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492號)和常州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文件和會議精神,由常州市文廣新局編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本機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收費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概述
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是各級行政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和基本義務,自《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公布以來,我局在市政府的領導和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及時成立由局一把手領導擔任組長、分管職能部門的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文廣新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二是結合工作實際,嚴格按照《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評議制度》、《常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信息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以及《涉密一覽表》等文件制度,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止200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未發生涉密文件公開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根據市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要求,我局已在單位門戶網站進行改版,首頁明顯位置開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2009年,我局向社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84條(其中,部門新聞類31條、“走進常州”名勝古跡類2條、“市民辦事”文化娛樂類72條、“企業辦事”新聞出版類25條、“百件事實網上辦”公用事業類7條、單位業務工作類127條、其他信息簡報20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09年度未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未收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等情況
2009年度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開展這項工作時間不長,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主動公開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存在信息發布總量不夠多、部分信息發布不夠及時等問題;二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規范和監督保障機制尚不夠健全。
為此,2010年我局將主要采取以下改進措施:一是根據“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以提高局機關各處室的政府信息公開更新意識為抓手,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更新的水平。二是進一步健全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保障措施,真正建立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評議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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