期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變型拖拉機登記、檢驗以及有關證書、牌照、操作證件發放信息。
(八)市安監局: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綜合監管,督促指導超限超載治理安全工作。
(九)市質監局:對治超稱重設備進行檢定。
(十)市物價局:核定超限超載卸駁載費的收費標準,規范有償收費行為,利用價格杠桿調節超限超載行為。
(十一)市法制辦:修訂完善治超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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