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8月16日9:00—17:00
二、資格復審對象
(一)無技能測試的崗位(05、10、11崗):在專業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崗位面試人選,如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二)有技能測試的崗位(01—04崗、06—08崗):在專業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崗位技能測試人選,如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技能測試人選。
(三)有技能測試的崗位(09崗):專業筆試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技能測試人選。
各崗位資格復審人員詳見《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三、資格復審具體事宜
(一)專業筆試成績公布后,將通過電話聯系方式通知資格復審對象,請上述確定的資格復審對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成績公布后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后續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時須下載并打印《資格復審表》(附件2),填寫好完整信息,和以下材料原件掃描件一并打包發送至招聘單位郵箱(文件夾命名格式為“單位名稱+崗位代碼+崗位名稱+考生姓名”):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并打印)等相關證件;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市、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3.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并以第二學位(全日制)報考的,還須提供第二學位對應所學專業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認證網站上獲取的核驗證明、畢業學校出具的蓋有教務部門印章的課程設置證明和成績單等)。
5.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尚未就業人員,須提供《“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其中:
(1)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原件)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
(2)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時為失業狀態的,還須提供個人社保繳納證明(時間為畢業后至報名時)和本人實際報名前的離職證明。
6.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須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內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和《“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7.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8.按“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退役士兵,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和《“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附件3)。
9.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三)資格復審部門核驗材料原件(具體要求由復審部門另行通知)。
(四)報考人員須同步線下投遞上述資格復審所要求的材料。其中,相關輔助證明材料提供原件(如資格復審表、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承諾書等),其他證件(書)提供復印件。所有材料須在8月18日前投遞至復審部門。
(五)報考資格與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招聘公告未明確取得時限的,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后續考試資格。
(六)資格復審合格,取得技能測試(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技能測試(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技能測試(面試)人選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上述人選確定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復審部門陳述申辯。
四、其他注意事項
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復審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及郵箱詳見《復審部門聯系表》(附件4)。
附件:1.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表
3.“2023年畢業生”身份承諾書
4.復審部門聯系表
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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