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醫保局(分局)、衛生健康局,常經開醫保分局、社會保障和衛生健康局,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放射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33號)、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修訂部分影像檢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蘇醫保發〔2024〕39號),為鼓勵數字影像服務的應用,促進影像檢查結果互認,現就推進影像檢查數字影像服務和檢查結果互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開展“數字化攝影(DR)”、“磁共振掃描(MRI)”和“X線計算機體層(CT)掃描”影像檢查時,須提供符合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要求的數字影像存儲、患者離院后可在線獲取查閱及下載、實現跨院調閱的“數字影像存儲和獲取服務”(具體標準另發),并將影像檢查數據按要求上傳至“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東部)中心”(以下簡稱“東部中心”)。
二、提供符合要求“數字影像存儲和獲取服務”的醫療機構,開展相關影像檢查時,執行現行影像檢查項目價格;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數字影像存儲和獲取服務”的,相關影像檢查項目價格下調5元。市醫保部門會同市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織評審,定期公布全市符合“數字影像存儲和獲取服務”要求的醫療機構名單。
三、各醫療機構應加強數字影像服務信息化等建設,做好質量控制與管理,確保數字影像質量和數據上傳的及時、完整、準確。東部中心負責影像檢查數據的存儲、質控、加工和監測,保障影像數據患者可在線調閱、醫療機構可跨院互認、醫保部門可核查。
四、市醫保部門按照“少傳扣減、互認激勵”的原則,建立健全約束激勵機制,發揮醫保支付的導向作用,對長期不能提供“數字影像存儲和獲取服務”、上傳影像數據的醫療機構,醫保基金將逐步不予結算相應檢查費用;開展數字影像服務和檢查結果互認后減支的醫保基金,主要用于對互認的醫療機構進行激勵,引導醫療機構規范檢查行為,減少不必要的檢查,減輕患者負擔,提高醫保基金使用質效。
常州市醫療保障局 常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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