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推動養老服務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江蘇省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蘇民規〔2024〕1號)要求,計劃開展全市養老機構預收費銀行存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作內容
商業銀行為養老機構開設專用存款賬戶,用于存管養老機構預收的押金和會員費,并建立養老機構賬戶管理系統,歸集養老機構資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對專用存款賬戶內的資金流動等情況進行監管和預警,并與民政部門信息系統實現對接。
二、資質要求
(一)合法性要求
1.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具備合法經營資格。
2.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官方信用平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應在常州地區設有分支機構,具有較為完善的基層服務網絡,以便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4.應提供預收費管理整體服務方案。內容包括不限于:基本情況,業務風險特征和防范措施,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配備情況,支持系統、開發和實施業務方案等。
5.應為常州市市級銀行機構申報參與。
(二)經營狀況與風險控制要求
6.應認真學習貫徹行業監管部門制定的賬戶管理有關規定。
7.應在近三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未發生重大金融風險事件,且近三年監管評級/評估結果均為良好。
8.應具備較為健全的內部管理機制和較強的風險控制能力,以確保資金安全,未出現銀行機構從業人員因涉及挪用資金案件被司法機構追究刑事責任。
(三)服務能力與服務質量要求
9.能夠提供銀行賬戶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賬戶開立、資金結算、賬戶查詢、對賬等。
10.應具備良好的服務質量和客戶口碑,能夠為客戶提供及時、準確、專業的服務。近三年未因賬戶管理問題出現重大群訪群訴事件。
11.提供養老機構賬戶管理系統建設方案。應能夠按照《江蘇省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蘇民規〔2024〕1號)要求,建立養老機構賬戶管理系統,歸集養老機構資金收取、使用等信息,并主動與民政部門信息系統實現對接。養老機構賬戶管理系統原則上應在2025年4月15日前完成建立,確保賬戶資金安全的同時實現高效的信息對接。
12.商業銀行應能按要求履行監管、風險預警和系統建設等工作。
三、報名方式
請有合作意向的銀行于2025年2月27日下午5時前提交項目申請函,申請函要概述本銀行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關條件的基本情況,并附證明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寄送至常州市行政中心1號樓B座1123室,常州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處,電子版同步發送郵箱czmzylfwc@126.com。
聯系人:于川
聯系方式:13626247239 0519-85681599(上述個人信息,因工作需要,經本人同意對外公布)
四、結果確認
市民政局將會同金融監管等部門,根據綜合資信狀況、網點分布、服務水平、風控能力、信息化管理等因素確定可以承接第三方存管業務的商業銀行名單,并通過常州市民政局官網等平臺發布。
常州市民政局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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