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常州市審計局自2024年3月1日至6月7日,對常州市2021至2023年產業強鏈補鏈延鏈政策落實及相關資金績效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審計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2021-2023年,共安排產業強鏈補鏈延鏈相關市級專項資金(工業轉型升級及工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14.81億元。審計結果表明,相關職能部門認真貫徹中央、省、市關于產業強鏈補鏈延鏈的各項重大決策部署,推動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產業強鏈補鏈延鏈相關專項資金發揮了引導和支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完善。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評審標準有待完善。相關辦法未對項目投資完成率涉及的投入標準作出規定,認定標準不統一。
二是項目審核把關不到位。多付3家企業補貼資金10.62萬元。
三是項目補貼的計算和執行標準不統一。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專項補貼資金在補貼基數、折算比例等方面存在執行標準不統一的情況。
三、審計建議和整改情況
審計后,常州市審計局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提出了處理意見,并提出應加大對項目的審核把關,完善評審標準;規范項目支出,收回多支付的財政補貼;統一項目補貼標準,及時制定項目審核辦法等建議。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指出的問題,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整改。
常州市審計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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