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全市軍民融合發展規劃,研究提出軍民融合發展的重大政策和改革建議;協調地方經濟與國防建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軍地需求對接,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和軍隊保障社會化;指導協調國割和省、市專項建設基金軍民融合項目,負責市級軍民融合引導資金項目管理和監督;承擔市軍民融合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裝備動員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2.監測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全市宏觀經濟預測、預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組織研究并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編制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負責委學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推進政府目標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開展轄市區年度相關評價考核和星級企業評定工作,參與全市綜合考核工作。
3、組織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重大專項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統籌協調、銜接平衡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對全市重點規劃的立項、銜接、論證、發布、評估等環節進行管理,規范規劃編制制度程序;組織擬訂區域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提出區域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研究、協調區域發展的重大問題;負責推進流域治理相關工作。負責市產城融合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促進縣域經濟跨越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蘇南現代化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組織、參與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規范性的起草;承擔本委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辦理本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對國家和省、市出資的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情況及概算控制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建設項投標方案進行核準;組織或配合好國有資金項目竣工驗收工;組織開展對建設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5、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全市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編制年度重點項目投資計劃;推進全市重點項目建設,統籌協調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市場準入、財政、金融、環保、土地、資源利用等方面政策;做好重大項目培育和前期準備工作。負責審批政府性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及項目,組織竣工驗收、后評價工作,推進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代建制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資資金及投資項目管理。按照權限核準、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負責審核和轉報由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準的投資項目。依法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6、組織擬訂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負責組織全市經濟體制綜合改革、重大專項改革方案的起草、論證、報批工作,負責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方案的銜接,并牽頭組織開展有關領域改革工作的評價考核
7、組織擬訂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綜合規劃和年度重點工作安排;負責組織全市經濟體制綜合改革、重大專項改革方案的起草、論證、報批工作,負責有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方案的銜接,并牽頭組織開展有關領域改革工作的評價考核工作;指導和協調行業協會和中介機構的改革發展;研究并參與全市國有企業改革,研究并推動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改制以及公用事業的改革改制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方案,協調改革改制中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推進完善市場體系的重要改革措施。
8、綜合監測、分析全市財政、金融運行和政策執行情況,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研究擬訂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負責有關企業債券發行的前期準備、報批和監督工作;負責推進創業投資發展,做好市級創業投資發展引導基金的運作和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工作;指導、推動股權基金、產業發展基金發展。參與審核并監督擬上市企業募集資金投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和國內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
9、研究提出全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負責統籌全市能源規劃建設,推進能源體制改革,組織實施能源產業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工作,負責安排政府性扶持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推進能源項目建設,組織協調相關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做好能源供需的銜接平衡。
10、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并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推進城鄉一體化、農業現代化的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審核、審批農林水利重點項目,綜合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實施各級產業政策,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園區)建設,指導協調和組織推進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安排重大工業、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建設項目,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新興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戰略、規劃及重大政策;協調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負責綜合協調推進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牽頭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安排市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推進全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協調推進創意產業發展。研究提出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布局,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統籌協調基礎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11、規劃、協調和管理社會發展工作。統籌協調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組織制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的政策銜接。綜合協調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社會保障、就業和收入分配等領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項目安排;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協調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相關工作;組織全市社會發展總體水平評估。
12、研究提出全市開放型經濟發展戰略,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資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工作,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承擔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的上報工作。負責沿江開發相關工作。參與招商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開放區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開發區的設立審核和政策協調工作。
13、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節約型社會建設。研究修訂和組織實施《常州21世紀議程》,推進可持續發展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低碳經濟、循環經濟、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參與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14、負責全市經濟協作工作。牽頭組織推進我市參與長三角地區合作與發展,組織市際間對口支援、經濟協作,組織協調東西部合作和江蘇南北掛鉤幫扶工作。
15、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8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一)打造更高起點的戰略藍圖
抓好戰略機遇。牢牢把握“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長三角一體化、揚子江城市群、寧杭生態經濟帶、大運河文化帶、鄉村振興等宏觀戰略,將常州的產業基礎、資源稟賦、文化底蘊等與發展大勢統籌謀劃,努力爭得“一席之地”。
推好改革試點。繼續深化產城融合綜合改革試點,將其納入全市督察重點,進一步完善發展規劃,并在實踐的基礎上提煉出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全力推進常金一體化發展。支持溧陽申報第二批國家級產城融合示范區。大力推進特色小鎮建設,將其作為一種擴大投資、創業創新、產城融合的新載體,并通過機制、模式、業態等的創新,確保小鎮能夠運作;積極向上對接,爭取更多小鎮列入第二批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進一步擴大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試點范圍,爭取全面推開。
做好宏觀調控。深入開展“十三五”規劃評估,準確掌握板塊及條線規劃推進落實情況,及時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提出修改建議。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重點按照《常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監督辦法》的要求,深入開展政府投資項目的決策論證和審查,有效發揮計劃對經濟發展的指導和調控作用。嚴格落實經濟運行監測制度,加強與市各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重點企業的聯系,敏銳捕捉形勢變化趨勢及拐點,及時研究提出穩增長、促發展的方案。密切關注政策亮點、社會熱點、改革難點、發展重點等,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再提出一批高質量、可操作的研究報告。
(二)打造更高質量的重點項目
把脈投資導向。深入開展“重大項目增效年”活動,突出項目投資強度、畝均產出效益等關鍵考核指標,進一步強化產業布局規劃。緊扣新興產業、十大產業鏈、現代服務業等發展目標,科學合理確定重大項目招引方向。強化對項目的前期論證和績效評估,切實提高投資的質量和效益。
完善管理機制。探索建立統一的、可動態調整的重點項目庫,構筑“縱向到邊、橫向到底、形成閉環”的體系,更加注重對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創新對重點項目招引和推進的績效評價方式,重點抓好簽約、立項、開工、竣工等關鍵節點,通過將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有機結合,實現壓力的層層傳遞。創新完善“日常巡查、月度點評、季度督查、考核評優”的項目督查機制,推動新建項目早開工、在建項目早竣工、在談項目早落地。
優化政務服務。持續深化“放管服”綜合改革,扎實推進“3550”專項改革和建設項目“五聯合一簡化”聯審聯辦,大力推進“不見面審批”和“見一次面審批”,為項目高效推進掃清制度障礙。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繼續加強對上溝通銜接,盡最大力度取得上級對布局、審批、政策、資金等方面的支持。
(三)打造更高層次的產業生態
打好“提檔升級”牌。準確把握產業特點和方向,以新思路、新視野、新辦法謀劃產業轉型,增強發展后勁。加快服務業發展,積極引導產業集聚和功能疊加,分類推進服務業集聚區發展,努力打造一批省級生產性服務業集聚示范區和市級星級服務業集聚區。高起點規劃建設一批新型特色園區,推動向“產、城、人、文、旅”多方位融合的方向發展。大力發展與本地產業相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力爭在生產性服務業領軍企業上有新突破。加強十大產業鏈建設,圍繞“五新三高兩智能”發展方向,積極對接“互聯網+工業”戰略,做精服務小組的“保姆式”服務,做優管理平臺的“全天候”功能,有效解決產業和企業發展的實際需求,進一步加快“建鏈、補鏈、強鏈”步伐。加速農村產業提升,緊扣鄉村振興戰略,盡快編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方案,有力推動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發展。
打好“創新驅動”牌。圍繞國家、省重點導向,鼓勵龍頭骨干企業優化整合各類資源,全力推進國家級、省級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切實打通政產學研金商通道,將前沿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緊扣“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需求,進一步拓展雙創平臺應用范圍,建好線下創業創新綜合服務大廳,營造創新創業的良好局面。深入實施“龍城英才計劃”,瞄準國內外高精尖特人才,加速構建“人才+項目+資本”新模式,強化人才對科技創新的戰略支撐。
打好“跨界融合”牌。突破現有產業邊界,瞄準高端消費、創新引領、綠色低碳、共享經濟等主攻方向,以融合、耦合、整合的方式引導新技術與各類經濟跨界融合,催生一批新業態、新模式,加速淘汰落后產能,實現新舊動能之間的有效轉換。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積極搭建支撐平臺、強化政策扶持,密切與軍工央企對接合作,科學構建“軍工+”體系,大力發展一批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產業園區(基地)。加速產教融合步伐,大力發展與我市產業相配套的職業教育,找準與其他地區錯位競爭的良好切入點,力爭創成國家產教融合試點城市。
(四)打造更高水平的創新機制
用創新思維助力資本運作。充分發揮金融的引領作用,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框架,全力服務實體經濟,鼓勵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股權并購、債轉股、設立基金、股改上市等多種方式優化融資結構,積極穩妥降低杠桿率。規范、有序、科學推進PPP項目,審慎開展完全依靠政府付費的PPP項目,嚴禁利用PPP模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高度關注新形勢下經濟發展的新變化、新特征,補齊監管短板,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用創新思維擴大開放合作。緊扣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奮斗目標,繼續創新運用“資本+杠桿”式合作,實現“輸血”式向“造血”式轉變;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實現市場扶貧代替資金扶貧;引入社會資本參與重點項目、基礎設施等建設,實現社會投入替代政府投入等新機制,確保高質量完成既定任務,做出更多亮點。持續擴大對外開放,全方位幫助資信狀況好、償債能力強的企業在境外發債,尤其是募集資金投向“一帶一路”、國際產能合作、長江經濟帶的項目。加深國際合作,打造好一批國際合作園,建設好一批境外產業園,形成一批更高層次、更富成效的開放開發載體。
用創新思維推動社會進步。堅持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進一步集中力量、集中資源、集中政策打好“聚焦富民”主攻仗,推動“1+3+3”的富民增收實施方案落地見效。扎實開展“陽光扶貧”,嚴格落實“三個確保”要求,確保實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大力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講好運河故事,守好運河遺存,努力讓千年文脈奔涌不息。有序推進全民健身計劃,加快全民健身融合發展。提速新型城鎮化建設,高標準打造重點中心鎮、美麗鄉村,形成城市、縣域、鄉鎮協調發展的新格局。
(五)打造更高品質的宜居環境
推動節能降耗工程。繼續深入開展“263”減煤工作,加快減煤項目落地見效,確保2018年全市煤炭消費量比2016年減少75萬噸。編制完善《東部片區供熱管網規劃》,提速熱電聯產整合發展和東部片區熱網公共平臺建設,大力推廣使用光伏、天然氣等清潔能源,進一步調整優化能源結構。強化對新上耗能大戶的能源管理,嚴控高能耗、高污染項目,確保各類專項整治效果得到長效保持。
推動低碳循環工程。高標準組織國家低碳城市建設,科學編制低碳規劃、溫室氣體排放清單,有序開展低碳示范企業認定。借力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研究院,密切關注碳排放交易發展動態,積極幫助企業發行低碳債。充分發揮綠建區的引領作用,加快建成國家級綠色建筑公共服務平臺。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加快園區循環化改造步伐,力爭濱江經濟開發區列入國家園區循環化改造重點支持園區。積極推廣垃圾分類,努力實現廢舊資源回收再生。
推動環境治理工程。積極踐行“兩山理論”,統籌推進太湖流域治理,更大力度爭取省級切塊資金;推動形成流域聯合治理機制,爭取武進、宜興太湖流域聯合治理成為國家級試點。嚴格落實“河長制”,繼續加大創新力度,積累出更多治河、治湖的有益經驗。
(六)打造更高建樹的黨建品牌
旗幟鮮明講政治。強化“四個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執行上級已經明確的重大原則問題、重要決定,確保不走樣、不打折。堅持團結協作,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機關黨建活動,進一步增強機關干部凝聚力、戰斗力,切實做到上下齊心、同頻共振。
堅定不移守規矩。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修訂完善委內辦文有辦文制度。強化普法宣傳,依法依規開展各類業務,切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大力推進政務公開,接受全社會監督。帶頭遵守公序良俗,堅持“八小時內外一個樣”,切忌“在單位是‘謙謙君子’,下班后就變成‘泛泛庸徒’”,時刻維護好發改人的良好形象。
創新實踐有作為。積極培養和挖掘一批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進一步激發干事創業的激情與活力。樹立“靜思、善謀、篤行”的工作方法,興起“帶著問題鉆研,聯系實際思考”的熱潮,推動全體干部自覺在全局高度、從全球視野、用歷史眼光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扎實做好調查研究、信息宣傳,努力為黨委、政府扮演好“參謀助手”。
永葆忠誠敢擔當。大力弘揚“有激情、重責任、敢擔當、守規矩”的干事氛圍,鼓勵干部大膽探索、銳意改革,積極調動多方力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改革發展任務,對不屬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當謀利等情形的失誤,予以容錯,切實為敢于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干部撐腰鼓勁。
遵規守紀揚清風。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擺在突出位置,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進一步加大反腐敗力度,堅持標本兼治。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十項規定”和市委“30條意見”,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深入開展“轉作風、優服務”服務對象意見大征集活動,認真落實“十帶頭、十嚴禁”規定,全力打造清風發改、陽光發改。
三、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內設機構:辦公室;軍民融合發展外;綜合處(市目標管理辦公室);政發展規劃處(區域經濟處);法規處(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處(行政服務處、市重大項目辦公室);財政金融處;改革處;農村經濟處;工業處;高技術產業處;服務業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經濟合作處;社會發展處;能源處;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處;人事教育處(老干部處)。另按規定設置機關黨委。
下屬單位:常州市經濟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續發展培訓中心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一)重大項目前期準備工作經費200萬元
1、向上爭取省重大項目,開展項目論證、評審等,擬安排20萬元。
2、組織開展省、市重點項目及補短板重大項目推進服務活動,擬安排40萬元。
3、組織開展城市軌道交通、沿江城際鐵路、蘇錫常南部高速公路、常泰過江通道、德勝河航道整治、長江取水口遷移等重大基礎設施的前期調研、論證、評審等各項工作,擬安排100萬元。
4、組織修編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向上爭取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專項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等,開展項目論證、評審、申報工作,擬安排40萬元。
(二)區域發展及規劃研究經費240萬元
1、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開展的重大研究和專題培訓,擬組織發改委綜合研究系統培訓班一次,根據財政標準測算和培訓班人數規模,擬安排經費20萬元。
2、“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擬安排經費20萬元。
3、省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推進工作,包括向上銜接、重要事項推進,擬安排經費20萬元。
4、“揚子江城市群建設”行動方案編制、工作推進、向上爭取等,擬安排經費30萬元。
5、“寧杭生態經濟帶建設”工作推進、向上爭取等,擬安排經費30萬元。
6、產城融合綜合改革推進、考評等,擬安排經費100萬元。
7、太湖治理項目申報、專家評審、向上爭取等,擬安排經費20萬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預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發改委年度總體收支預算情況。根據《常州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市級部門預算的批復》(常財預〔2018〕3號)填列。
2018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2231.12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各減少398.27萬元,減少15.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其中:
(一)收入預算總計2231.12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2231.12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算2231.1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98.27萬元,減少15.15%。主要原因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
(二)支出預算總計2231.12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30.7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及事業單位開展發展和改革事務而發生的基本支出和專項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164.66萬元,減少9.17%。主要原因是預算統籌壓縮經濟性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04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及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提租補貼發放。與上年相比減少459.06萬元,減少96.8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6.96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及事業單位職工社會醫療保障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10.65萬元,減少13.7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人增資增長。
4.住房保障支出482.81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及事業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新職工補貼、提租補貼的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200.49萬元,增長71.0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長,提租補貼比例增加等。
此外,基本支出預算數為1800.9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61.79萬元,減少12.6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
項目支出預算數為394.58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72.09 萬元,減少30.37%。主要原因是預算統籌壓縮經常性項目支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發改委本年收入預算合計2231.12萬元,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231.12萬元,占100%;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發改委本年支出預算合計2195.5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1800.93萬元,占82.03%;
項目支出394.58萬元,占17.91%;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情況說明
發改委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預算2231.12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減少398.27萬元,減少15.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發改委2018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預算2195.51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支出總計減少433.88萬元,減少1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發改委2018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2195.5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4%。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33.88萬元,減少1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
1.發展與改革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1215.9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09.51萬元,增長20.82%。主要原因是發展與改革事務增加。
2.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54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1.87萬元,減少28.83%。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減少。
3.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支出20.22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02.11萬元,減少90.91%。主要原因是下屬事業單位債務于上年還清不再需要還債,事業單位相應事務性支出減少。
4.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項)支出340.58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9.22萬元,減少7.9%。主要原因是預算統籌壓縮經常性項目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1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97.53萬元,減少96.3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
2.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支出0.04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61.53萬元,減少99.9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
(三)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1.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支出40.9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0.53萬元,減少33.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縮減。
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支出0.4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5.7萬元,減少97.2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縮減。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
1.住房保障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139.7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5.28萬元,增長22.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
2.住房保障改革(款)提租補貼(項)支出226.1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17.04萬元,增長107.2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
3.住房保障改革(款)購房補貼(項)支出116.8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57.87萬元,增長98.0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經濟分類“款”級細化列示。
發改委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1800.93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554.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66.49萬元、津貼補貼765.84萬元、獎金22.08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59.66萬元、績效工資6.89萬元、職業年金繳費0.67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41.38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費25.5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4.2萬元、住房公積金139.7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0.3萬元、離休費14.71萬元、退休費91.97萬元、生活補助0.82萬元、獎勵金0.08萬元、提租補貼109.14萬元、購房補貼59.01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18萬元。
(二)公用經費246.3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3.28萬元、水費0.05萬元、電費0.13萬元、差旅費103.9萬元、會議費7.17萬元、培訓費15.2萬元、公務接待費4.93萬元、工會經費12.75萬元、福利費1.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59.1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萬元。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發改委2018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2195.51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433.88萬元,減少16.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減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統一由社保中心發放。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經濟分類“款”級細化列示。
發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00.93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1554.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66.49萬元、津貼補貼765.84萬元、獎金22.08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59.66萬元、績效工資6.89萬元、職業年金繳費0.67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41.38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費25.58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4.2萬元、住房公積金139.7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0.3萬元、離休費14.71萬元、退休費91.97萬元、生活補助0.82萬元、獎勵金0.08萬元、提租補貼109.14萬元、購房補貼59.01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18萬元。
(二)公用經費246.3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3.28萬元、水費0.05萬元、電費0.13萬元、差旅費103.9萬元、會議費7.17萬元、培訓費15.2萬元、公務接待費4.93萬元、工會經費12.75萬元、福利費1.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萬元、其他交通費用59.1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1萬元。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安排的“三公”經費情況。
發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14萬元,占“三公”經費的22.97%;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24.9萬元,占“三公”經費的40.85%。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14萬元,本年數等于上年預算數。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0萬元,本年數小于上年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行政單位車輛改革。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24.9萬元,本年數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67萬元,主要原因預算統籌壓縮經常性項目支出。
發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預算支出7萬元,本年數與上年預算數基本持平。
發改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預算支出15.05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57萬元,主要原因為政策性增加,培訓費標準提高。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246.33萬元,比2017年減少8.68萬元,減少3.4 %。主要原因預算統籌壓縮經常性項目支出。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本表反映部門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8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總額14.58萬元,其中:擬采購貨物支出14.58萬元、擬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擬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三、財政專戶管理資金:包括專戶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主要是教育收費)。
四、其他資金:包括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六、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發展項目、市直發展項目支出安排數等。
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八、機關運行經費: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附件:2018年度部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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