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考試
1.考生按秩序冊規定的順序和要求進行考試。
2.考試前,考生由學校組織統一做好準備活動。
3.按秩序冊要求,考生提前30分鐘在檢錄處檢錄。
4.考生在引導員引導下有序進入考場。
(二)下雨天怎么辦
5.如遇下雨,50米不再進行現場考試,改為送考到學校,其他項目考試正常。
6.下雨天,在體育館設置考場,室內進行考試。
7.小雨,實心球可在室外進行。
(三)受傷怎么辦
8.考生因病、運動傷害不能正常考試,或無法參加現場考試,可以申請免考或緩考。
(四)如何緩考
9.現場考試中申請緩考,需在現場考試結束后由學校申請,統一上報體衛藝處進行核實,同意后方能進行。
10.緩考時間為:5月27日。
11.緩考地點:常州二十四中學
(五)關于減免政策落實
12.普通學生,免考項目成績按60%計算。
13.殘疾人,參加一個項目的考試滿分即總分滿分。如免考,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核實后,計38分。
14.實際測試成績不達60%的,按60%計算。
15.肥胖,經醫院體檢鑒定可申請耐久跑項目降標。
(六)考試機會
16.每一位考生進入考場只有一次考試機會,因傷因病等原因現場未考完,統一在緩考時進行考試。
17.按規則,考生參加每一個項目的考試次數不同。每位考生各單項考試機會為:50米1次,引體向上1次,籃、排、足球類2次,實心球、立定跳遠3次,具體可參加各項目考試要求。
(七)成績判定
18.50米采用電子計時,其他采用人工計時或人工丈量,具體參見各項目考試要求。
(八)50米快速跑
19.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機會。
20.一次考試,4個人為一組。
21.站在起跑線后聽音響里發出的口令進行考試。
22.口令為:各就位、預備、槍聲。
23.聽槍聲同學開始跑步。
24.同一學生第一次搶跑警告,第二次搶跑犯規,判犯規。
25.在跑步過程中跑錯道而影響其他考生的考生,判犯規取消成績。
26.如跑錯跑道沒有影響其他考生,跑回到自己道上通過終點,成績有效。
27.因其他考生犯規,而受影響致使沒有考試成績,可以當場申請重考,由學生當場簽字,評委大組長簽字。
28.犯規的考生當場不能申請重考。
29.考生不得穿釘鞋、皮鞋、涼鞋。
30.采用電子計時。
31.成績計算精確到0.1秒。
(九)立定跳遠
32.每位考生只有三次機會,取最好成績。
33.在“健身塑料墊”(需與落地區成水平,也可在塑膠場地)上進行考核。
34.兩腳平行站在起跳線后,不得踩線,雙腳原地同時起跳(起跳前雙腳不得離地、移動和墊跳)。
35.起跳時不能有小跳和踩線動作,而且雙腳必須同時向前跳,否則判犯規。
36.落地時必須雙腳同時落地,否則判犯規。
37.丈量起跳線至落地點(腳印近端)之間的垂直距離。
38.成績丈量精確到公分。
(十)實心球
39.實心球(原地雙手向前擲實心球),重量為2公斤,在平坦的場地進行。
40.每位考生只有三次機會,取最好成績。
41.投擲前,兩足原地前后或左右開立,身體正對投擲方向。
42.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后仰,雙肩與起擲線平行,原地雙手用力把球經頭上方擲向前。
43.實心球出手的瞬間,腳可以同時蹬離地,但投擲前必須是原地、靜止的。
44.投擲整個動作過程,必須雙手投擲,實心球從頭部上方投出,身體任何部位不能踩線或過線投擲,否則判犯規。
45.成績丈量精確到公分。
46.考試區明確、清晰標示滿分、“+1”區域,對未達到滿分的考試,監考老師須準確丈量,唱出成績,使在場考生清楚。
(十一)引體向上
47.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機會。
48.考試時手正握,手臂放直、靜止后方能開始考試。
49.由垂直靜止開始,向上引起,下額超過單杠一次可以計數。放下,再由垂直開始向上引起,下額超過單杠一次可以計數。
50.考試過程中,考生身體不得前后擺動。
51.成績計算為整數。
(十二)排球
52.每位考生只有兩次機會,取最好成績。
53.評委需提醒學生選擇充氣度適合自己的球。
54.考試區域為3×3米的正方形,考試需在該區域內進行。
55.在考試區域外墊球判無效。考生把球墊回規定區域內,繼續考試,連續計數。如果考生有一只腳踩線,而另外一只腳在區域內墊的球判為有效球。
3、評委裁判墊球是否有效,墊球持球、連擊判均判無效。
56.成績計算為整數。
(十三)籃球
57.每位考生只有兩次機會,取最好成績。
58.評委需提醒學生選擇充氣度適合自己的球。
59.考試口令為:預備,開始。
60.考試用球圓周為75-78厘米(小籃球除外),考點提供皮籃球和橡膠籃球,考生可選擇一種材質的籃球參加考試。
61.考試場地長20米,寬7米,起點線前5米設置兩列標志桿,標志桿距同側邊線3米。各排標志桿相距3米,共5排桿,全長20米,并列的兩桿間隔1米。
62.運球時翻腕不能超過180度。
63.考生考試從起點開始啟動時,應先放球然后腳步開始跑動。
64.發令員發令后開始計時,受試者與球均到達終點線時停表。
65.測試中籃球脫手后,如球仍在測試場地內,受試者可自行撿回,并在脫手處繼續運球,不停表。
66.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均屬犯規行為,取消當次成績:出發時搶跑、走步、運球過程中雙手同時觸球、漏繞標志桿、碰倒標志桿、人或球出測試區域、未按圖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線等。
67.以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小數點后第二位數非“0”時進1。
68.評分取值方法:三人相同取一致分值,二人相同取二人同分值,三人不同取中間分值。
(十四)足球
69.每位考生只有兩次機會,記最好成績。
70.評委需提醒學生選擇充氣度適合自己的球。
71.考試口令為:預備,開始。
72.在堅實、平整場地或足球場上進行,測試區域長30米,寬10米,起點線至第一桿距離為5米,共設5根標志桿,桿間距為5米,標桿距兩側邊線各5米。
73.受試者站在起點線后準備,聽到出發口令后開始向前運球依次過桿。
74.發令員發令后開始計時,受試者與球均到達終點線時停表。
75.以秒為單位記錄測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小數點后第二位數非“0”時進1。
76.評分取值方法:三人相同取一致分值,二人相同取二人同分值,三人不同取中間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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