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什么樣的人符合申報領軍型創業人才?
回答:領軍型創業人才是指取得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具有海內外知名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關鍵崗位3年以上工作經歷,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
(1)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引領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2)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帶團隊,到常州創辦、領辦科技企業;
(3)個人在創業企業中擁有不低于20%的股權;
(4)每年在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
(5)項目申報時,未在我市注冊落戶,或注冊落戶6個月內
2.問:領軍型創業人才通過怎樣的程序引進?
回答:經過以下九個程序:1、信息發布;2、網上申報;3、材料初審;4、技術評審;5、推薦對接;6、面談評估;7、簽約公示;8、注冊落戶;9、政策兌現,完成引進。
3.問:被評為領軍型人才創業企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回答:根據項目的技術領先性、產業化前景等,分類支持領軍型人才領辦和創辦科技型企業。對引進的領軍型人才創業A類項目,給予5000萬元以上的股權融資和30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B類項目,給予1000萬元以上的股權融資和30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C類項目,給予100—300萬元的創業資金支持,同時3年內免費提供不少于100㎡的創業場所和100㎡的住所;創業企業自注冊登記次年起,3年內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獎勵給企業,所需資金由轄市、區財政承擔;優先推薦申報各級科技項目,并對獲得國家、省科技項目資助的企業給予相應的資金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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