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你委《關于上報藍固(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產2.1萬噸電子專用材料項目節能報告的請示》(溧發改〔2024〕316號)及相關資料收悉。
該項目為新建項目(項目代碼:2309-320457-89-01-431401,行業代碼:C3985電子專用材料制造),建設地點為江蘇省常州市江蘇中關村科技產業園昆侖街道龍山大道西側。該項目總投資105866萬元,項目新增用地面積100.7畝,新建建筑面積63015.93平方米,購置空氣輥道窯、立式砂磨機、配制釜、螺桿空氣壓縮機等設備設施493臺(套),新建固態電解質粉體生產線、固態電解質漿料生產線,項目建成達產后可形成年產2.1萬噸電子專用材料(年產0.1萬噸固態電解質粉體、年產2萬噸固態電解質漿料)的生產規模。項目正常年工業總產值118000萬元,工業增加值37206.7萬元。
根據《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蘇發改規發〔2023〕8號)及有關規定,經審查,具體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項目節能報告以及常州圣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評審意見。
二、項目建成運營后,能源消耗品種為電力、天然氣,耗能工質為新水和氮氣,項目年消耗電力6527.36萬千瓦時、天然氣97.20萬立方米、氮氣86.40萬立方米、新水127728.74噸,年綜合能源消費量為9152.27噸標準煤(當量值)、17526.87噸標準煤(等價值)。該項目固態電解質粉體單位產品綜合能耗為2.809噸標準煤/噸(當量值),優于“江蘇藍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電子專用材料生產項目”節能報告及節能審查意見(文號:溧發改〔2023〕383號)計算單位產品綜合能耗3.814噸標準煤/噸的指標。項目選用變壓器、空壓機、冷水機、LED燈、風機、空調、冷卻塔為2級能效設備,水泵滿足GB 19762節能評價值。電機擬選購2級能效設備,符合當前節能工作相關要求,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根據項目節能評審意見,項目能效水平處于國內先進水平。
三、該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擬投產時間為2026年5月,其能源消費總量指標為我市“十五五”新增用能指標。
四、項目建設單位在落實節能報告中各項節能措施基礎上,要嚴格落實如下要求,并根據項目評審意見中的相關要求和意見建議加以改進。
(1)項目建議考慮余熱回收,合理利用余熱資源。
(2)項目建設單位應按報告要求采用能效高、滿足國家和地方能效標準的用能設備,對未確定選型的用能設備應優先選用國家目錄中的節能高效產品,并將設備能效要求納入采購合同或技術協議中,確保項目的用能設備能效符合相關政策的要求。
(3)建議按GB38692-2020標準要求,項目同步實施能耗的在線監測系統,提高建設單位的能源管理水平。
(4)建議項目部分設備配套電機采用永磁電機或同步磁阻電機,以節約電力。
五、在項目投產、使用前,項目單位自行或委托具備相應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驗收并編制節能驗收報告。溧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對驗收情況進行核實,切實做好督查工作,并將驗收核實情況和督查情況及時抄報我委,未經驗收通過不得投入生產。
六、若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建設規模、能效水平等發生重大變動的,或年實際綜合能源消費量超過節能審查批復水平10%及以上,應向我委提交變更申請。
七、你單位須根據本審查意見和經第三方評審機構審定的節能報告,扎實開展項目能源消費總量及能效水平的監督管理,對項目設計、施工、竣工驗收以及運行管理有效監督檢查,及時報告本審查意見落實情況和項目有關重大事項。
八、你單位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項目單位加強節能技術與管理水平,優化工藝,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經濟產出,確保項目達到節能報告提出的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等價值0.481噸標準煤/萬元),確保項目實施不影響我市“十五五”能耗強度降低目標任務的完成。
九、我委將根據相關規定適時對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組織跟蹤檢查。對未按照審查意見落實的,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和失信懲戒。
十、本節能審查只負責對項目用能工藝、設備能效水平及節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見。項目是否實施由當地政府根據當地能耗雙控實際需要決定,相關核備和報建手續須按照國省市有關規定及要求執行和辦理。本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逾期未開工建設或建成時間超過預期時間(2026年5月)2年以上的項目應重新進行節能審查。
原《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藍固(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產6.2萬噸電子專用材料項目節能報告〉的審查意見》(常發改行服〔2024〕70號)隨文作廢。
附件:常州圣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關于藍固(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年產2.1萬噸電子專用材料項目節能報告的評審意見》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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