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常州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主要分為三大部分:一是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主要是協助黨委政府組織實施普法規劃,提高市民法律意識,推進民主法治建設。二是法律服務行業管理,主要是指導、管理、監督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以及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三是法律保障工作。主要是指導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多元調解工作,協調指導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社區矯正工作以及組織實施常州地區國家司法考試等工作。
二、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常州市司法局內設13個職能機構:辦公室、法制宣傳處、律師管理處、公證管理處、基層工作處、社區矯正管理處、國家司法考試處(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司法鑒定管理處、法律援助管理處(市“148”法律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服務處)、計財裝備處、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下屬兩個事業單位:即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常州市常州公證處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2016年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會議和全市政法工作會議要求,緊緊圍繞全市“重大項目推進年”活動,主動適應新形勢下司法行政工作的趨勢性變化,堅持改革創新、堅持服務大局、堅持融合發展,加強對司法行政事業的長遠謀劃,把防控風險、服務發展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推進“四個全覆蓋”工作體系的提檔升級,通過破解難題、補足短板切實增強司法行政的履職能力,更好地促進發展、維護穩定、服務民生,努力為建設“富強美高”新常州,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與法律保障。
(一)矛盾糾紛調解全覆蓋。深入貫徹《江蘇省人民調解條例》,筑牢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組織網絡體系。鞏固深化轄市(區)、鄉鎮(街道)、村(居)三級調委會規范化建設,落實場所人員,統一工作制度,完善運行機制,確保到2016年底全市三級調委會規范化創建全部達標。繼續深化多元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在全市100%建成派駐式公調對接人民調解工作室的基礎上,著力推進工作室的場所規范建設和運行制度建設,提高調解工作室運行實效,充分運用合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鞏固加強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不斷優化醫患、勞動、交通事故等較為成熟的調解組織的運行機制,同時鼓勵指導各地根據自身情況建立各類行業性調解組織。積極加強與市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全面推進醫調體制機制創新試點方案的落實,以城區醫患調處中心為范本,促進其他轄市區醫患調處中心升級提升,建立全市統一的規范化醫患人民調解大格局。繼續推進新媒體調解工作,努力將“常州老娘舅”打造成為品牌化的調解節目。堅持矛盾糾紛專報、直報、“零報告”制度,定期開展糾紛分析研判活動,加強兩級調處中心與重點部門的對接聯動,著力調處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深化矛盾糾紛網格化管理機制,確保矛盾糾紛網格化排查預警覆蓋率100%,開展矛盾糾紛排查預警,做到矛盾糾紛有效排查率100%,調處率95%以上,對群體性事件、非正常上訪事件、民轉刑案件有效預警率90%以上。
(二)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研究出臺全市系統服務保障“重大項目推進年”活動的實施意見,積極開展送法進企業、進園區活動,組織引導法律服務團隊幫助企業建立重大投資決策、重要經營活動、重大資產處置等方面的法律風險控制體系和預警機制,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切實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落實“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調研選擇1-2個行業試點推進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工作。提升政府法律顧問團服務質效,健全完善律師從事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選拔、銜接、考核、獎懲等機制,切實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團作用。在法律服務納入政府采購目錄的基礎上細化法律服務項目,加快形成公共法律服務產品政府購買機制。面向社會公開承諾2016年常州司法行政八件為民實事。提請市委、市政府兩辦研究出臺《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提高經濟困難標準,放寬事項審查范圍,擴大受援人群覆蓋面。加強與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的溝通協作,摸排全市低保人員、五保戶、重度殘疾人等群體,分門別類建立法律援助受援對象信息庫。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機制,做好法律援助與公證、司法鑒定工作銜接,探索與駐常高校開展法律援助項目化合作,創新法律援助惠民服務舉措。繼續推行公證事項網上咨詢、預約辦證等便民功能,開展“公證敬老”、“公證助殘”活動。按照適度發展、嚴格審批的原則,指導新設1-2家司法鑒定機構。提升線上平臺法律服務效能,升級改造12348平臺,完善12348微信公眾號建設,加快健全各項運行、管理制度,確保平臺服務質量。加大法律服務站點建設力度,2016年全市鄉鎮(街道)全部建成法律服務站,村(居)普遍配備顧問律師。
(三)法治宣傳教育全覆蓋。全面總結全市法治宣傳教育歷史成果,協調市檔案局等組織開展全市“一五”到“六五”普法歷程展覽。編制出臺全市“七五”普法規劃,進一步健全普法宣傳機制、創新普法宣傳載體、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為今后五年全市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供路徑遵循。繼續推動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完善以案釋法制度,建立法官、檢察官、律師等“以案釋法千人宣講團”,健全完善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等制度。強化合作共治,繼續開展“法潤常州·春風行動”、“德法同行”、 “法律六進”、“12·4憲法宣傳日”等專項行動,積極打造互動型法治宣傳教育模式;強化需求導向,通過網絡調查、發放問卷等形式收集分析群眾學法需求,加快健全服務產品研發供給機制,積極打造服務型法治宣傳教育模式;更新普法理念,廣泛運用微博、微信、微電影等現代手段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促進普法與治理、文化、公民道德建設相結合,積極打造創新型法治宣傳教育模式。深化法治文化建設,引導扶持法治文化作品創作,繼續開展法治文化示范點創建、法治人物和事件評選等活動,著力推動市級法治宣傳教育中心、史良法治文化展示館、非公經濟法治導航服務中心的籌建工作,建立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市進程相適應、集知識普及、觀念引導、能力培養于一體的法治文化體系。
(四)特殊人群管理全覆蓋。籌備召開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會議,嚴格加強實現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嚴密防范脫管漏控風險,提高教育矯正實效。加強市及轄市(區)兩級專門社區矯正工作機構建設,籌建市級社區矯正指揮中心,推動轄市(區)社區矯正機構與社區矯正中心合署運作,開展“省級規范化中心”創建活動,實現省級規范化中心達標率80%以上。依托轄市(區)、鄉鎮(街道)縣鄉工作平臺準確完成社區矯正執法環節“規定動作”,確保實體合法、程序規范、工作留痕。切實抓好審判前和假釋前評估工作,努力降低社區矯正適用風險。探索建立管理等級升降有效激勵機制,運用積分管理的形式,兌現管理處遇。加快省社區矯正工作管理信息系統的推廣運用,暢通部門之間、系統內部的信息傳遞。積極構建一體化技防體系。推廣使用電話語音匯報、生物識別考勤等,探索應用電子腕帶定位技術,提高手機定位監控比例。著力抓好社區矯正工作隊伍建設,推動基層司法所逐步實現配有2名以上政法專編人員專職從事社區矯正工作,實現社區矯正專職工作者1:15的配備標準,從嚴加強社區矯正執法證和工作證的制度管理。探索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特殊人群教育服務工作,發展培育具有服務資質和能力的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刑人員和刑釋人員的心理情緒疏導、行為偏差糾正、就業就學引導、家庭和社區關系修復等項目,實現刑罰執行與社會參與的適度分離。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根據《常州市財政局關于編制2016年市級部門預算的通知》(常財預[2015]18號)和《常州市財政局關于2016年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預算編審工作的通知》(常財資[2015]14號)文件精神,常州市司法局2016年部門預算為常州市司法局本級和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合并預算。預算編制緊緊圍繞市司法行政中心工作,為履行職能服務。按照新《預算法》要求,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等原則,貫徹落實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完整規范編制部門收支預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支預算情況
常州市司法局2016年部門預算收、支總計1751.22萬元,與上年相比,部門預算收、支各增加95.6萬元,增長5.77%。其中:
(一)收入預算總計1751.22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1750.09萬元,即一般公共預算1750.0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94.47萬元,增長5.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人員工資調整。
2.上年結余資金1.13萬元,即原基本戶清理凈結余。
(二)支出預算總計1751.22萬元。
1、按照功能分類,包括:①公共安全支出1257.85萬元,主要用于市司法行政事務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②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81.57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津補貼等支出;③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2.35萬元,主要用于按照國家規定單位職工在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④住房保障支出159.4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新職工補貼以及發放的提租補貼支出。
2、按照支出用途分類,包括基本支出1382.82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12.0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26.0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44.76萬元),比上年增加83.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及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基數調整等;項目支出368.4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367.27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1.13萬元),比上年增加11.8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次性項目經費。
二、“三公”及會議、培訓經費預算情況
2016年常州市司法局“三公”經費預算總額28.1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5.6萬元,占“三公”經費的55.34%;公務接待費支出12.59萬元,占“三公”經費的44.66%?!叭苯涃M預算比上年減少14.8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0萬元,比上年減少7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支出15.6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0萬元,本年與上年均無購置公務用車。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15.6萬元,比上年減少7.5萬元,主要原因由于公車改革后公務用車數量減少。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12.59萬元,比上年減少0.32萬元,主要是堅持厲行節約,壓縮了招待費預算。
4、會議費預算支出30.08萬元,比上年減少2.7萬元。
5、培訓費預算支出49.84萬元,比上年減少2.01萬元。
三、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6年常州市司法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7萬元,將通過集中采購方式,購買復印機、臺式電腦各一臺,主要用于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點擊下載:2016年度常州市司法局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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