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常州市審計局自2023年2月9日至4月28日,對2020-2022年常州市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審計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2020年至2022年,全市高標準農田規劃建設面積10.6萬畝,總投資23612.9萬元,涉及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新北區4個轄市(區)39個項目。至2022年底,已建成10.6萬畝。
我市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三農”工作決策部署,不斷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力度、完善項目組織管理,先后建成在全國、全省有一定影響的示范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在促進提高糧食單產、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建設規劃和項目庫管理有待完善?!冻V菔懈邩藴兽r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未按農業農村部《農田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體現“優先扶持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把‘兩區’耕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的要求;4個轄市(區)高標準農田項目庫內無儲備項目,也未按要求進行動態管理。
二是資金資產管理不夠規范。2020年至2022年,有8個項目工程款支付不及時、2個項目提前1年支付質保金,涉及金額合計572萬元;1個項目總投資418.18萬元,相關資產已于2022年移交村委,但至審計時,財務賬面和固定資產臺賬均未反映上述資產。
三是高標準農田建設管護不到位。抽查發現,有6個項目現場管理不嚴、未按設計施工;有6個項目后續管理不善,部分設施損壞嚴重,未及時得到修理。
三、審計建議和整改情況
審計后,常州市審計局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提出了處理意見,并提出優化現行規劃,將高標準農田建設融入我市鄉村振興大格局;完善有關部門在資金分配管理、跟蹤監督、績效評價和項目設計、招標、驗收等方面的協作機制;完善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管護機制等建議。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問題已整改。
常州市審計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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