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衛計局、發改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建設局、規劃局:
為科學配置常州市醫療服務資源,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管理,推進健康常州建設,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常州市“十三五”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6-2020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常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財政局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常州市城鄉建設局
常 州 市 規劃局
2018年3月19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常州市“十三五”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2016-2020年)
為科學配置常州市醫療服務資源,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管理,推進健康常州建設,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服務需求,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指導原則(2016-2020年)的通知》、《江蘇省“十三五”衛生與健康暨現代醫療衛生體系建設規劃》、《常州市衛生計生“十三五”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常州市醫療衛生計生設施布局規劃(2016-2020)》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分析
(一)醫療服務及醫療資源現況
“十二五”期間,我市醫療資源總量穩步增長,醫療服務體系不斷健全完善,服務可及性持續提升,區域衛生發展不平衡逐步改善。
1.居民健康水平
“十二五”末常州市常住人口469.5萬人,人均壽命80歲,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分別為2.69‰、3.62‰、5.61/10萬,總體上優于全省及中高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居民前五位死因依次是惡性腫瘤、腦血管病、呼吸系統疾病、心臟病、損傷和中毒。
2.醫療服務狀況
2015年,全市總診療數為2803.51萬人次,出院65.19萬人次,手術19.82萬人次。醫療機構病床使用率為90.38%,平均住院日為11天。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規范處置率100%。
3.醫療資源現狀
2015年末,全市注冊登記的醫療機構共計1182所。醫院51所,其中綜合醫院17所、中醫醫院(中西醫結合醫院)4所、專科醫院30所,有護理院2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70所,門診部223所,診所、衛生所、醫務室304所。全市實際開放床位24000多張,每千常住人口醫療機構床位數5.67張(含在建醫療機構床位0.6張)。全市注冊執業(助理)醫師11985名,注冊護士12549名,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2.55名,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2.67名。基本建成覆蓋城鄉的15分鐘健康服務圈。
(二)存在主要問題
1.醫療資源配置均衡性不夠。與百姓的服務需求相比,我市醫療資源總量相對不足,三級公立醫院優質醫療資源主要集中在老城區,造成就診人群大量涌入,導致各大醫院超負荷運行;鐘樓區、新北區醫療資源相對不足。全市高素質醫療衛生人才不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不強,利用效率不高。
2.部分專科醫療資源供給不足。兒科、精神衛生、傳染病、康復、老年護理等專科能力發展相對緩慢,專科醫師缺乏,服務能力較為薄弱。面對外來人口的增加、“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部分優質產科資源較為緊張。
3.醫療衛生服務協同不暢。醫療機構與公共衛生機構、醫療機構與養老康復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合作協同意識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合作協同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急慢分治、雙向轉診、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還尚未有效形成。
4.社會辦醫服務能力不足。“十二五”期間,全市社會辦醫發展較快,但床位總數不多,社會辦醫療機構普遍存在規模較小、專科能力不強、質量不高的現象,尚不具備與公立醫療機構競爭的能力。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認真貫徹“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以“健康常州”建設為統領,以保障人民健康為中心,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為動力,以基本建成現代醫療衛生體系框架為重點,以補短板、促健康、轉模式、強保障為著力點,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努力讓人民群眾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務,為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常州貢獻力量。
(二)基本原則
1.公平可及
醫療機構服務半徑適宜,交通便利,形成醫療服務全覆蓋網絡,布局合理。從實際醫療服務需求出發,注重科學性與協調性、公平與效率的統一,保障全體居民公平、可及地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2.統籌整合
強化衛生全行業管理理念,完善醫療服務體系規劃,推進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的整合,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與社會辦醫療機構的合作,推進預防、醫療和康復護理服務鏈條整合,促進醫療資源配置效率最大化,提高醫療衛生資源整體效益。
3.科學布局
以健康需求為導向,有效發揮政府調控和市場調節的作用,統一規劃全市醫療資源布局,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科學合理確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數量、規模及布局。
4.協調發展
合理控制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在醫療資源薄弱地區舉辦上規模有特色的醫療機構。規劃期內重點加強康復、精神衛生、傳染病、老年護理等薄弱專科和家庭病床、醫養融合、慢病防治等供需矛盾突出的專科建設。
5.中西醫并重
遵循衛生計生工作基本方針,中西醫并重,保障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合理布局和資源配置,充分發揮中醫在慢性病診療和康復領域的作用。
三、設置規劃
(一)總體目標
通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進一步提高我市醫療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擴大優質醫療衛生資源的覆蓋面,提升醫療衛生資源的利用效率,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服務需求,著力解決城鄉居民主要的健康問題,構建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密切協作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實現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持續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奠定堅實的醫療衛生資源基礎。
(二)主要指標
1.總床位數指標
到2020年,全市醫療機構總床位數預計達到36000張左右,平均每千人口6.37張。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單體規模不合理增長,公立醫院床位數保持在適宜水平,總床位數每千人口3.64張;社會辦醫總床位數控制在1.50張/千人左右;基層醫療機構總床位數提升至每千人口1.23張。其中,精神科床位每萬人口不低于3張。
2.人員及機構規模指標
到2020年,全市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不低于2.55人,每千人口護士數力爭達到3.18人,醫護比逐步達到1:1.25,市級以上醫院床護比不低于1:0.6。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3.5人,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不低于0.38名。社會辦醫規模進一步壯大,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占比達到25%左右。
3.服務效率指標
到2020年,全市醫療機構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以上;二級綜合醫院平均住院日≤7.5天,三級醫院平均住院日≤8天。醫療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聯體覆蓋率100%,基層醫療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比例達到70%以上,縣(市)域內就診率達到90%左右。醫療服務整體能力和水平處于全省先進行列,部分臨床專科達到全省領先水平。
四、醫療機構設置
(一)公立醫療機構
1.三級醫院
三級醫院是向多區域提供以高水平專科醫療服務為主,兼顧預防、保健和康復服務并承擔相應的高等醫學院校教學和科研任務的綜合或專科區域型醫療機構。規劃總數15-18所。
常州地區現有三級醫療機構11所,其中綜合醫院4所(市第一人民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金壇區人民醫院、武進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1所(市婦幼保健院),專科醫院4所(市第三人民醫院、市腫瘤醫院、市兒童醫院、市德安醫院),中醫醫院2所(市中醫醫院、武進中醫醫院)。十三五末規劃總床位數13600張。
常州市現有公立三級醫院及“十三五”規劃床位數
序號
|
醫療機構名稱
|
類別
|
床位數(張)
|
1
|
常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3300
|
2
|
常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1800
|
3
|
常州市中醫醫院
|
中醫醫院
|
1200
|
4
|
常州市第三人民醫院
|
傳染病專科醫院
|
1000
|
5
|
常州市腫瘤醫院
|
腫瘤專科醫院
|
1000
|
6
|
常州市婦幼保健院
|
婦幼保健院
|
500
|
7
|
常州市兒童醫院
|
兒童專科醫院
|
500
|
8
|
常州市德安醫院
|
精神病專科醫院
|
1000
|
9
|
金壇區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1000
|
10
|
常州市武進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1500
|
11
|
常州市武進中醫醫院
|
中醫醫院
|
800
|
合計
|
|
|
13600
|
備注:市婦幼保健院新院床位數根據實際發展需要控制在500-1000張以內。市第二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兒童醫院在新建項目實施過程中根據實際發展需要適當調整。
2020年前規劃可增設3-6所三級醫院,其中支持常州市第七人民醫院、溧陽市人民醫院采取多種形式創建三級醫院;支持溧陽市中醫醫院、金壇區中醫醫院創建三級中醫醫院;支持常州市口腔醫院(常州市中醫醫院鐘樓院區)創建三級口腔專科醫院,支持常州市康復醫院創建三級康復專科醫院。規劃床位總數2600-3700張。
2.二級醫院
二級醫院是向含有多個社區的地區(人口一般在數十萬左右)提供醫療為主,兼顧預防、保健和康復醫療服務并承擔一定教學和科研任務的綜合或專科的地區性醫療機構。除公益性強或屬于公共衛生體系范疇內的醫療機構外,原則上政府不再新增舉辦公立綜合二級醫療機構。分別在溧陽市、武進區、新北區建設公立二級精神病專科醫院各1所。
3.婦幼保健機構
人口在50萬以上的轄市區可建立婦幼保健院,鼓勵婦幼保健院做大做強,滿足廣大婦女兒童健康需求。轄市、區婦幼保健院轉設為三級醫療機構數量不受規劃限制。
(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主要職責是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復、護理服務,向醫院轉診超出自身服務能力的常見病、多發病及危急和疑難重癥病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所)等。全市基層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參照《常州市醫療衛生計生設施布局規劃(2016-2020)》執行。
根據中心鎮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需求,推動建立網絡化基層服務體系。綜合考慮城鎮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選擇部分服務能力較強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區域性基層醫療衛生中心。規劃設置19家區域性基層醫療衛生中心,其中:溧陽市5家、金壇區3家、武進區5家、新北區4家、天寧區1家、鐘樓區1家,規劃床位總數約3120張。區域性基層醫療衛生中心應具備二級醫院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區域性基層醫療衛生中心上引下聯的作用,促進基層服務能力提升和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常州市“十三五”區域性基層醫療衛生中心規劃總表
單位:張
序號
|
醫療機構名稱
|
類別
|
床位數
|
1
|
溧陽市戴埠鎮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20
|
2
|
溧陽市南渡鎮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300
|
3
|
溧陽市竹簀鎮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10
|
4
|
溧陽市社褚鎮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00
|
5
|
溧陽市溧城鎮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00
|
6
|
金壇區直溪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00
|
7
|
金壇區薛埠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00
|
8
|
金壇區金城鎮衛生院
|
婦幼專科醫院
|
100
|
9
|
武進區湟里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20
|
10
|
武進區洛陽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20
|
11
|
武進區前黃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150
|
12
|
武進區橫山橋鎮中心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200
|
13
|
經開區橫林人民醫院
|
中西醫結合醫院
|
300
|
14
|
新北區春江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200
|
15
|
新北區三井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綜合醫院
|
280
|
16
|
新北區奔牛人民醫院
|
綜合醫院
|
200
|
17
|
新北區孟河鎮衛生院
|
中醫院
|
300
|
18
|
天寧區鄭陸鎮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20
|
19
|
鐘樓區鄒區鎮衛生院
|
綜合醫院
|
100
|
合計
|
|
|
3120
|
3.門診部、個體診所
門診部實行總量控制,具體由各轄市區制定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確定(綜合醫療門診部和專科性質門診部按各轄市區現有實際情況,原則上按區域內人口總量和區域醫療資源配置情況,統籌規劃設置數量,具體由轄市區自行確定)。個體診所等其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設置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實行市場調節的管理方式。鼓勵符合條件的執業醫師在社區開設個體診所。企事業單位內設保健站、衛生所的服務對象只面向企事業單位內部職工和學生,其設置地點應在本單位工作區域內,不得對社會公眾開展診療活動,隨著企事業單位搬遷撤并而變更或撤銷。
(三)急救機構
全市設急救中心1所,溧陽、金壇設急救站各1所,急救中心或急救站下設急救分站。全市“十三五”院前急救醫療事業發展規劃另行制定。
(四)采供血機構
全市設中心血站1所,溧陽、金壇設分站各1所。全市“十三五”采供血事業發展規劃另行制定。
(五)其他醫療機構
1.醫學檢驗機構(醫學檢驗實驗室):設置8所,溧陽市、金壇區、天寧區及鐘樓區原則上各新增1所,在生物醫藥或生命健康產業聚集的區域,最多設置2所。
2.集中消毒供應機構:設置2所。
3.血液透析中心:獨立設置的血液透析中心由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各設置1-2所,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內共設置3-5所;每所獨立設置的血液透析中心配備的血液透析機控制在30-50臺之間,由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設置審批。每所血液透析中心(含醫療機構內設血液透析室)服務半徑,市區內大于5公里,郊區大于10公里。
4.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病理診斷中心:各設置5所,其中:溧陽市、金壇區、武進區各新增1所。
5.安寧療護中心:數量不受限制。
其它類別醫療機構待國家、省相關建設標準頒布后,另行確定設置數量。
(六)社會辦醫院設置
引導社會辦醫院向高水平、規模化方向發展,逐步形成公立醫療機構與社會辦醫療機構優勢互補、良性競爭、分工協作、健康發展的新格局。規劃期間為社會辦醫院預留足夠的發展空間,同步預留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
1.做優存量:“十二五”末,全市有社會辦醫院27所。保留現有社會辦醫療機構,鼓勵有條件的社會辦醫院做大做強。
2.新增規模:主要發展二級及以上醫院,原則上專科醫院床位數不低于100張,綜合醫院床位數不低于200張,主城區不再設置社會力量辦一級醫院。“十三五”期間,規劃社會力量辦二級以上綜合醫院10所,二級中醫院4所,二級以上專科醫院18所,預留床位數8550張。
3.新增區域和領域: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在城市新區、郊區等醫療資源配置相對薄弱區域舉辦醫療機構。優先支持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和上規模、高起點、有特色的醫療機構,重點扶持社會資本舉辦群眾需求大、供給不足的兒科、護理、精神、康復、醫養結合、老年病和慢性病等其他專業醫療服務機構以及特需高端醫療服務機構。
常州市“十三五”社會力量辦醫院床位規劃表
單位:張
地區
|
“十三五”規劃預留床位數
|
二級以上綜合
|
二級中醫
|
二級以上專科
|
其他
|
個數
|
床位
|
個數
|
床位
|
個數
|
床位
|
個數
|
床位
|
武進
|
2250
|
2
|
1000
|
|
|
3
|
714
|
—
|
536
|
金壇
|
800
|
1
|
200
|
1
|
100
|
2
|
300
|
—
|
200
|
溧陽
|
1200
|
2
|
325
|
1
|
150
|
4
|
400
|
—
|
325
|
新北
|
1350
|
1
|
500
|
|
|
3
|
370
|
—
|
480
|
天寧
|
1900
|
1
|
500
|
1
|
300
|
2
|
600
|
—
|
500
|
鐘樓
|
1050
|
3
|
310
|
1
|
100
|
4
|
335
|
—
|
305
|
總計
|
8550
|
10
|
2835
|
4
|
650
|
18
|
2719
|
—
|
2346
|
備注:規劃社會力量辦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具體數量和床位數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必要時“十三五”社會力量辦醫院規劃床位數可在區域內作適當調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
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是實施醫療機構執業許可、監督執法的重要依據。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規劃的主導、統籌和引領作用,明確規劃約束,加強規劃銜接,推動規劃落實。發改、財政、民政、人社、城建、規劃等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責,密切工作配合,加大規劃執行的協同力度。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強化規劃的實施和監控,將醫療機構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銜接,嚴格控制不合理的醫療資源投入,切實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積極發揮市場調節功能,不斷完善多元化的辦醫模式,努力實現醫療資源科學配置。
(二)堅持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配套
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機制,建立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進優質醫療衛生機構資源下沉、重心下移,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切實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和費用支付政策,引導患者合理分流就醫。積極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含外資)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舉辦醫療機構,實現衛生事業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形成差別化的服務體系,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服務需求。
(三)強化宏觀調控,實施全行業管理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以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為依據,對區域內的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實行全行業宏觀調控,有計劃地協調發展公立醫療機構、審批社會辦醫療機構,推進屬地化管理。三級醫療機構的審批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二級醫院、醫學檢驗機構、集中消毒供應機構、護理院(100張床位以上)、醫學影像診斷中心、病理診斷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醫療機構。各轄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對符合《規劃》要求的已建成醫療機構,按程序向轄市(區)、市、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驗收、核準登記。對于不符合《規劃》或違規審批的醫療機構,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依法及時糾正或撤銷。
(四)加強監督評價,保證有效實施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強化規劃實施的監督和評價,建立健全監督評價機制,完善智慧醫療信息平臺,運用大數據分析等多種管理手段,開展規劃實施的進度和效果評價,動態發現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解決,保障規劃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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