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近日印發《〈2025年度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衛生健康領域)項目指南〉及組織申報項目的通知》(蘇科資發〔2025〕51號),現轉發給你們,請按省科技廳的通知要求抓緊做好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申報材料在江蘇數字科技平臺提交,最終的項目申報書以系統為準)。為更好地做好2025年度我市申報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衛生健康領域)項目的審核推薦工作,現將相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1. 申報單位為江蘇省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等。申報單位應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高校、科研院所或省產研院專業研究所申報項目必須有醫院聯合,且醫院實質性參與項目研發工作。多個單位聯合申報的,應簽訂聯合申報協議,并明確協議簽署時間。
2. 統籌采用定向委托、競爭擇優方式組織,其中,國家醫學中心建設支撐項目采用定向委托方式,臨床診療關鍵技術攻關項目采用競爭擇優方式。項目申報須經相關單位推薦,具體由設區市科技局、縣(市)科技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和單位等項目主管部門擇優推薦。部省屬本科層次高校申報的項目由高校自主審核推薦。
3. 臨床診療關鍵技術攻關項目申報單位,須是在我省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和事業單位等,政府機關不得作為申報單位進行申報。采取競爭擇優的組織方式,單個項目支持強度不超過400萬元。納入高水平醫院建設的綜合性醫院每家申報不超過8項、其他醫院每家申報不超過4項;其他單位每家申報不超過2項。非三級甲等(中醫、專科)醫院牽頭申報,須聯合長三角地區三級甲等(中醫、專科)醫院,并附單位間簽署的合作協議。企業參與的,須有產學研合作協議。
4. 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同一項目(依托同一建設內容、同一關鍵技術等同一核心內容編制的不同項目,視為同一項目)重復或同時申報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項目。凡屬重復或同時申報的,取消立項資格。
5. 項目負責人須為項目申報單位的在職人員(與申報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確保在職期間能完成項目任務。鼓勵和支持40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牽頭或參與申報本計劃項目,各主管部門推薦項目中由青年人才擔任項目負責人和項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
6. 申報時間:請各申報單位于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17:00前完成網上申報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7. 聯系人:湯夕勤,聯系電話:85681539
附件:1.關于印發《2025年度省前沿技術研發計劃(衛生健康領域)項目指南》及組織申報項目的通知
2. 申報書模板(僅供參考)
常州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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