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農村公路“路長制”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現將《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常政辦發〔2021〕93號)精神,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現就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推動落實縣級政府的農村公路主體責任,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為總體目標,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提升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推進農村公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有力支撐,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建立覆蓋縣、鄉、村的三級路長組織體系,全面落實縣級政府農村公路主體責任,形成權責清晰、齊抓共管、高效運轉的農村公路管理機制。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和經開區管委會要及時出臺本轄區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基本建立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組織管理體系。到2022年底,覆蓋縣、鄉、村道的“路長制”全面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運轉高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農村公路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三、工作機制
(一)組織體系
設立農村公路總路長,總路長由轄市、區人民政府和經開區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分級設置縣級路長、鄉級路長、村級路長,分別由轄市、區人民政府和經開區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鎮政府(涉農街道)主要負責同志以及村委會(社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設置縣、鄉兩級路長辦公室。縣級路長辦公室設在各轄市、區交通運輸局和經開區建設局,由轄市、區人民政府和經開區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擔任主任,政府辦主要負責同志、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發改、公安、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住建、城管、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廣旅、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鄉級路長辦公室可與鄉鎮農村公路管理機構合署辦公。
設立鄉村道專管員。轄市、區或鎮(涉農街道)根據轄區內農村公路等級、數量和任務輕重等實際情況,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募并管理鄉村道專管員(可由監管員、護路員兼任),原則上每名專管員負責鄉、村道里程不超過50公里。縣道管理按照《江蘇省農村公路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工作職責
總路長是各轄市、區農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統籌轄區內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整治及超限運輸治理等工作,組織研究確定農村公路發展目標、發展政策,建立保障機制,落實主要任務,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等。縣、鄉、村三級路長在總路長的領導下,分別對所轄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養護、運營、路域環境整治及超限運輸治理等負直接責任,協調解決突出問題,督促相關部門落實管理職責,完成總路長交辦的工作任務。
縣路長辦公室在總路長、縣級路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訂“路長制”相關制度和考核辦法,明確路長和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和責任清單,建立統籌協調、督辦落實、督查考核等機制,開展巡查督查,受理有關舉報和投訴,組織做好鄉村道路專管員的技術培訓、業務指導等工作。
鄉路長辦公室具體承擔鄉級路長的日常事務,負責執行縣路長辦公室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具體工作細則,對村級路長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做好鄉村道專管員的指導、檢查和考核評價等工作,開展巡查督查,受理有關舉報和投訴等工作。
鄉村道專管員在縣、鄉路長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具體負責鄉、村道的日常路況巡查、隱患排查、災毀信息上報,參與管養單位監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時制止并報告侵害路產路權行為,協助交通執法部門現場執法和涉路糾紛調處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建立健全協同聯動機制,加強對農村公路“路長制”的組織和統籌工作,結合本地農村公路發展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把全面實施“路長制”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舉措,狠抓責任落實,督促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路長制”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項目標如期實現。
(二)嚴格督查考核。各地要加強對路長任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將“路長制”建設和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各轄市、區年度綜合考核。不斷完善獎懲機制,對“路長制”實施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力的追究責任。
(三)加強技術支撐。各地要嚴格執行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的相關標準,積極打造數字農路、智慧農路,完善常州市農村公路綜合管理平臺,提升農村公路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撐“路長制”有效運行。
(四)加強信息公開。各地要將“路長制”有關信息納入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公示范圍,通過設置公示牌、政府門戶網站公示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告縣、鄉、村各級路長名單,標明人員信息、路長職責、管護范圍、監督電話等內容,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督促各級路長履職盡責。
(五)注重宣傳引導。認真總結農村公路“路長制”實施過程中的經驗做法,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和媒介,加大對先進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及時曝光有損路容路貌的行為,提高“路長制”工作的社會參與度,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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