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推動工傷保險擴面增效,進一步做好新業態從業人員優先參加工作保險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郵政管理局《關于做好基層快遞網點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84號)、我局《關于印發常州市市本級新業態從業人員優先參加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常人社規〔2019〕1號)、以及《關于開展常州市工傷保險擴面增效專項行動的通知》(常人社發〔2022〕2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市本級新業態從業人員優先參加工傷保險有關政策調整如下。
一、我市快遞企業及快遞末端備案網點,應按照蘇人社發〔2021〕84號規定為快遞員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險。
二、2022年7月1日起,新業態從業人員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按照同期統籌地區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確定。
三、2023年1月1日起,新業態從業人員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的費率按照《江蘇省工傷保險行業風險分類與費率表》第五類行業類別規定的基準費率標準執行,繳費周期按照同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規定的職工工傷保險繳費基數執行時間確定。
四、今后國家、省、市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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