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常州市政府立法項目日前確定。
市政府2017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確定政府規章項目包括正式項目3件、調研項目6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正式項目兩件。其中,3件政府規章、兩件地方性法規將于今年出臺,6件調研項目將為明年及其后的政府規章、地方性法規出臺作準備。
3件政府規章正式項目,分別是《常州市違法建設查處辦法》《常州市餐飲業污染防治辦法》和《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辦法》。
兩件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項目正式項目分別是《常州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和《常州市天目湖保護條例》。
6件調研項目分別是《常州市不動產登記辦法》《常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辦法》《常州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常州市寄遞安全管理辦法》《常州市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辦法》和《常州市生活垃圾分類促進辦法》。
這些立法項目,經過了部門公開征集、立法調研、民主協商、立法評估、集體討論等程序,按照符合地方立法權限和適度均衡原則、圍繞中心工作和具備立法條件原則、切合常州市現實需要和城市管理特色原則,進而得到確定。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