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科學部署“十四五”期間常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斷提升全市地質災害綜合防治水平,支撐常州市“長三角中軸樞紐之城”、“智造之城”和“美麗常州”建設,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等,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了《常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
一、規劃編制的背景和過程
(一)編制背景
自《常州市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1-2020年)》實施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廣大基層干部群眾齊心協力,常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一系列成果,規劃確定的“十三五”期間各項目標、任務已基本完成,但地質災害防治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
“十四五”時期,是我市高水平開啟現代化建設、向“第二個百年”目標奮進的第一個五年,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精度、深度、廣度不夠。二是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手段仍以人工觀測為主,“技防”水平需要大力提升。三是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報基礎不足,氣象風險預報精度有待提升。四是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及避險移民搬遷任務較為艱巨。五是地質災害應急支撐能力急需提升、應急裝備有待升級。
按照國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已進入地質災害隱患和風險雙控管理的新階段,但目前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水平與新要求仍有較大的差距,亟需統籌部署、科學規劃“十四五”期間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斷提升全市地質災害綜合防御水平,積極踐行“532”發展戰略精神,
結合全市規劃的目標任務和工作實際,明確“十四五”時期地質災害防治總體目標,科學部署“十四五”期間各項地質災害防治任務,有效應對嚴峻的地質災害防治形勢。
(二)編制過程
規劃編制過程中采取了邊收集、邊調研、邊確定、邊調整的做法。在編制過程中,注重結合全市實際情況,不斷吸收新理念、新要求、新方法,領會國家、部、省和常州市有關精神。編制過程可分為六個階段:
1.前期準備階段。2020年9月籌劃常州市地質災害“十四五”防治規劃項目,落實項目經費。2021年2月份啟動規劃編制工作,全面梳理“十三五”規劃落實情況和存在問題與不足。結合機構改革地質災害防治職能調整和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的新要求,分析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完成了“十四五”防災規劃總體思路、框架的搭建。
2.方案制定階段。2020年3月,廣泛收集區域地質、礦產地質、水文工程環境地質及地質災害資料;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全面了解各地2016—2020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果經驗、下一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計劃;根據資料收集及調研情況綜合確定下一步工作重點,在此基礎上,編寫了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并組織相關人員對方案的可行性進行論證探討,為規劃編制奠定了良好基礎。
3.需求調研階段。2021年4月,對重點區(市)“十三五”規劃落實、防災需求和“十四五”工作部署進行了調研;安排專業技術人員,有針對性地對重要隱患點、崩塌滑坡高風險區段、地下水集中開采區、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嚴重區進行了重點調查,同時收集了各轄市(區)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方面的資料以及建議意見,為“十四五”規劃編制和落地打下基礎。
4.規劃編制階段。2021年5月,在前期總結分析和調研調查工作的基礎上,全面進入規劃編制階段,按地面沉降、地裂縫、崩塌、滑坡、采空塌陷、巖溶塌陷和特殊類土(軟土、砂土)災害等災種,分別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防治分區;同時進一步細化了各項地質災害防治任務和規劃目標。
5.規劃論證階段。2021年5月,對規劃稿進行了2輪意見征集,經多次討論后形成了《常州市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評審稿。6月,邀請專家對評審稿進行論證,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對照《江蘇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的總體要求形成了《規劃》報批稿。
6.規劃報批階段。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要求,2021年10月,提交《規劃》報常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經市政府批準后正式公布。
二、規劃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一)基本框架
規劃總計八章,包括總則、地質災害防治現狀與形勢、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與目標、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防治區劃、地質災害防治任務、經費概算、保障措施以及附則八個章節。內設四個專欄,附表1份、附圖2張。
(二)主要內容
1.規劃目標與指標體系
(1)總體規劃目標
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降低地質災害綜合風險水平為總目標,從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精度的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增強、綜合治理水平、地質災害防治制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立健全、構建地質災害“風險、隱患”雙控管理新機制等各個方面提出了總體目標。
(2)具體目標
緊密圍繞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能力建設四項主要內容,確定各自的具體目標。一是調查評價確保高精度。主要提出了1∶5萬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和1∶1萬地質災害精細化調查工作完成的轄市(區)個數和采空塌陷專項勘察與穩定性評價的項目個數。二是監測預警達到高水平。主要從緩變地質災害與突發地質災害兩方面分別闡述了監測預警的目標。地面沉降監測包括了地面沉降監測網絡維護與完善、1處地裂縫專業監測站建設、地面沉降監測常態化等主要方面。突發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包括了3處專業監測示范站、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報研究、重點地區地質災害精細化氣象風險預報試點等主要方面。三是綜合治理開拓新局面。主要從地面沉降防控和突發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兩方面提出了綜合治理的目標,并量化確定了地面沉降速率和綜合治理隱患點數的具體指標。四是能力建設實現新飛躍。從地災防治聯動機制、制度建設、群測群防員遴選與考核、專業隊伍技術支撐、基礎研究、地災管理信息平臺、宣傳培訓等各個方面提出目標要求,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3)主要規劃指標
規劃確定了由11項指標構成的規劃指標體系及其2025年規劃目標值。
2.地質災害易發區與防治區劃
(1)地質災害易發區劃分
根據地質災害發育條件和實際發生情況,將全市地質災害易發區按照地面沉降與地裂縫、滑坡與崩塌、地面塌陷(采空塌陷、巖溶塌陷)、特殊類土(軟土、砂土)災害等地質災害類型進行劃分,劃分等級為高易發、中易發、低易發3檔。
(2)地質災害防治區劃
根據常州市地質災害發育現狀、易發區分布以及人類工程活動特點,以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多地質災害類型疊加區、低山丘陵區、人口密集區、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區等地區為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將全市劃分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一般防治區。
3.地質災害防治任務
重點部署了4個方面的地質災害防治任務:
(1)地質災害調查評價
一是推進1:5萬地質災害風險普查,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由單一的隱患管理向“隱患+風險”管理轉變。二是部署地質災害1∶1萬精細調查,提升調查精度。三是開展采空塌陷區專項勘察與穩定性評價。
(2)地質災害監測預警
一是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提升群測群防工作信息化、專業化水平;二是在“十三五”基礎上再部署3處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范站和1處地裂縫專業監測示范站,引導各區(市)開展專業化監測工作;三是提升地質災害氣象預報水平,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報模型建設;四是維護完善現有地面沉降監測網絡,繼續常態化開展地面沉降監測工作。
(3)地質災害綜合治理
一是將《江蘇省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避險移民搬遷工程實施方案》中確定的2021年度任務納入“十四五”規劃,開展2022—2025年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規劃期內完成18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二是加大地面沉降綜合防控力度,分區落實防控措施。
(4)地質災害綜合能力建設
一是建立健全聯動機制;二是強化汛期值班值守制度、險(災)情速報和汛期每日“零報告”制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地質災害防治資質和項目備案制度等制度落實保障;三是加強支撐能力建設,形成快速部署能力;四是搭建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信息平臺,提高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水平;五是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基礎研究力度;六是拓展宣傳與培訓形式,廣泛組織多種形式的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和培訓活動。
三、規劃實施保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嚴峻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斷強化各級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加強協調溝通,制定政策措施,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強資金保障。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江蘇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不斷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將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切實發揮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金參與,積極探索地質災害防治新模式。
三是加強考核評估。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不斷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考核和動態評估機制,積極探索建立科學的考核評估體系,制定考核實施方案,定期對轄市(區)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考核評估,并及時對考核評估結果進行反饋,同時要強化各地規劃實施的監督指導,保障規劃任務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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