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經營主體在金融、商務經營和行政管理等活動中,經常需要赴多部門(領域)開具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且需求日益增長。我市作為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日益完善,具備了以經營主體專項信用報告表明其在本市行政區域相關領域內無違法違規記錄情況的基本條件。在廣泛征求意見、公平競爭審查和積極借鑒其他省(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我市研究出臺了《常州市推行經營主體以專項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推行經營主體以專項信用報告代替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工作,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便企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為“誠信常州”建設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總體考慮
《實施方案》突出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聚焦需求,高效便企。以問題為導向,根據經營主體開展金融、商務經營和行政管理等多種應用場景需要,提供定制化服務,實現相關信息“一平臺共享”,經營主體申請“一站式完成”,無違法違規情況“一報告證明”。
二是客觀公正,依法依規。違法違規記錄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為依據,客觀記載經營主體近3年內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行政處罰記錄,僅用于經營主體證明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相關領域無違法違規記錄的情況。
三是穩步推進,逐步拓展。首批選取39個領域作為實施領域,優先解決經營主體最迫切的需求。在試行的基礎上,遵循“成熟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則,不斷擴大覆蓋領域。逐步推進與本市以外地區進行數據共享,推動專項信用報告涵蓋經營主體在本市之外無違法違規記錄的情況。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工作目標、適用范圍、主要任務和組織保障五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按照“需求導向、依法依規、數據賦能、應替盡替、信用惠企”的原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
(二)工作目標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省市區公共信用一體化系統等信息化平臺,通過共享全市經營主體的相關信用信息,為經營主體開展金融、商務經營和行政管理等活動提供方便、高效、規范的信用服務,實現相關信息“一平臺共享”,經營主體申請“一站式完成”,無違法違規情況“一報告證明”。
(三)適用范圍
一是違法記錄定義,是指本市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有關垂直管理單位、有關司法機關等公示的經營主體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客觀記載。
二是適用對象,在本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經營主體。
三是適用領域,首批在39個領域推行專項信用報告代替出具的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
四是適用場景,經營主體根據自身需要可以選擇開具專項信用報告,主要包括金融、商務經營和行政管理等場景。
(四)主要任務
一是加強數據共享。完善數據常態化歸集共享機制,確保近三年以來的經營主體行政處罰等信息全面歸集共享。對省級部門掌握的數據,積極推進數據回流,確保數據應歸盡歸、全量共享。
二是完善系統功能。在“信用常州”網站開發上線經營主體專項信用報告免費查詢和下載功能,確保系統穩定,維護數據安全。
三是強化權益保護。經營主體認為專項信用報告內容有誤的可提出異議申請,依法維護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四是探索拓展應用。按照“成熟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則,不斷擴大覆蓋領域。
(五)組織保障
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數據安全。建立長效機制,提升便利化水平。積極宣傳推廣,提高信用報告知曉度,營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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