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信訪、檔案、接待、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做好財務、審計、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處。負責落實國家、省有關“放管服”改革文件的推動落實,擬訂全市“放管服”改革總體方案;研究提出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牽頭組織、指導推進、督查考核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開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調查研究、成效評價、經驗提煉;負責按照改革任務分工擬訂相關具體改革方案;負責轄市(區)兩級高頻政務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動態管理。
(三)政務服務管理處(熱線管理處)。負責市級政務服務事項的進駐審核和動態調整,組織集中受理辦理工作;負責對進駐市級政務服務大廳的窗口、事項、人員的管理、監督和考核,組織對全市政務服務大廳的綜合管理、業務指導和監督考核;負責管理、協調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審批工作,指導全市代辦服務工作;負責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的業務指導、牽頭協調、數據分析和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市政風熱線”運行管理工作。
(四)信息技術處。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政務服務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負責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規劃建設、推廣應用、運行管理、監督考核;負責全市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的數據歸集、應用和分析;負責本單位信息化項目的規劃建設。
(五)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處。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公共資源交易規范性制度,制定和更新進場交易目錄;協調督促行業監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指導轄市(區)公共資源交易相關工作。
(六)組織宣傳處。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宣傳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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