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屬企業:
現將《關于加強市屬企業法治建設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強市屬企業法治建設的意見
為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戰略,進一步推動市屬企業法治建設,更好發揮法治工作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根據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企業法治建設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和我市“八五”普法相關要求,現就加強市屬企業法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圍繞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堅持問題導向和系統觀念,著力解決法治國企建設的重點難點問題,全面提升市屬企業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服務大局。以服務企業長期發展戰略為目標,牢固樹立全局意識和系統觀念,法治工作全面融入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充分發揮支撐保障作用。
2、堅持完善制度。以強化制度建設為基礎,堅持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及時轉化為企業規章制度,嵌入業務流程,加強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強化制度剛性約束。
3、堅持突出重點。以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完善法務機構工作體系、強化合規管理為重點,堅持問題導向,在做深做細做實上下更大功夫,真正發揮強管理、促經營、防風險的作用。
4、堅持勇于創新。以適應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發展需要為方向,結合實際拓寬法治工作領域,探索優化法務管理職能,創新工作方式,加快提升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總體目標。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立健全市屬企業法治體系,使市屬企業法治理念更加強化、治理機制更加完善、制度體系更加優化、組織機構更加健全、管理方式更加科學、保障作用更加明顯,法治建設取得更大進展,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著力健全法治工作體系
(四)著力健全領導責任體系。堅持黨委對依法治企工作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黨委定期專題學法、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干部任前法治談話、述職必述法等制度,切實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強化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職能,明確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推進法治建設職責,落實各業務部門法治運行責任,把法治建設納入整體工作統籌謀劃,將法治工作情況作為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健全市屬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工作機制,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各司其職,對重點問題親自研究、部署協調、推動解決。將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求向子企業延伸,把落實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
(五)著力健全依法治理體系。高度重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統領地位,切實發揮法務管理機構專業審核把關作用。市屬企業要結合實際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厘清股東會、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的職責邊界,明確履職程序、議事規則和決策機制。多元投資主體企業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國有資產監管規定和公司章程,明確股東權利義務、股東會定位與職權,規范議事決策方式和程序,完善運作制度機制,強化決議執行和監督,切實維護股東合法權益。市屬企業依法對子企業規范行使股東權,嚴格按照公司治理結構,通過參加股東會、派出董事監事、推薦高級管理人員等方式行權履職,切實防范公司人格混同等風險。
(六)著力健全依法依規決策體系。進一步完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細化各層級決策范圍、決策事項、決策權限,嚴格落實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策等決策程序要求,將合法合規性審查和重大風險評估作為重大決策事項必經前置程序。市屬企業報請市國資委審批事項涉及法律問題的,應當出具法律意見書。
(七)著力健全規章制度體系。明確法務管理機構歸口管理企業規章制度職責,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執行、評估、完善等工作機制,加強法律審核把關,強化對制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據適用范圍、重要程度、管理幅度等,構建分層分類的制度體系框架,確保結構清晰、內容完整、相互銜接、有效協同,切實提高科學性和系統性。定期開展制度梳理,編制立改廢計劃,完善重點改革任務配套制度,及時修訂重要領域管理規范,不斷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對規章制度的宣貫培訓,定期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和綜合評價,增強制度剛性約束,推動制度有效落實。
(八)著力健全合規管理體系。加快市屬企業合規體系建設,為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加強合規管理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覆蓋各層級企業、貫穿各業務領域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建立企業主要負責人領導的合規管理工作機制,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形成各業務部門和基層一線承擔主體責任、法律合規部門組織協調、紀檢監察和審計等部門強化監督的合規管理運行機制。將合規要求嵌入崗位職責和業務流程,結合行業特點突出抓好重點領域、重要環節、重點人員合規管理。積極構建法律、合規、內控、風險管理協同運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提高管理效能。推動合規要求向各級子企業延伸,加大基層單位合規管理力度。
(九)著力健全法治工作組織體系。加快法治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法律專業領導干部引進培養選拔力度,推進符合條件的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職業資格的專業人才進入領導班子。穩步推進法律顧問制度或公司律師制度建設,大中型企業應當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其他企業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健全法務管理職能,持續完善合同管理、案件管理、普法宣傳等職能,積極拓展制度管理、合規管理等業務領域。拓寬法務人員職業發展通道,完善高素質法治人才市場化選聘、管理和薪酬制度,采取有效激勵方式充分調動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三、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十)著力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加強對市屬企業投融資、改革重組、對外擔保、產權流轉、物資采購、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管理,確保流程規范、公開透明,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在推進混合所有制、股改上市、員工持股、股權激勵等改革過程中,堅持依法規范操作,確保法務管理機構全程參與,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高度重視對企業內部審批、執行程序等關鍵環節的管理,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完善企業內部監督體系,形成法律與監事會、審計、紀檢監察、巡視巡察、財務等部門的監督合力。
(十一)著力提升風險管控能力。持續完善法律審核工作機制,切實保障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要決策審核要求落實到位。持續做好重大事項雙重法律審核工作,動態調整完善雙重法律審核清單,對納入清單的事項做到應審盡審。推動法律審核要求向子企業延伸,通過規范審核方式和標準、跟進采納情況、完善后評估機制等,不斷提升審核質量。建立常態化風險隱患排查機制,針對共性風險通過印發提示函、案件通報、法律意見書等形式及時開展預警,有效防范化解。加強知識產權管理,落實公平競爭各項要求,規范招標采購、工程建設、勞動用工等重點領域經營行為。
(十二)著力提升主動維權能力。加大法律糾紛案件處置力度,充分運用仲裁機構便捷、高效、可控的特點,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多種手段,妥善解決各類糾紛,有效控制各類輿情。加強積案清理,健全激勵機制,積極推動歷史遺留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得到妥善解決。加強典型案件分析,及時發現管理問題,堵塞管理漏洞,推動“以案促管、以管創效”。嚴格執行《常州市市屬企業重大事件報告工作規則》,按規定必須上報的涉法、涉訴和涉密事件必須及時上報。
(十三)著力提升數字化管理能力。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推動法務管理從信息化向數字化升級,探索智能化應用場景,有效提高管理效能。深化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合規管理等重點領域信息化、數字化建設,將合法合規性審核嵌入重大決策、重要業務管理流程,通過大數據等手段,實現法律合規風險在線識別、預警、分析、評估、防控。推動法務管理系統與“三重一大”、財務、產權、投資等系統的互聯互通,做好與國資國企在線監管系統的對接,促進業務數據相互融合、風險防范共同響應。
四、強化組織保障
(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有關要求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充分發揮法治建設領導機構作用,將法治工作納入市屬企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謀劃、同步推進,加強部門協同,強化人員、資金等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統籌推進法治工作與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等監督工作,完善內部協同機制,提高責任追究體系效能。
(十五)強化指導監督。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市國資委通過法治建設年度考核、專項檢查、驗收評估等方式,掌握企業法治工作現狀。完善法律專題研討、典型案例剖析等學習交流機制,聚焦重點難點,創新方式方法,增強交流實效。市屬企業要加強對子企業法治建設的督促指導,特別是關鍵崗位、重點業務要加強指導監督,確保法治工作真正落實到位。市屬企業每年2月底前,向市國資委報送上年度法治建設情況工作報告。
(十六)加大問責力度。對未經法律審核或未采納正確法律意見、違法違規經營投資決策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嚴肅追究責任。
(十七)厚植法治文化。認真落實“八五”普法要求,通過專題學習、集中培訓等多種方式,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弘揚法治精神,增強法治理念。推動法治學習作為黨委中心組學習、干部職工入職學習、職業培訓、繼續教育的必修課,廣泛宣傳與企業經營管理和職工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促進法治宣傳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多樣化。搭建法治建設交流平臺,定期組織法治工作交流或培訓,總結法治建設典型做法、成功經驗和進展成果,通過開展選樹典型、評比表彰、集中宣傳等形式,營造良好法律氛圍。
(十八)各轄市區國資監管部門參照本意見,積極推動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