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貼發放對象是哪些人?
戶籍在常州武進、新北、天寧、鐘樓、戚區等五區且《居民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均認定為回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塔吉克族、烏孜別克族、柯爾克孜族、塔塔爾族、東鄉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個少數民族的本市居民。
2、不足差額部分是指哪些?
原來已經領取每月10元補貼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再每月增加5元補貼。
3、申請補貼有時間限制么?
凡符合補貼發放對象條件的居民,每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止,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辦理。當年未按規定期限提交申請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予發放補貼。補貼從提交申請并通過之年開始發放。
4、補貼如何領取?
在職職工由本單位在工資中每月發放,其他符合條件的居民憑居民身份證到所在社區領取并簽字確認,以現金形式一次性發放,補貼自2015年月1日起算。
5、家人是否可以代替領取,有何條件領取?
如本人無法到社區領取,可由其戶口簿其他家庭成員代領。
6、在職人員指的是哪些人?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及有固定工作,與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人員。
7、在職人員需要到接到社區登記嗎?
不需要。
8、企業職工未能在企業領取到補貼怎么辦?
由所在企業簽章,說明因特殊困難不能發放的理由,符合條件的在社區領取。
9、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哪里領取?
機關事業單位原工作單位工資中發放補貼的,還是在單位列支,原單位沒有發放過補貼的,到社區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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