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常州市水利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開展主題教育,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常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圍繞推進落實“532”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水安全保障、水環境治理、水資源調配、水生態保護,以“爭當表率、爭作示范、走在前列”的擔當作為,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奉獻水利力量。現就2023年法治建設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大行政立法制規工作力度
1.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全力推進河道管理立法工作。按法定程序高質量完成《常州市河道管理條例(送審稿)》起草、立法風險評估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審查等工作。《常州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于2023年10月31日常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2023年11月29日江蘇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準。該條例秉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理念,率先以地方性法規形式明確建立“河道生態藍線”管控制度,構建起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共治”的治水規范體系。開展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自查評估,在全面調研的基礎上,完成濕地保護“一法一條例”實施情況、《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實施情況兩份書面報告。
2.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出臺規范性文件,嚴格履行起草、征求意見、專家咨詢、合法性審查、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備案等程序。局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率、報備率、報備及時率和規范率均為100%。 常態化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堅持結合法律法規規章出臺頒布或修改,同步開展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2023年對6部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建議廢止1部,修改3部,對5部局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完成行政規范性文件集中統一公開并動態更新工作。
二、持續推進依法高效履行水利職能
3.深入推進權力清單制度。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賦予的法定職責和“三定”職能方案全面依法履職,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完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及時發布和動態調整權力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繼續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四級四同”,確保按時與國家、省政務服務事項統一平臺對接。完成政務服務平臺新版權力事項水利行政許可實施規范的認領和辦事指南編制、行政備案事項梳理、中介服務事項認領等工作。開展兩次對依申請權力事項服務指南的全面維護,定期對一體化平臺水利事項進行體檢,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完善。
4.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清理招標投標領域相關制度規則,破除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暢通招標投標異議、投訴渠道,打擊圍標串標、排斥潛在投標人等違法違規行為。應用長三角一體化遠程異地評標系統和“暗標+ABC法”評標模式,推行使用數字人民幣支付評委費,使用信用承諾替代投標保證金,化解招投標風險。水利工程招標投標實現全過程電子化交易、數字證書兼容互認、招標計劃提前發布,項目保證金投標人可自主選擇網上銀行匯款、電匯、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擔保或綜合保險的保證擔保等多種形式。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持續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推進誠信水利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5.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的應用和維護,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信息辦事指南,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實現線上線下深度融合,積極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貫徹落實省、市推出的政務服務事項省內通辦、“一網通辦”、“證照分離”、工程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拿地即開工”、區域評估等改革措施,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
6.健全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將管理重點從事前審批轉向事中事后監管,加強監管執法。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全面推進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全年完成“雙隨機、一公開”檢查任務43個,抽查主體231家,結果回填231份。強化“內部綜合、外部聯合”監管模式的運用,與相關部門在同一時間實施聯合檢查,全年制定跨部門聯合抽查任務10個,參與部門檢查53次,減少了“多頭監管”和“重復檢查”現象。
三、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7.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常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印發局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強化依法決策意識,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決定等決策程序。
8.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制度。局系統聘請法律顧問單位,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加強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合同以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等審查工作
。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9.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組織開展采砂管理、水土保持、河湖保護、水資源管理四大專項執法活動。全面落實省水利廳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配合市司法局完善輕微首違不罰清單,使水行政執法更加精準、柔性。建立違法取水投訴舉報處理新機制,實行市局統一受理、分類處理、快速處置、統一回復、統一歸檔。受理各類涉水舉報37件,全部按時回復;落實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著力提高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案卷規范化、標準化水平。
10.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逐利執法”、不規范執法、執法方式簡單粗暴等執法突出問題,深入查糾整改,提升嚴格公正文明規范執法水平。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統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局行政執法人員全部通過資格考試,換領國家行政執法證。市水政支隊、武進區水政大隊、金壇區水行政執法基地“雙標創建”通過驗收;聯合市總工會等六部門舉辦2023年常州市水行政執法技能競賽,提高全市水行政執法技能;舉辦賦權鄉鎮水行政執法暨河湖安全保護協作聯動業務培訓,推動水政執法下放事項的執法規范化建設。
11.深化行政執法協調機制。建立水行政執法跨部門聯合、跨區域聯動,與刑事司法銜接、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四項機制”。與公安部門聯合出臺《常州市加強河湖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出臺《關于加強環境資源領域“行刑公”三法銜接工作機制的意見》,推出“三法銜接”,建立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機制。開展錫、蘇、常、泰兩岸四地跨地區跨部門打擊長江采砂聯合執法行動3次;在違法取水案件處理中,成功實行水資源生態損害賠償。
五、加強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
12.依法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進一步提高水旱災害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動員響應體系,出臺《常州市水旱災害防御應急工作預案(試行)》。完善公共輿情應對和危機溝通機制,依法及時公開發布涉水突發事件信息,維護政府公信力。落實水事糾紛集中排查和調處化解制度,常態化開展全市水事糾紛集中排查和調處化解工作,及時把矛盾隱患消滅在萌芽階段。
13.做好行政調解、裁決和應訴工作。對照國家行政裁決事項基本清單,梳理明確適用行政裁決的事項和實施主體,實行目錄管理。年內無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案件。沒有收到司法建議、檢察建議。
14.持續強化信訪工作。以推進貫徹實施《江蘇省信訪條例》為抓手,進一步強化信訪工作的法治化導向,充分發揮“陽光信訪信息系統”功能,依法受理的信訪件,全部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
六、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15.自覺接受監督。積極做好12345熱線服務以及其他渠道的來信辦理、答復工作,全年共辦結125件,較好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難點問題。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及時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全年共辦結17件,按期辦結率100%,代表、委員滿意率100%。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公共資源轉讓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按規定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
16.深化水利政務公開。推進政務公開,加大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政府信息公開力度,切實維護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主動公開《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依法受理依申請公開12件,全部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
七、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
17.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法治水利建設的全過程,健全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不斷筑牢法治水利建設的基礎。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法治水利建設的重大問題,安排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切實將推進依法行政、法治水利工作納入水利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18.規范落實學法制度。局黨組中心組學法常態化,全面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系統學習憲法、黨內法規以及相關業務領域的法律法規,開展旁聽人民法院庭審活動。將“述法”列入年終述職重要內容,切實提高水利系統領導干部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提升了依法執政的能力和水平。干部職工學法制度化,把法治教育納入局各類培訓課程,確保法治教育與業務知識培訓有機結合。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規定報告法治水利建設情況。
19.加強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圍繞水利高質量發展法治實踐,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全面強化“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推動水利普法工作提質增效。組織開展“法潤常州、法護長江”“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等水利普法宣傳活動;結合水利行業特點,開展“5·12”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農民工學法活動周”等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
“生命之水”主題教育活動,已連續開展十六屆。依托水利工程、水利展覽館、水利風景區、節水教育基地、水情教育基地,因地制宜建設水利法治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市青龍潭水利風景區,建成市域首個水文化法治主題公園,打造“法景”融合平臺。
八、下一年度推進法治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常州市水利局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圍繞我市“532”發展戰略,圍繞水利高質量發展,扎實推進法治水利建設。
一是以新版權力事項實施為抓手,進一步推進權力清單制度。
二是以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為抓手,全面落實《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六個方面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整治。
三是以《常州市河道保護管理條例》頒布實施為抓手,確實提高河湖管理法治化水平。制定任務清單,建立配套制度,落實督查考核機制,著力提高河湖管理水平。
四是持續普法依法治理。持續抓好憲法、民法典的學習宣傳,持續抓好長江保護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的學習宣傳,持續抓好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的學習宣傳,持續抓好水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宣傳。集中開展“世界水日”“中國水周”“安全生產月”“民法典宣傳月”“國家憲法日”法治宣傳月等活動。持續推進水法治文化和宣傳陣地建設,
繼續利用水利風景區、節水教育基地、水情教育基地的有利條件,開展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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