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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稱: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索 引 號:014109445/2019-00161
法定主動公開分類:財政預決算公開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文件編號: 發布機構:市發改委
生成日期:2019-08-20 公開日期:2019-08-20 廢止日期:有效
內容概述: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決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1、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軍民融合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議;協調地方經濟與國防建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軍地需求對接,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和軍隊保障社會化;指導協調國割和省、市專項建設基金軍民融合項目,負責市級軍民融合引導資金項目管理和監督;承擔市軍民融合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裝備動員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2.監測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全市宏觀經濟預測、預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編制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委學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推進政府目標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轄市區年度相關評價考核和星級企業評定工作,參與全市綜合考核工作。

3、組織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重大專項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銜接平衡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對全市重點規劃的立項、銜接、論證、發布、評估等環節進行管理,規范規劃編制制度程序;組織擬訂區域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區域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研究、協調區域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流域治理相關工作。負責市產城融合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促進縣域經濟跨越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蘇南現代化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組織、參與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規范性的起草;承擔本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辦理本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對國家和省、市出資的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情況及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項投標方案進行核準;組織或配合好國有資金項目竣工驗收工;組織開展對建設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5、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全市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編制年度重點項目投資計劃;推進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統籌協調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市場準入、財政、金融、環保、土地、資源利用等方面政策;做好重大項目培育和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審批政府性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及項目,組織竣工驗收、后評價工作,推進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代建制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資資金及投資項目管理。按照權限核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負責審核和轉報由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準的投資項目。依法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6、組織擬訂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負責組織全市經濟體制綜合改革、重大專項改革方案的起草、論證、報批工作,負責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方案的銜接,并牽頭組織開展有關領域改革工作的評價考核

7、組織擬訂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負責組織全市經濟體制綜合改革、重大專項改革方案的起草、論證、報批工作,負責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方案的銜接,并牽頭組織開展有關領域改革工作的評價考核工作;指導和協調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改革發展;研究并參與全市國有企業改革,研究并推動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改制以及公用事業的改革改制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方案,協調改革改制中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推進完善市場體系的重要改革措施。

8、綜合監測、分析全市財政、金融運行和政策執行情況,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研究擬訂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負責有關企業債券發行的前期準備、報批和監督工作;負責推進創業投資發展,做好市級創業投資發展引導基金的運作和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工作;指導、推動股權基金、產業發展基金發展。參與審核并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和國內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

9、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統籌全市能源規劃建設,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組織實施能源產業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工作,負責安排政府性扶持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推進能源項目建設,組織協調相關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做好能源供需的銜接平衡。

10、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推進城鄉一體化、農業現代化的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審核、審批農林水利重點項目,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實施各級產業政策,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園區)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推進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安排重大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建設項目,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協調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負責綜合協調推進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牽頭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安排市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推進全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協調推進創意產業發展。研究提出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布局,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統籌協調基礎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11、規劃、協調和管理社會發展工作。統籌協調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組織制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的政策銜接。綜合協調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社會保障、就業和收入分配等領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項目安排;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協調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相關工作;組織全市社會發展總體水平評估。

12、研究提出全市開放型經濟發展戰略,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承擔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上報工作。負責沿江開發相關工作。參與招商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開放區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開發區的設立審核和政策協調工作。

13、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節約型社會建設。研究修訂和組織實施《常州21世紀議程》,推進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低碳經濟、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參與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14、負責全市經濟協作工作。牽頭組織推進我市參與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組織市際間對口支援、經濟協作,組織協調東西部合作和江蘇南北掛鉤幫扶工作。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情況

1.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本部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軍民融合處、綜合處(市目標管理辦公室)、發展規劃處(區域經濟處)、法規處(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處(行政服務處、市重大項目辦公室)、財政金融處、改革處、農村經濟處、工業處、高技術產業處、服務業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經濟合作處、社會發展處、能源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人事教育處(老干部處)、機關黨委。

本部門內設機構包括:常州市經濟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續發展培訓中心

2.從決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18年部門匯總決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計3家,具體包括: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本級、常州市經濟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續發展培訓中心。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況

(一)、堅持黨建為核,政治生態向善向好

1.強化思想政治建設。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切實將黨建工作作為“一號工程”,主動對標“四個意識”,自覺踐行“兩個維護”。思想建設常抓不懈,專題召開市發展改革委黨的建設大會,出臺《建立“親”“清”政商關系的實施意見》等文件,切實提升全體黨員的黨性修養和責任意識。組織建設卓有成效,嚴格落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等學習教育制度,規范支部換屆、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黨務工作機制,創新開展支部共建、慈善毅行、政企交流等主題黨日活動。廉政建設一著不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觀看警示教育片、通報違規違紀案例等多種形式開展廉政教育,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建議整改、風險點排查及防控措施制定。配合做好市委巡察組對市發展改革委的政治巡察工作,60個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2.推動干部隊伍建設。落實學習教育常態化,借助固定學習日、發改講堂等載體,集中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邀請專家學者來委授課輔導,學習形式更加豐富,學習內容更加廣泛。組織干部培訓多樣化,繼續做好干部送培工作,組織委內干部赴中山大學珠海校區、西安交通大學等高校開展專題研修。開展解放思想大討論,召開3次專題黨組(擴大)會議對大討論活動進行宣傳發動、精神傳達和工作部署,印發活動方案和干部聯系點方案,舉辦“我為常州高質量發展獻一計”交流活動,委領導帶頭赴深圳、蘇州、杭州等地調研學習、對標找差,有針對性地補齊工作短板,提升業務水平。調研成果《基于全周期管理實現高質量推進重大項目》獲評市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優秀案例二等獎。

3.提升能力作風建設。召開全委作風建設大會,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深入推進作風建設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建立健全委內規章制度,修訂完善《財務管理制度》等19項內部管理制度,出臺《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考評辦法(試行)》,推動全委各項工作開展更加規范高效。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滿意率達100%。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全年共形成調研文章近40篇,多篇調研材料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參謀助手”作用充分彰顯。

4.開展信息宣傳建設。扎實做好信息宣傳工作,充分運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展示發改形象、傳播發改聲音,全年主辦新聞發布會3場,被兩辦錄用信息超過200篇次,被解放思想大討論簡報錄用近10條,市政府門戶網站、省發改委門戶網站錄用排名位列前茅,黨務、政務信息分別獲得全市一等獎、二等獎,改革開放40周年系列宣傳成效顯著。

(二)、堅持戰略為先,規劃藍圖有聲有色

1.規劃引領明方向。深度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寧杭生態經濟帶建設等戰略機遇,立足發展長遠,加強戰略融合。科學謀劃沿江綠色轉型發展、溧陽融入南京都市圈、金壇打造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等重點事項,積極爭取上級支持。編制了《大運河文化帶常州段總體規劃》《常州市東部片區供熱管網規劃(2017-2020)》《常州市低碳發展規劃》等一批重點規劃,目標更加清晰,路徑更加明確。開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全面評估各重點專項規劃實施推進情況,進一步提升評估結果的決策參考作用。

2.經濟分析重思路。根據國內外經濟形勢和“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提出《關于設定地區生產總值達到萬億元目標的建議》,被市委十二屆六次全會采納,同時,結合轄市區特點,及時分解下達年度主要經濟預期目標任務。加強經濟運行動態監測,圍繞發展動能、結構性和持續性等方面,每季度向市委市政府提交高質量的分析報告。密切關注行業、企業現狀和熱點、難點問題,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發展建議,《常州市動力電池產業發展建議》和《關于我市大健康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獲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

3.目標考核講實效。完善評價體系,出臺我市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辦法,突出個性目標和要求。圓滿完成“種好幸福樹建好明星城高質量發展”評價考核、主要經濟預期目標考核和全市星級企業評定工作。修訂《關于開展企業“提質增效、創新爭星”活動的意見》,有效激發企業爭先意識,星級企業數量達到315家,比上年增加37家;星級企業入庫稅收總額達到408.53億元,比上年增加93.51億元;入庫稅金10億元及以上企業達到5家,比上年增加3家。

(三)、堅持項目為王,投資效益穩扎穩打

1.項目推進不斷加快。扎實開展“重大項目增效年”活動,著力引導重大項目向量質并舉、效益引領轉變,形成“以畝產論英雄、以質效配資源”的鮮明導向,不斷夯實穩增長強后勁基礎。全年認定重大突破項目17個,其中總投資超100億元或10億美元的項目2個,總投資超50億元或5億美元的項目5個,總投資超30億元或3億美元的項目10個。省市重點項目超額完成投資計劃,新恒東光學薄膜一期、蒂森克虜伯汽車轉向柱、精研科技電子消費品等41個項目竣工投運,博飛特汽車自動化生產線、海目星激光智能設備、創志固體制劑生產設備等90個市重點項目開工建設,蘇南沿江城際鐵路、常泰過江通道、蘇錫常南部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取得實質性進展。

2.項目管理不斷提升。制訂《常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改革創新重點項目全周期管理機制,分別建立市重點產業項目庫和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庫,按照意向、簽約、預備、開工、竣工、評估等6個階段,對入庫項目實行統一標準、分段推進、滾動更新、閉環管控的全過程管理模式,項目管理更加科學高效。牽頭編制完成《2018年重點項目投資計劃》《交通建設投資計劃》《常州市級重點特色鎮2018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積極做好對上爭取工作,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態建設、重點水利工程等方面共爭取到各級各類資金超過20億元,為項目實施推進提供堅實保障。

3.項目服務不斷優化。建立市領導掛鉤聯系重大項目機制,通過開展日常巡查、月度點評、季度督查等方式,推動重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動當好服務發展的“店小二”,制定“兩集中、兩到位”實施方案,梳理“不見面審批(服務)”事項,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推進企業投資項目信用承諾制試點實施,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加強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工作,扎實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基本實現“3550”改革目標。

(四)、堅持產業為基,經濟結構調優調強

1.新農村建設有品質。開展鄉村振興規劃編制動員部署、專題座談和實地調研,組織編制《常州市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規劃(2018-2020年)》,有序推動全市鄉村的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和組織振興。建立健全重點特色鎮工作機制,開展重點特色鎮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研究。確定總投資為216億元的2018年重點特色鎮重點建設項目100項,有力推動重點特色鎮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持續推進新溝河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武進區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試點等一批農林水利重點項目建設。

2.產業鏈推進有成效。深入推進新一輪十大產業鏈建設,調整十大產業鏈企業庫名單,全年十大產業鏈產值增長12.8%、占全市規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42%。統籌全市產業鏈布局,明確各轄市區主導發展和重點培育的產業鏈。研究謀劃氫能源、磁懸浮、動力鋰電池等前沿產業發展前景,引導相關產業加快提檔升級和項目落地。探索產業集聚發展新模式,進一步突出重點、聚合資源,培育具有競爭優勢的特色新興產業集群,提升特色新興產業發展能級。

3.服務業發展有質量。科學編制《服務業創新發展常州行動計劃(2019-2025)》,助力服務業企業做大做強。聚焦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常州綠色建筑產業示范區等3個集聚區獲評省級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示范區。制定全市三星級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性服務業類)認定標準并完成首批認定。省市兩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建設有序推進,常州高新區入圍全省新一輪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域,實現零的突破。

4.促轉型升級有手段。強化平臺載體建設,出臺《市產業創新中心創建指南(試行)》《市級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試行)》,24家企業獲批市級產業創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積極推進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等創建工作。大力扶持優質項目,武進不銹、中車戚研所等5個項目入圍省戰略新興產業專項,中科院常州遺傳資源研發中心、恒立液壓等6個項目入選省高技術計劃(2018-2020年)。推動能源高效利用,加快熱電整合提升,推進減煤節能降排,推廣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一批提效升級明顯的能源項目進展順利。扎實做好鋼鐵去產能和嚴防“地條鋼”工作。對印染行業、化工鋼鐵煤電行業轉型發展進行系統謀劃。

(五)、堅持創新為魂,發展活力提質提效

1.創新模式。開辟軍民融合發展新模式,牽頭制定《常州市級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及創新示范園區認定和管理辦法》《常州市軍民融合發展引導資金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編制完成《常州市創建國家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方案》,通過設立引導資金,助力項目實現裂變發展,3家企業獲省軍民融合發展引導資金支持。為碳纖維及復合材料發展專門開辟“產業發展特區”模式,中簡科技牽頭建設的“碳纖維及復合材料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園區”成為首家市級創新示范園區,“中簡科技服務國家戰略需求”成功入選全國軍民融合發展創新實踐典型案例。


2.創新載體。持續推進產城融合綜合改革試點,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工作成效顯著,第一批省級特色小鎮全部通過年度考核,其中石墨烯小鎮獲評優秀小鎮,溧陽別橋無人機小鎮、西夏墅工具智造小鎮、武進瑞聲科技小鎮入圍第二批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常州省級特色小鎮總數位居全省第一。積極推進省雙創示范基地建設,雙創環境持續向優,常州高新區、溧陽市別橋無人機產業園、匯新公司獲批省級雙創示范基地,常州雙創示范園入選國家第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名單。

3.創新思路。深挖金融創新潛能,切實解決企業融資難題,支持實體經濟健康發展。融資方式取得突破,順利發行融資規模為4.5億元的“18偉馳”二期企業債券,常州第一只綠色企業債券“18先行綠色債”成功獲批,建信資產與龍城旅游控股集團的2.5億元市場化債轉股項目正式簽約。創投持續健康發展,成功舉辦第十二屆“創洽會”并聯合《新財富》首次發布常州優秀創投企業和優秀投資并購案例榜單,截至目前累計備案創投企業34家,資本規模共計62.7億元。利用外資規模穩增,獲批境外債5只,發行規模達35億美元,位居全省第一。

(六)、堅持以人為本,社會環境和諧和美

1.聚力社會事業發展。積極申報應用型本科、實訓基地建設等產教融合項目,代表全省參加全國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建設座談會,常州產教融合工作獲得國家發改委充分肯定,產教融合重大試點爭取力度不斷加大。扎實開展富民增收工作,進一步完善“常州富民”微信公眾號功能并及時發布動態信息。建立人口數據共享機制,完成人口發展應用服務平臺建設并試運行,通過數據資源整合有效提升平臺服務功能。持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社會事業項目建設進度,協調做好立項審批等項目前期工作。

2.完善環境治理體系。全面落實節能管理要求,出臺《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的意見》,嚴控新建項目能耗,指導企業開展節能量交易,堅決杜絕“兩高一低”項目。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舉辦2018中德靜脈產業發展論壇,提前啟動新一輪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新北資源循環利用基地成功入選國家級。多措并舉建設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完成全市首批低碳示范單位認定和城市溫室氣體清單編制,全國碳市場能力建設培訓基地成功落戶。系統推動太湖流域治理,編制《常州市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強化與地區、部門間的協同配合,共同推動國家流域試點建設。常州爭取生態文明建設專項資金數額連續三年居全省第一。

3.深化對外合作協作。中外交流、蘇陜扶貧協作、援疆援青、三峽庫區支援、蘇遼對口合作、南北掛鉤共建等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績。加強對外交流,專題組織開展中德創新園區建設推進工作,促進園區加快發展。深化常安協作,助力毛絨玩具產業發展和殘疾人轉移就業成為全國東西部扶貧協作典型案例,常州對口幫扶安康工作組被表彰為“蘇陜扶貧協作先進單位”。打造合作標桿,通過“資本+管理+軍民融合+市場化運作”的組合拳,推動航錦科技成為葫蘆島市明星企業和東北振興的現實樣板。開展陽光扶貧,每季度扎實做好幫扶工作,通過項目帶動,從源頭幫助貧困群眾脫貧致富。


 

第二部分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收入、支出總計11743.76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3012.5萬元,增長34.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項目支出和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總計6058.96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5848.46萬元,為當年從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與上年相比增加1489.63萬元,增長34.1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項目支出和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增加。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為下屬事業單位收到上級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上級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0萬元,為下屬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事業收入。

4.經營收入0萬元,為下屬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沒有經營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為下屬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附屬單位沒有上繳收入。

6.其他收入210.5萬元,為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為常州市發改委本級取得的重點特色鎮建設資金收入。與上年相比增加192.73萬元,增長1084.58%。主要原因是當年新增一次性項目支出。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為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主要為下屬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8.年初結轉和結余4.18萬元,主要為本部門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政府采購等資金。

(二)支出總計5684.8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4228.95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商品服務支出及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與上年相比增加1436.27萬元,增長51.4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項目支出和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增加。

2.教育(類)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教育培訓。與上年相比增加20萬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6.05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費的發放、撫恤金及生活補助。與上年相比減少499.92萬元,減少96.89%。主要原因是離退休費轉由社保發放。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85.56萬元,主要用于醫療費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3.3萬元,增長4.01%。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因素。

5.城鄉社區(類)支出208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改革發展任務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208萬元,增長100%。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項目重點特色鎮建設規劃支出。

6.農林水(類)支出2.5萬元,主要用于本委日常運轉改革發展任務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24.49萬元,減少90.74%。主要原因是農林水(類)改革事務支出減少。

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551.49萬元,主要用于援建新疆、青海等地的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32.7萬元,減少5.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

8.住房保障(類)支出572.26萬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以及購房補貼。與上年相比增加203.94萬元,增長55.3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和人員調動因素。

9.結余分配0萬元,為單位當年結余的分配情況,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增長0%。主要原因是今年無結余。

10.年末結轉和結余378.33萬元,為單位結轉下年的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主要為本部門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的政府采購項目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使用的資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本年收入合計6058.9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848.46萬元,占96.53%;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210.5萬元,占3.47%。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本年支出合計5684.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108.23萬元,占54.68%;項目支出2576.58萬元,占45.32%;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11322.76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609.28萬元,增長29.9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項目支出和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增加。

五、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5474.3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6.3%。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119.65萬元,增長25.7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項目支出和人員工資福利支出的增加。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621.64萬元,支出決算為547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8.8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財政預留資金、財政專項資金的支出、跨年度項目經費、改革事務性支出增加以及增人增資。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1.發展與改革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 1215.9萬元,支出決算為2049.3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8.5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

2.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54萬元,支出決算為1064.0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70.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改革事務性支出增加。

3.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年初預算為 20.22萬元,支出決算為384.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03.9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

4.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340.58萬元,支出決算為530.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5.7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其他發展改革事務性支出增加。

5.統計信息事務(款)信息事務(項)。年初預算為95萬元,支出決算為185.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95.2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新增信息事務支出。

6.商貿事務(款)其他商貿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4.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新增商貿事務支出。

(二)教育(類)

1.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2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教育培訓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類)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類)。年初預算為15萬元,支出決算為5.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4.5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離退休費用減少。

2.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類)。年初預算為0.44萬元,支出決算為0.3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減少。

3.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0.55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政策性社保費用增加。

(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

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類)。年初預算為40.93萬元,支出決算為41.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2%。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人員調動因素。

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類)。年初預算為10.39萬元,支出決算為11.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9.4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因素。

3.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類)。年初預算為31.79萬元,支出決算為32.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0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調動因素。

(五)援助其他地區(類)

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類)。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551.49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財政預留資金。

(六)住房保障(類)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類)。年初預算為162.91萬元,支出決算為168.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17%。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調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類)。年初預算為262.64萬元,支出決算為258.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5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調動。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類)。年初預算為136.03萬元,支出決算為14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8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調整。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108.23 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858.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249.8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474.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119.65萬元,增長25.7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項目資金增加。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621.64萬元,支出決算為547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8.81%。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財政預留資金、財政專項資金的支出、跨年度項目經費、改革事務性支出增加以及增人增資。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108.23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858.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二)公用經費249.8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28.61萬元,占“三公”經費的56.4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18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36%;公務接待費支出   21.86萬元,占“三公”經費的43.16%。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28.61萬元,完成預算的204.36%,比上年決算增加1.43萬元,主要原因為出國任務增加;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出任務增加至費用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團組8個,累計 11人次。開支內容主要為: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 0.18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 0萬元,主要原因為車改。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 輛,主要為本年度沒有購置公務用車。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  0.18    萬元,完成預算的11.25%,比上年決算減少 2.41萬元,主要原因為今年事業單位車改。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事業單位今年車改減少了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車改前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 0輛。

3.公務接待費21.86萬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 萬元,完成預算的0  %,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0 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年度無事接待任務。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外事接待支出主要為接待外賓來常考察等支出,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外事接待  0批次, 0人次。

(2)國內公務接待支出21.86 萬元,完成預算的87.47%,比上年決算減少7.46萬元,主要原因為厲行節約;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為接待來常州學習參觀考察人員以及工作用餐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國內公務接待211批次,2176人次。主要為接待來常州學習參觀考察人員以及工作用餐等。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決算支出57.86萬元,完成預算的826.57%,比上年決算增加40.15萬元,主要原因為工作會議增加;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增加工作會議次數。2018年度全年召開會議35個,參加會議870人次。主要為召開改革事務性會議。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決算支出67.17萬元,完成預算的388.27%,比上年決算增加30.86萬元,主要原因為項目內支出培訓費用未列入培訓費預算;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為培訓次數及人數增加。2018年度全年組織培訓15個,組織培訓212人次。主要為改革業務性培訓、任職培訓、黨員培訓等。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本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0萬元,本年收入決算0 萬元,本年支出決算 0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 0萬元。

十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228.77萬元,比2017年增加47.51萬元,增長26.21%。主要原因是:改革事務性工作增加,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增加。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729.0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0.46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708.55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08.5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廳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其他用車主要是沒有;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十四、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本部門2018年度共 2個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工作,涉及財政性資金合計130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十四、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經費: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七、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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