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發改(經發)委(局),常州經開區經發局:
現將《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蘇發改高技發〔2025〕399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省通知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市級工程研究中心進行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標分配
(一)基礎指標。各轄市、區基礎指標均為1個。
(二)激勵指標。2024年省級工程研究中心評價結果良好以上的溧陽市、武進區、天寧區、鐘樓區、經開區可分別增加1個激勵指標。
(三)其他指標。各轄市、區可推薦在常央企1家。
二、有關要求
(一)在常高等學校、市屬企事業單位直接向我委推薦申報。
(二)獲評未來產業先行集聚發展試點的轄市、區必須申報該產業方向的企事業單位1家。
(三)在常央企申報僅支持央企全資(控股)三級以上子公司。
(四)其他有關要求詳見附件。
(五)請各轄市區、發展改革部門于5月23日(周五)前將上行文及《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匯總表》(連同申請報告、申報數據表一式三份,電子版光盤兩張)上報我委。
附件:《省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開展2025年江蘇省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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