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2014年全國高校畢業生人數達727萬人,為歷年最多。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事關大學生個人事業發展和價值實現,事關經濟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事關民生改善和社會和諧穩定。5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做好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務院、省政府相繼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我市于5月29日召開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做好今年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促進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高質量就業,實現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有新的提高。
7月4日,常州市政府辦公室下發了《關于做好常州市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從促進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深入實施就業促進計劃、積極開展創業引領計劃、提升就業指導服務水平等6個方面共21點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在以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的基礎上明確了多項新的政策措施。現將要點內容解讀如下:
一、如何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穩定就業?
一是開發更多就業崗位。緊緊抓住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的機遇,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調整產業結構和產業布局時,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要目標予以考慮。充分發揮公共投資和社會投資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拉動作用,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確保今年組織提供不少于5萬個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二是引導面向基層就業。結合城鎮化進程和公共服務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基層公共管理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潛力,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三是支持小微企業吸納就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前培訓補貼政策,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5年年底。四是鼓勵創業帶動就業。落實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的各項扶持政策,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并同時帶動2人以上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規定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當年新招用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二、如何深入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
一是做好服務接續。將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范圍,對所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提供實名制服務,力爭未就業畢業生實名登記率和有就業服務需求畢業生接受服務率達到100%。二是推進就業見習。結合經濟轉型升級需要,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見習崗位,使有見習意愿的高校畢業生都能夠參加就業見習。落實見習期間生活補貼、帶教老師補貼、留用獎勵等各項補貼政策。三是加強技能培訓。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行動”,組織有培訓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技能培訓和職業能力鑒定,并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創新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幫助高校畢業生提高就業能力。四是強化就業幫扶。將零就業家庭、優撫對象家庭、農村貧困戶、城鄉低保家庭以及殘疾等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幫扶對象。對畢業年度內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高校畢業生,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對畢業年度內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2年。
三、如何深入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一是加強創業引領。將創業教育課程納入高校學分管理,并通過提供創業服務,落實扶持政策,提升創業能力,幫助和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為有創業意愿的在校生和畢業五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創業培訓、創業實訓、開業指導和跟蹤輔導等服務,確保2014年完成大學生創業意識培訓10000人,創業培訓2000人。二是降低準入門檻。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三是實行稅費減免。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按規定實施稅費減免及優惠政策。四是加大金融扶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我市自主創業的,可申請10-50萬元期限不超過2年的小額擔保貸款,由財政按規定給予貼息。在電子商務網絡平臺開辦“網店”的高校畢業生,可按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五是設立創業引導資金。設立大學生創業引導資金,重點用于大學生創業培訓、初次創業補貼、創業租金補貼、大學生創業園及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等。六是強化孵化服務。進一步加強創業場地、創業設施等硬件建設,提升孵化服務水平,創建一批具有示范意義的省級、市級大學生創業園。
四、如何進一步提升就業指導服務水平?
一是開展就業咨詢指導。開展“就業政策進校園、就業崗位進校園、就業服務進校園”活動、開設“高校畢業生就業大講堂”,幫助高校畢業生了解自身特點和職業能力,引導畢業生更新就業觀念,提升就業能力。二是促進崗位供需對接。根據高校畢業生特點及求職需求,優化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改進服務措施,提升服務質量,促進更多高校畢業生通過市場實現就業。三是維護公平就業權益。加大對企業用工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及時查處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不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不按時支付工資等違法行為。消除高校畢業生在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單位之間流動就業的制度性障礙,放開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簡化有關手續。
五、如何進一步創新高校人才培養機制?
一是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制度。從今年起各高校定期發布本校的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建立健全高校畢業生就創業情況監測制度,及時調減就業率持續偏低專業的招生計劃。二是積極調整高等教育結構和人才培養模式。緊貼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加大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培養力度,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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