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常州市審計局自2023年2月8日至5月19日,對2020年至2022年科技創新發展政策落實和資金績效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2020年至2022年,市財政安排下達科技專項資金5.04億元,至審計時共撥付資金4.97億元;2022年市、區兩級財政共安排下達創新發展專項資金9.45億元,至審計時已撥付資金8.97億元(其中市級資金4.46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認真貫徹中央、省、市關于科級創新的各項重大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技專項資金發揮了引導和支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研發準備金制度不夠完善。《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施細則》明確“享受研發投入支持政策的企業應在受支持后的當年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但因缺乏統一的標準,導致實際操作中難以判斷企業是否設立了研發準備金。
二是部分專項資金未及時撥付項目單位。2個區撥付市級科技專項資金不及時,涉及企業27家,至審計時,仍有資金668萬元未撥付。
三是部分項目評審驗收不嚴格。2020年至2022年,2家企業獲得科技專項資金70萬元,項目已通過驗收,但存在驗收程序不規范、驗收結果不實等問題;2家企業申報材料有缺項,仍通過評審并獲得創新發展專項資金合計120萬元。另有11個獲得科技專項資金的項目超期未驗收。
三、審計建議和整改情況
審計后,常州市審計局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提出了處理意見,并提出堅持制度先行,推動專項資金制度建設;嚴格資金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強化項目監管,確保項目實施取得實效等建議。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問題已整改。
常州市審計局
2024年2月22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