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單位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24年度單位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經濟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三、政府采購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落實執行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落實國家、省生態環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生態環境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實施各類生態環境標準、基準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組織編制生態文明建設規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和評價。
(三)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全市范圍內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轄市(區)政府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四)負責落實減排目標任務。組織實施地方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管理,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組織制定和實施污染物減排計劃,監督檢查各轄市(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五)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七)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項政策和決策部署。協調解決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問題。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參與擬訂有關太湖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方案。根據市政府授權,對市各有關部門和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實施太湖水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統籌協調和監督全市水生態環境管理工作。
(八)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生物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九)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對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和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放射性物質運輸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廢舊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的管理,組織輻射環境監測。配合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對市內核設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實施監督管理。
(十)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規定組織審查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規定權限審批或審查轄區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十一)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范和標準,落實執行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市級以下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執法監測。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指導全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組織擬訂重特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預案,指導調查處理工作。
(十三)負責生態環境信息化工作。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信息網。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四)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五)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和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實施中央、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歸口管理全市生態環境國際合作和利用外資項目,組織協調市內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市生態環境局實行以省生態環境廳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加強全市生態環境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市生態安全,為推進“兩聚一高”新實踐,建設美麗新常州奠定堅實生態環境基礎。
二、單位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根據單位職責分工,本單位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規劃財務處、生態文明建設處(自然生態保護處)、政策法規處(科技標準處)、排污管理處、生態環境監測與信息處、水生態環境處(太湖水污染防治處)、大氣環境處、土壤生態環境處、環境影響評價處、核與輻射環境管理處、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本單位無下屬單位。
三、2024年度單位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將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錨定美麗中國、美麗江蘇建設的目標任務,全面落實“532”發展戰略,更大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更大力度促進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更大力度加強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全力推進美麗常州建設。
具體來說,就是“堅守一條底線、主攻四大領域、提升三項能力、實現三大突破”。
堅守一條底線:堅守“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底線,確保完成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主攻四大領域:主攻生態中軸建設、太湖治理、大氣污染防治、“危污亂散低”整治“四大領域”,不斷提升“后萬億時代”城市的“含綠量”。
提升三項能力:一是本質治污能力。深化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按照“五統一”工作機制,協同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收集處理,不斷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水平,加大污水管網建設力度,統籌布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理率達到85%,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90%以上,推進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開收集、分質處理。二是防范風險能力。按照“建機制、強基礎、提能力、補短板”要求,制定常州市強基提能工作方案,推動環境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常態化隱患排查治理,加強環境應急資源保障體系建設,提升快速應急監測能力,實施應急物資分級儲備,提升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平和應對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三是環境管理能力。綜合運用、分析研判各類平臺大數據,科學合理配置執法資源,推行非現場、低介入執法,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聯合市場監管局出臺規范性文件,加強社會化監測機構規范化管理,嚴厲打擊監測機構造假行為。加強水生態環境智慧感知能力建設,建設集工業、生活、農污于一體的污水收集處理監管平臺,以“水美常州”平臺為載體,構建新孟河通量監測監控體系,持續優化生物多樣性智慧感知網絡,提升入河(湖)排口信息化管理水平。
實現三大突破:一是“兩山轉化”實現新突破。探索具有時代特征、市域特色、可觀可感的生態價值轉換路徑,走好“守好綠水青山、換來金山銀山”“重現綠水青山、留住金山銀山”“繪就綠水青山、創造金山銀山”的差異化發展道路,力爭創成“兩山”實踐創新基地和國家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1-2個。二是河流水質實現新突破。聚焦溯源排查、能力提升、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河流水質提升專項行動,不斷深化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治理,為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提供強有力支撐。扎實推進金壇區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構建一張囊括“水氣土生”多要素監測網絡,劃定優先治理區域,實施源頭減量、過程攔截、循環利用系統治理工程。結合11個鄉村片區整治更新,整體實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三是環保賦能實現新突破。積極謀劃排污總量指標的“跨類別”替代使用,進一步盤活減排量,做大儲備量,促進排污總量指標的擴容提量,為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重大項目提供要素保障。推進建立碳資產、碳交易服務平臺,初步形成動力電池“梯次利用+末端拆解”循環產業模式,支撐動力電池形成生態閉環,助力新能源之都建設。
圍繞上述目標和要求,重點落實“八大任務”:
一是以三個“四”為抓手,持續打好藍天保衛戰。鞏固四大專項成果,4月底前完成102臺生物質鍋爐核查,6月底前完成所有問題活性炭設施的更換、提升、改造,9月底前完成第二輪簡易低效設施整治,加快推進港口碼頭標準化建設,實現港口裝卸、運輸及儲存揚塵得到有效控制。抓好四大行業整治,重點推進4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的提標改造和內部管理;深入推進711家鑄造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達到《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年底前完成1656家汽修企業整治;加快推進水泥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動揚子水泥和盤固水泥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深化四大面源治理,持續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涉VOCs企業集群和重點監管企業治理、儲罐高效呼吸閥更換等重點工作;開展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和限行,推行“綠色車輪計劃”,推進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強化機動車達標監管;加強城市保潔及揚塵污染精細化治理,推廣應用“天幕工地”、“全電工地”和裝配式施工,開展全市域保潔,嚴格降塵管理考核;持續強化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煙花爆竹禁限放管控。
二是以太湖治理為抓手,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全面深化太湖“1+8”綜合治理行動,初排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流域水生態環境修復、工業集聚區改造等重點治太項目230項,年度投資超130億元。全域攻堅河流水質提升專項行動,以主要入湖河流、上游關聯骨干河流水質改善為核心,系統梳理44條干流河段和2400條支浜污染現狀,“一河一策”形成問題、任務、項目、責任“四張清單”,構建全市域河道治理“一張圖、一張表”。將河道水質作為河長制重點考核指標,建立河道治理“紅黑榜”制度。力爭到2024年,上游關聯骨干河流一級支浜全面完成消劣,到2025年,主要入湖河流、上游關聯骨干河流總磷濃度低于0.1毫克/升,一級支浜總磷濃度全部達到Ⅲ類。繼續深化湖泊生態修復治理,加快推進生態清淤、退田還湖、水生生態系統構建等工作,分別完成滆湖、竺山湖500、200萬方生態清淤任務,繼續實施滆湖退田還湖暨近岸帶水生態修復二期、長蕩湖水環境綜合治理等工程項目,穩步提升湖泊水生態環境質量。
三是以安全利用為抓手,持續打好凈土保衛戰。守護農用地用地安全,推進耕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制定并實施控源(斷源)治理和管控計劃,加強61家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監管,全面完成溧陽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項目。實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加強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監管,持續推進隱患排查和“回頭看”,落實自行監測、周邊監測和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報告制度,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推進濱江經濟開發區新材料產業園地下水詳查和管控。加強建設用地管理,切實規范重點建設用地調查評估、風險評估和修復效果評估管理,堅決杜絕污染地塊違法違規開發利用情形;動態排查高風險遺留地塊、優先監管地塊開發利用情況,分類落實制度性和工程性管控措施。加快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新增完成127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溧陽市、武進區區域一體化專業運維,加強設施運維的市級管理和考核,力爭在同一監管、統一運維有新突破,全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率達90%。
四是以品牌創建為抓手,持續加強生態中軸建設。初步排定五大工程147個生態中軸重點項目、年度投資90.46億元。全面加強生態創建,深入踐行“兩山”理念,認真實施《常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持續開展轄區“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兩山”創新實踐基地,以及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鄉鎮(街道)、村(社區)和國際生態學校創建活動,力爭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鄉鎮(街道)全覆蓋,創成省級生態文明建設示范村(社區)10個、國際生態學校6所。配合做好國家長江文化公園建設。全力推進“生態島”建設,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全力推進溧陽天目湖湖畔生態島試驗區建設任務,同時圍繞長江和“兩湖”等敏感區域,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生態島試驗區建設,推進生物多樣性展示館建設。落實《江蘇省生態安全緩沖區三年建設計劃(2023-2025年)》,加快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力爭年內建成2-3個生態安全緩沖區建設項目。持續開展生態綠城建設,圍繞“增核、擴綠、連網”三大措施、以“生態源保護、城鄉公園綠地建設、生態廊道、綠道建設”為主要抓手,持續放大“一江一河四湖五山”自然資源稟賦優勢。不斷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落實《江蘇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啟動第二輪生物多樣性調查,完善區域物種名錄;加大生物多樣性觀測網絡建設,組織實施宜溧山區、茅山、洮滆片區、太湖、長江沿線等重點敏感區域觀測站點建設,不斷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
五是以“危污亂散低”為抓手,持續助推高質量發展。深化“危污亂散低”綜合治理,按照“1+4+5+7”治理體系,全面推進電鍍、涂料、鑄造、印染等4個重點行業,5個特色產業集聚區治理,推動7個板塊56個工業片區(園區)治理,加快實施表面處理中心、涂料等集聚區建設,推動企業入園進區、集聚發展,騰退、盤活土地2.3萬畝,打造“資源優配增效、空間優化重塑”的常州樣本。加強政策供給,探索生態環境治理創新模式,積極推廣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模式,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改造、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完善和升級等系統謀劃EOD模式試點項目,爭取新融資模式支持。用好“環基貸”金融政策,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做大“環保貸”,協同推進“環保擔”,為優質企業及項目提供額度更高、周期更長的金融產品。服務高質量發展,積極落實“廳市會商”內容,切實解決“危污亂散低”綜合治理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訴求;持續辦好“企業環保接待日”活動,主動做好重大項目環評服務,做到“前期有人指導、報批有人協調、建設有人跟蹤”;擴大“綠島”建設規模,切實降低小微企業治污成本;加快培育綠色發展領軍企業,切實推動形成綠色引領的濃厚氛圍。
六是以“無廢城市”建設為抓手,持續推動生活方式轉變。加強農業廢棄物處置利用,結合環太湖地區城鄉有機廢棄物處理利用示范區建設,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推廣種養循環,健全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貯存、處置體系,全市廢舊農膜回收率穩定在90%以上。加強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完善城鄉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開展“四分類”達標小區、垃圾分類示范村建設,推動夾山垃圾焚燒發電一期項目建設,提高生活垃圾資源利用率。加強建筑垃圾源頭減量,推廣綠色施工,確保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100%。推動建設單位采取直接回用、綠化回填、堆景造景、土地平整、修路筑基等方式進行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不低于70%。探索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儲送用”融合發展,培育“新能源無廢產業鏈”,深入打造“一區一特色”。實施“無廢運河”建設,推動沿線區域固體廢物安全利用處置,全面排查沿河無序堆存的歷史遺留固體廢物。
七是以強化執法監管為抓手,持續守牢生態環境安全。持續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圍繞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切實履職盡責、展現作為,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開展專項執行動,把各項工作抓得更牢,措施盯得更緊,責任壓得更實。提升環境執法水平,圍繞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大比武活動,進一步提升執法規范化、精準化水平,落實“全員、全年、全過程”練兵要求,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執法能力。加強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推動2項中央和16項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1項省長江經濟帶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銷號;完成省(市)政府掛牌督辦項目、省人大審議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強化群眾反映強烈或新聞媒體曝光的重點環境問題督查督辦,切實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熱點、難點生態環境問題。深入開展環境隱患大排查,大力推進《全省生態環境安全與應急管理“強基提能”三年行動計劃》任務清單,持續守牢生態環境安全。積極推進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全市二級及以上醫療單位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全覆蓋,推動輻射安全主體責任事項清單化標準化,提升輻射安全水平。
八是以市委巡察整改為抓手,持續鍛造生態環保鐵軍。做好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嚴格落實整改方案,對表對標、逐條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嚴格實行整改銷號制,強化跟蹤督辦,切實把落實整改作為改進作風、推動工作、加快發展的實際行動。持續鞏固主題教育成效,深化理論學習、調查研究、推動發展、檢視整改,把主題教育與全市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結合起來、與落實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結合起來,實現兩手抓、兩促進。強化隊伍建設,堅持從思想教育、選人用人、崗位歷練、監督執紀等方面發力,不斷提升系統干部履職能力;深化內部巡察、“駐點監督”制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持續深化糾治“四風”,鍛造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的生態環境保護隊伍。加強黨建品牌建設,深化“黨建紅”引領“生態綠”思路,扎實開展模范機關建設,培育選樹新一批特色鮮明的基層黨建品牌,年內爭取創建1-2個市級“特色支部”和“書記工作室”“黨員示范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常州市生態環境局單位預算表
公開0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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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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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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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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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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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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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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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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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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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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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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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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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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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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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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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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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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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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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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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事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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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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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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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學技術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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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級補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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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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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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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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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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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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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會保險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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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衛生健康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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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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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節能環保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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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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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鄉社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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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農林水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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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運輸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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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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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業服務業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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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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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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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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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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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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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糧油物資儲備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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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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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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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預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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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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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轉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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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債務還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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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債務付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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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債務發行費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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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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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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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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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支出合計
|
26,9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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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結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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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結轉結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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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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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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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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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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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0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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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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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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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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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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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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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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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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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結轉結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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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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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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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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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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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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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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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
上級補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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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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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收入
|
小計
|
一般公共預算
|
政府性基金預算
|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
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
單位
資金
|
合計
|
26,969.37
|
26,969.37
|
26,96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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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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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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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9.37
|
26,969.37
|
26,9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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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03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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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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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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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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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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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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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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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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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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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
經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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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繳上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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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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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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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69.37
|
2,178.62
|
24,7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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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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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19.78
|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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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
|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
|
19.78
|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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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1
|
行政單位離退休
|
19.78
|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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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衛生健康支出
|
23.56
|
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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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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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
23.56
|
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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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103
|
公務員醫療補助
|
23.56
|
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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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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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環保支出
|
26,381.68
|
1,590.93
|
24,790.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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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1
|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
|
26,381.68
|
1,590.93
|
24,790.75
|
|
|
|
2110101
|
行政運行
|
1,590.93
|
1,590.93
|
|
|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24,790.75
|
|
24,790.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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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44.35
|
544.35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44.35
|
544.35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積金
|
145.98
|
145.98
|
|
|
|
|
2210202
|
提租補貼
|
262.07
|
262.07
|
|
|
|
|
2210203
|
購房補貼
|
136.30
|
136.30
|
|
|
|
|
公開04表
|
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收入
|
支出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
|
預算數
|
一、本年收入
|
26,969.37
|
一、本年支出
|
26,969.37
|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
26,969.37
|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
|
(二)外交支出
|
|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
|
(三)國防支出
|
|
二、上年結轉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
|
(五)教育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
|
(六)科學技術支出
|
|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
|
(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
|
|
|
|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19.78
|
|
|
(九)社會保險基金支出
|
|
|
|
(十)衛生健康支出
|
23.56
|
|
|
(十一)節能環保支出
|
26,381.68
|
|
|
(十二)城鄉社區支出
|
|
|
|
(十三)農林水支出
|
|
|
|
(十四)交通運輸支出
|
|
|
|
(十五)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
|
|
|
|
(十六)商業服務業等支出
|
|
|
|
(十七)金融支出
|
|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區支出
|
|
|
|
(十九)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
|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544.35
|
|
|
(二十一)糧油物資儲備支出
|
|
|
|
(二十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
|
|
|
|
(二十三)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
|
|
|
|
(二十四)預備費
|
|
|
|
(二十五)其他支出
|
|
|
|
(二十六)轉移性支出
|
|
|
|
(二十七)債務還本支出
|
|
|
|
(二十八)債務付息支出
|
|
|
|
(二十九)債務發行費用支出
|
|
|
|
(三十)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
|
|
|
|
二、年終結轉結余
|
|
收入總計
|
26,969.37
|
支出總計
|
26,969.37
|
公開05表
|
財政撥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小計
|
人員經費
|
公用經費
|
合計
|
26,969.37
|
2,178.62
|
2,037.39
|
141.23
|
24,790.75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19.78
|
19.78
|
19.78
|
|
|
20805
|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
|
19.78
|
19.78
|
19.78
|
|
|
2080501
|
行政單位離退休
|
19.78
|
19.78
|
19.78
|
|
|
210
|
衛生健康支出
|
23.56
|
23.56
|
23.56
|
|
|
21011
|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
23.56
|
23.56
|
23.56
|
|
|
2101103
|
公務員醫療補助
|
23.56
|
23.56
|
23.56
|
|
|
211
|
節能環保支出
|
26,381.68
|
1,590.93
|
1,449.70
|
141.23
|
24,790.75
|
21101
|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
|
26,381.68
|
1,590.93
|
1,449.70
|
141.23
|
24,790.75
|
2110101
|
行政運行
|
1,590.93
|
1,590.93
|
1,449.70
|
141.23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24,790.75
|
|
|
|
24,790.75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44.35
|
544.35
|
544.35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44.35
|
544.35
|
544.35
|
|
|
2210201
|
住房公積金
|
145.98
|
145.98
|
145.98
|
|
|
2210202
|
提租補貼
|
262.07
|
262.07
|
262.07
|
|
|
2210203
|
購房補貼
|
136.30
|
136.30
|
136.30
|
|
|
公開06表
|
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經濟科目)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
本年財政撥款基本支出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合計
|
人員經費
|
公用經費
|
合計
|
2,178.62
|
2,037.39
|
141.23
|
301
|
工資福利支出
|
1,930.40
|
1,930.40
|
|
30101
|
基本工資
|
262.55
|
262.55
|
|
30102
|
津貼補貼
|
707.35
|
707.35
|
|
30103
|
獎金
|
490.89
|
490.89
|
|
30108
|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
166.19
|
166.19
|
|
30109
|
職業年金繳費
|
83.09
|
83.09
|
|
30110
|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
41.46
|
41.46
|
|
30111
|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
|
23.56
|
23.56
|
|
30112
|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
0.94
|
0.94
|
|
30113
|
住房公積金
|
145.98
|
145.98
|
|
30199
|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
8.39
|
8.39
|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141.23
|
|
141.23
|
30201
|
辦公費
|
25.38
|
|
25.38
|
30211
|
差旅費
|
51.30
|
|
51.30
|
30216
|
培訓費
|
3.78
|
|
3.78
|
30217
|
公務接待費
|
3.78
|
|
3.78
|
30228
|
工會經費
|
9.72
|
|
9.72
|
30229
|
福利費
|
1.30
|
|
1.30
|
30239
|
其他交通費用
|
45.94
|
|
45.9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
0.03
|
|
0.03
|
303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06.99
|
106.99
|
|
30301
|
離休費
|
21.66
|
21.66
|
|
30302
|
退休費
|
82.40
|
82.40
|
|
30309
|
獎勵金
|
0.07
|
0.07
|
|
30399
|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2.86
|
2.86
|
|
公開07表
|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小計
|
人員經費
|
公用經費
|
合計
|
26,969.37
|
2,178.62
|
2,037.39
|
141.23
|
24,790.75
|
208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
19.78
|
19.78
|
19.78
|
|
|
20805
|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
|
19.78
|
19.78
|
19.78
|
|
|
2080501
|
行政單位離退休
|
19.78
|
19.78
|
19.78
|
|
|
210
|
衛生健康支出
|
23.56
|
23.56
|
23.56
|
|
|
21011
|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
|
23.56
|
23.56
|
23.56
|
|
|
2101103
|
公務員醫療補助
|
23.56
|
23.56
|
23.56
|
|
|
211
|
節能環保支出
|
26,381.68
|
1,590.93
|
1,449.70
|
141.23
|
24,790.75
|
21101
|
環境保護管理事務
|
26,381.68
|
1,590.93
|
1,449.70
|
141.23
|
24,790.75
|
2110101
|
行政運行
|
1,590.93
|
1,590.93
|
1,449.70
|
141.23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
24,790.75
|
|
|
|
24,790.75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544.35
|
544.35
|
544.35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544.35
|
544.35
|
544.35
|
|
|
2210201
|
住房公積金
|
145.98
|
145.98
|
145.98
|
|
|
2210202
|
提租補貼
|
262.07
|
262.07
|
262.07
|
|
|
2210203
|
購房補貼
|
136.30
|
136.30
|
136.30
|
|
|
公開08表
|
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
本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合計
|
人員經費
|
公用經費
|
合計
|
2,178.62
|
2,037.39
|
141.23
|
301
|
工資福利支出
|
1,930.40
|
1,930.40
|
|
30101
|
基本工資
|
262.55
|
262.55
|
|
30102
|
津貼補貼
|
707.35
|
707.35
|
|
30103
|
獎金
|
490.89
|
490.89
|
|
30108
|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
166.19
|
166.19
|
|
30109
|
職業年金繳費
|
83.09
|
83.09
|
|
30110
|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
41.46
|
41.46
|
|
30111
|
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
|
23.56
|
23.56
|
|
30112
|
其他社會保障繳費
|
0.94
|
0.94
|
|
30113
|
住房公積金
|
145.98
|
145.98
|
|
30199
|
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
8.39
|
8.39
|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141.23
|
|
141.23
|
30201
|
辦公費
|
25.38
|
|
25.38
|
30211
|
差旅費
|
51.30
|
|
51.30
|
30216
|
培訓費
|
3.78
|
|
3.78
|
30217
|
公務接待費
|
3.78
|
|
3.78
|
30228
|
工會經費
|
9.72
|
|
9.72
|
30229
|
福利費
|
1.30
|
|
1.30
|
30239
|
其他交通費用
|
45.94
|
|
45.9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
0.03
|
|
0.03
|
303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106.99
|
106.99
|
|
30301
|
離休費
|
21.66
|
21.66
|
|
30302
|
退休費
|
82.40
|
82.40
|
|
30309
|
獎勵金
|
0.07
|
0.07
|
|
30399
|
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
2.86
|
2.86
|
|
公開09表
|
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表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三公”經費合計
|
因公出國(境)費
|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
公務接待費
|
會議費
|
培訓費
|
小計
|
公務用車購置費
|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
7.28
|
3.50
|
0.00
|
0.00
|
0.00
|
3.78
|
0.00
|
3.78
|
公開10表
|
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
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
合計
|
|
|
|
|
|
|
|
|
|
|
|
|
|
注: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預算,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公開11表
|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項 目
|
本年支出合計
|
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
|
功能分類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欄次
|
1
|
2
|
3
|
合計
|
|
|
|
|
|
|
|
|
|
|
|
|
|
注:本單位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公開12表
|
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單位:萬元
|
科目編碼
|
科目名稱
|
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
合計
|
141.23
|
302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141.23
|
30201
|
辦公費
|
25.38
|
30211
|
差旅費
|
51.30
|
30216
|
培訓費
|
3.78
|
30217
|
公務接待費
|
3.78
|
30228
|
工會經費
|
9.72
|
30229
|
福利費
|
1.30
|
30239
|
其他交通費用
|
45.94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
0.03
|
注:1.“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等。
公開13表
|
政府采購支出表
|
單位:常州市生態環境局
|
|
單位:萬元
|
采購品目大類
|
專項名稱
|
經濟科目
|
采購品目名稱
|
采購組織形式
|
資金來源
|
總計
|
一般公共預算資金
|
政府性基金
|
其他資金
|
上年結轉和結余資金
|
合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單位無政府采購支出,故本表無數據。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26,969.37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各增加2,391.48萬元,增長9.73%。其中:
(一)收入預算總計26,969.37萬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計26,969.37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6,969.3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391.48萬元,增長9.73%。主要原因是常州市金壇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溧陽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項目預算增加。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5)事業收入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7)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8)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9)其他收入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2.上年結轉結余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二)支出預算總計26,969.37萬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計26,969.37萬元。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支出19.78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0.05萬元,增長0.25%。主要原因是離退休經費政策性調整。
(2)衛生健康支出(類)支出23.56萬元,主要用于醫療保障繳費。與上年相比減少0.35萬元,減少1.46%。主要原因是衛生健康經費政策性調整。
(3)節能環保支出(類)支出26,381.68萬元,主要用于環境保護管理事務、環境監測監察、污染減排、治理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棄物、放射性物質等方面的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2,400.4萬元,增長10.01%。主要原因是常州市金壇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溧陽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項目預算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類)支出544.35萬元,主要用于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購房補貼、提租補貼等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8.62萬元,減少1.56%。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政策性調整。
2.年終結轉結余為0萬元。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收入預算合計26,969.37萬元,包括本年收入26,969.37萬元,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6,969.37萬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占0%;
本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
本年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占0%;
本年事業收入0萬元,占0%;
本年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
本年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
本年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上年結轉結余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0萬元,占0%;
上年結轉結余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占0%;
上年結轉結余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
上年結轉結余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占0%;
上年結轉結余的單位資金0萬元,占0%。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支出預算合計26,969.37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2,178.62萬元,占8.08%;
項目支出24,790.75萬元,占91.92%;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占0%;
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6,969.37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391.48萬元,增長9.73%。主要原因是常州市金壇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溧陽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項目預算增加。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26,969.3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391.48萬元,增長9.73%。主要原因是常州市金壇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溧陽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項目預算增加。
其中: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支出19.7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05萬元,增長0.25%。主要原因是離退休經費政策性調整。
(二)衛生健康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支出23.56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0.35萬元,減少1.4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政策性調整。
(三)節能環保支出(類)
1.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1,590.93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88.73萬元,增長5.9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資。
2.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24,790.7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4,653.1萬元,增長17,909.99%。主要原因是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預算、其他污染防治預算調整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預算中。
3.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項)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2,111.43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是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預算調整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預算中。
4.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項)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30萬元,減少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調整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預算中。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145.98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29萬元,減少2.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部門預算政策性調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支出262.0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3.99萬元,增長5.64%。主要原因是提租補貼部門預算政策性調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支出136.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19.32萬元,減少12.41%。主要原因是購房補貼部門預算政策性調整。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2,178.62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037.3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二)公用經費141.2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6,969.3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391.48萬元,增長9.73%。主要原因是常州市金壇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溧陽生態環境局、常州市武進生態環境局項目預算增加。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2,178.62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2,037.3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二)公用經費141.2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預算7.28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43萬元,變動原因增加因公出國(境)預算。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3.5萬元,占“三公”經費的48.08%;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3.78萬元,占“三公”經費的51.9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預算支出3.5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5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單位工作需要增加出國(境)預算。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
(1)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3.公務接待費預算支出3.78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0.07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成本。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預算支出3.78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0.07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減少培訓費成本。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十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常州市生態環境局2024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本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141.23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2.2萬元,減少1.53%。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縮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
十三、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擬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擬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擬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十四、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離退休干部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十五、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2024年度,本單位整體支出納入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性資金26,969.37萬元;本單位共6個項目納入績效目標管理,涉及財政性資金合計24,790.75萬元,占財政性資金(人員類和運轉類中的公用經費項目支出除外)總額的比例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單位資金:除財政撥款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等。
八、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九、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十、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的標準,行政事業單位向職工(含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租金補貼。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員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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