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做好2023年度工業企業風險報告工作,引導企業正確使用“常安碼”,持續提升我市工業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常州市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工作的通知》,先就《通知》解讀如下: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工作,壓緊壓實企業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落實管控措施、報告較大以上風險、定期開展掃碼自查的主體責任。全面摸清我市工業企業的安全風險分布狀況,持續完善較大以上風險檔案,動態更新安全生產風險基礎信息數據庫,運用風險數據指導督促企業改進工藝、加強管理,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遏制事故發生。
一、實施范圍及對象
《江蘇省工業企業具體行業目錄(2021 版)》(見附件1)中所包含的所有企業。主要包括:B采礦業,C制造業,D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三個門類06至46大類的企業;G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門類中57管道運輸業大類的企業,594危險品倉儲中類的企業。具體定義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執行。
二、主要任務
(一)辨識四類風險清單
企業開展風險辨識,符合“省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目錄”所列情形的,應當確定為較大或重大風險。未列入“目錄”的其他安全風險要通過市工業企業安全風險管控系統的評估功能進行分級評估,明確風險等級,形成四類風險清單。
(二)制定風險管控措施
企業進入市風險風機管控系統,運用系統嵌入的常安碼完善符合企業實際的管控措施,通過隔離危險源、采取技術手段、實施個體防護、設置監控設施等措施,達到回避、降低和監測風險的目的。
(三)扎實開展掃碼自查
企業將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作為日常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即日起,關閉隱患等級模塊中的隱患自報功能)。運用“常安碼”開展掃碼自查。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掃碼自查(較大以上風險點每月至少自查1次),安全管理人員和崗位負責人員每月至少開展1次掃碼自查(較大以上風險點每半月至少自查1次)。
(四)摸清工業企業底數
各地要調取新注冊企業清單,督促已投產企業完成風險報告;規范使用省風險報告系統“銷號功能”,對鄉鎮(街道)、開發區(工業園區)申報的擬銷號企業逐家審核;允許涉氨制冷、涂料經營等使用危險化學品且儲存量較多的商貿企業進行風險報告。
(五)梳理重點企業信息
上門核查填報重點監管領域類風險點的企業,對屬于重點領域范疇的企業要納入重點監管名單;對風險代碼填報有誤的企業要做好溝通工作,指導企業盡快完成變更報告。加大對重點監管領域企業風險報告的抽查力度,重點檢查較大以上風險零報告、報告內容與監管領域明顯不相符的企業。結合年度承諾申報工作,督促企業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明確行業類別,動態更新公司名稱、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等基礎數據。
(六)全面完成風險報告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本年度的風險報告工作。在2023年3月底前,全市所有工業企業必須完成風險報告。已完成省系統風險報告的非煤礦山、冶金等工業企業要進入市工業企業安全風險管控系統,做好省、市系統較大以上風險的比對與綁定工作,確保省、市系統較大以上風險數據和排查記錄一致。
(七)聯動重點監管工作
融合“可視化”管理,督促企業規范制作較大以上風險公示欄與崗位風險告知卡(較大以上風險告知卡尺寸為120cm*80cm,低風險與一般風險告知卡不得小于60cm*40cm),并張貼到具體崗位,持續提升企業可視化管理水平。要融合達標企業創建工作,將企業風險逾期率、企業負責人參與度、問題隱患自查數量等數據納入標準化審計的重點。融合危險作業管理,鼓勵企業通過特殊作業模塊進行申請、審核和完工等報備,規范危險作業的全流程。
(八)聯動日常執法工作
各地要以執法推動工作落實,將企業風險報告和“常安碼”使用等要求納入執法方案的必查清單。開展線上執法,將掃碼逾期率較高、主要負責人參與度低、掃碼自查排查不出隱患的企業列入雙重預防機制未落實企業名單,對提醒后依舊不積極整改企業加大檢查力度;對開展涉及風險報告業務的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開展隨機抽查,嚴厲打擊大包大攬、全程包辦等違法違規行為。
(九)聯動培訓教育工作
各地要對照“雙重預防機制培訓大綱”制定培訓方案;要加大對于中、小企業培訓頻次與培訓力度;企業主要負責人對全體從業人員上一堂安全風險教育課;有條件的地區要適時組織本區域同類型企業開展風險報告專題培訓,不斷拓寬培訓工作的深度和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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