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和常州經開區農業農村(工作)局、人才辦:
根據創新和人才政策開放、動態調整原則,為進一步加強對常州農業發展領域“土專家”“田秀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力度,加大對農業鄉土人才支持,經市人才辦主任會議研究,決定對《常州市“龍城英才計劃”農業鄉土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修訂)》(常農發〔2020〕)82號)中農業鄉土人才的培養措施作如下修改:
1.調整“社保補助政策”。調整為:“對參加社保的鄉土人才,年齡在50歲及以上的每年給予8000元/人補助,50歲以下的給予6000元/人補助。對未繳納社保的鄉土人才,給予每年5000元/人補助”。
2.增加“健康支持”政策。新增內容為:“提升鄉土人才醫療保障待遇,為鄉土人才購買重大疾病類醫療保險。同時,每年組織安排一次免費健康體檢”。
《常州市“龍城英才計劃”農業鄉土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修訂)》根據本通知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附件:常州市“龍城英才計劃”農業鄉土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
常州市農業農村局 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常州市“龍城英才計劃”農業鄉土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對常州農業發展領域“土專家”“田秀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不斷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發展新局面,推動常州農業高質量發展走在全省全國前列,根據省委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鄉村人才振興的實施意見》(蘇辦發〔2021〕36號)、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常發〔2021〕1號)和《關于在十大領域打造“龍城英才計劃”升級版的實施意見》(常辦發〔2020〕27號),進一步修訂完善“龍城英才計劃”農業鄉土人才選拔培養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增強農業農村農民創新創造創業能力為核心,以健全培養和帶動機制為保障,進一步加強對“土專家”“田秀才”的關注、培養和使用,努力造就一批帶領技藝傳承、帶強產業發展、帶動群眾致富、助推鄉村振興的農業鄉土人才,為推動常州高質量發展走在全省全國前列發揮作用、貢獻力量。
二、選拔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注重綜合素質的考量,人選必須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甘于奉獻,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個人品德,群眾公認度高。
2.堅持公開透明。突出基層推薦與專家評定有機結合,公開推薦條件和工作程序,廣泛動員群眾參與,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增強選拔工作透明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突出工作實績。選拔工作要根據鄉土人才的特點,結合具體情況,打破地域、身份、學歷、職稱等限制,真正將具有一技之長和對常州農業現代化發展作出一定貢獻的人才選拔出來。
4.注重示范引領。評選鄉土人才過程中,充分考慮人選在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帶動農民增收中的示范引領作用,大力弘揚工匠精神,在全社會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濃厚氛圍。
三、選拔對象
常州市“龍城英才計劃”農業鄉土人才的評選對象為年齡在18至60周歲(有特殊技能或杰出貢獻,可不受年齡限制),長期在一線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工作,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農業從業人員,具體包括種養殖能手、農產品初加工能手、家庭農場主要成員、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帶頭人、農村專業技術協會會長、農產品經紀人等。
具有公務員身份或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納入選拔范圍。
四、選拔標準
1. 一般應具有本市戶籍,非常州戶籍人員須在本市進行農業生產經營活動3年以上,為常州農業現代化建設提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
2. 鄉土人才側重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土專家”和“田秀才”,原則上對學歷和職稱沒有要求。
3. 以農業或農業社會化服務為主要收入來源,具有規范、有效的土地(水面)承包合同,或在農業企業工作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4. 農業經營達到一定的規模,技術先進,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能夠為廣大農民提供可學習、可效仿的成功經驗,在組織和帶領農民增收致富方面帶頭作用顯著。
5. 遵紀守法,誠信經營,3年內未發生假冒偽劣、偷稅漏稅、欠租失信等違規違紀行為,在當地口碑好,干部群眾認可度高。
五、選拔數量和程序
1.選拔數量
常州市“龍城英才計劃”農業鄉土人才每3年進行一次選拔,通過選拔,確定培養100名左右鄉土人才,其中,溧陽市30名左右,金壇區25名左右,武進區20名左右,新北區10名左右,天寧區、鐘樓區及常州經開區各5名左右。
2.選拔程序
按照“開放推薦、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的方式,由所在村或者工作單位推薦,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其所在鎮(街道)政府(辦事處)簽署推薦意見,報所在轄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轄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當地人才辦審核后上報市農業農村局,評審后由市人才辦主任會議研究確定最終人選。
六、培養措施
1.給予社保補助。對參加社保的鄉土人才,年齡在50歲及以上的每年給予8000元/人補助,50歲以下的給予6000元/人補助。對未繳納社保的鄉土人才,給予每年5000元/人補助。
2.給予健康支持。提升鄉土人才醫療保障待遇,為鄉土人才購買重大疾病類醫療保險。同時,每年組織安排一次免費健康體檢。
3.給予金融扶持。鄉土人才可申請由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提供的無擔保無抵押基準利率的純信用貸款,具體貸款額度由銀行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
4.優先項目扶持。對鄉土人才領辦和創辦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建設項目,在符合現代農業發展規劃導向、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符合中央、省、市項目指南導向的基礎上,優先推薦和扶持。
5.其他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鄉土人才發展、交流和示范帶動平臺,組織開展鄉土人才沙龍、學習培訓等活動;創新形式、豐富載體,多方式、多渠道總結宣傳鄉土人才的技藝傳承、典型事跡和成功經驗。
七、組織領導
全市“龍城英才計劃”農業鄉土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局具體負責。各轄市、區要高度重視農業鄉土人才建設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出臺本區域的農業鄉土人才表彰獎勵辦法。同時,要進一步在廣大農業鄉土人才中深入開展“弘揚愛國奮斗精神、建功立業新時代”活動,引導鄉土人才在新時代自覺弘揚踐行愛國奮斗精神,胸懷祖國、艱苦奮斗、開拓創新、無私奉獻,不辱時代使命,做新時代的開拓者。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農業鄉土人才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在全社會充分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次修訂前的《實施辦法》同步廢止。
本《實施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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