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3號總第8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常州市審計局自2022年2月14日至4月29日,對2021年常州市美麗鄉村發展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1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美麗鄉村發展專項資金6265萬元,實際支出6146萬元,涉及項目260個。專項資金的預算執行和使用總體情況較好,在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和帶動村集體增收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進和完善的地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項目預算編制和執行不規范。因“美麗農田”為2021年新增的“先建后補”類項目,市農業農村局在編制預算時未按要求開展事前績效評估、設定項目績效目標,并在項目尚未實施的情況下,向轄市(區)預撥專項資金。
(二)項目審核把關不嚴。金壇區、武進區有7個項目存在未按申報內容建設、超過審批面積建設等問題,涉及補助資金共計125萬元。
(三)對經濟薄弱村扶持比例偏低。2021年,市農業農村局共補助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扶持項目17個,合計金額1400萬元,其中經濟薄弱村獲得補助項目2個、金額合計140萬元,占比10%。
三、審計處理及整改情況
審計后,常州市審計局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提出了處理意見,并提出優化資金分配、加強預算審核、強化預算約束、提升使用效益,以及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加強項目管理、規范項目運行、提升項目質量等建議。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問題已經整改。
常州市審計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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