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20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功能科目)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經濟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經濟科目)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征集本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者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擔審查修改、協調論證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責任。負責立法協調工作。承辦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草案的征求意見工作。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后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組織翻譯、審定市政府規章外文正式譯本。
(五)負責有關市政府規范性文件或者擬由市政府批準的市級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轄市(區)政府以及市級部門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會同市政府辦公室編輯和發布市政府公報。
(六)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承擔市政府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七)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八)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和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指導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后續照管工作。
(九)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12348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監督在常州市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管理涉港澳臺有關律師事務。承擔市政府法律顧問職責。
(十)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和證書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本系統對外交流合作,承辦司法行政涉港澳臺法律事務。
(十二)負責本系統警車和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本系統的信息化建設。
(十三)規劃、協調、指導全市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隊伍建設,協助各轄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干部。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1.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本部門內設機構包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辦公室、法治調研督察處、地方立法處、備案審查處、社區矯正管理處(社區矯正管理支隊)、行政復議應訴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處、普法與依法治理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處、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法律援助管理處、公證和司法鑒定管理處、律師工作處、行政服務處(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裝備財務保障處、組織人事處、宣傳教育處。下屬三個事業單位:即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常州市常州公證處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常州市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2.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0年部門匯總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計3家,具體包括:常州市司法局本級、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常州市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三、2020年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政法工作會議、司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項目強化攻堅年”的部署要求,按照“11214610”的工作思路,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高質量發展總導向,深入開展“司法行政服務成效年”活動,統籌協調法治建設工作,充分履行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刑事執行和公共法律服務四大職能,努力在新起點上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為推動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實現常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貢獻。
主要工作任務包括:
一、全面加強黨的領導
1.深化黨的政治建設。堅持不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武裝頭腦,把服從鞏固黨的絕對領導作為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原則,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政治立場堅定、政治方向正確。強化思想理論武裝,落實“首題必政治”要求,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開展主題教育“回頭看”,切實加強意識形態建設,推動意識形態責任制全面落實。強化政治擔當,把講政治貫穿于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各個環節,推動完善黨領導法治建設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把黨對司法行政工作的絕對領導落到實處。恪守政治規矩,進一步增強政治定力,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堅決維護政治規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防發生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推動形成建設政治機關的長效機制。
2.深化黨的組織建設。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堅持把黨建工作作為主責主業,做到領導班子負責“不松手”、一把手盡責“不甩手”、班子成員擔責“不縮手”,確保主體責任鏈條一個不落、一環不松。加強機關黨建工作,深入開展“特色支部”創建活動,深化“黨員之家”建設,做好黨員發展工作,探索推進“智慧黨建”、機關“微講堂”建設。加強司法所黨的組織建設,推動司法所全部成立獨立或聯合黨支部,探索調解組織與屬地黨支部聯動共建。出臺律師行業年度黨建工作要點,建立“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機制,落實律師黨支部“六有”要求,依托市律師行業黨校不斷強化全市廣大律師政治理論建設,培育市級黨建工作示范點。
3.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委具體辦法,壓緊壓實“兩個責任”,鞏固“兩整治”成果,開展違規吃喝和煙(卡)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持續開展作風建設以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持續強化嚴格監督,針對刑罰執行、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廉政風險排查防控和全過程監管,確保廉情見底、風險受控。繼續開展“警示教育月”活動,常態化抓好廉政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兩方面典型教育作用,以案釋紀、以案明紀,深化標本兼治,推進源頭治理,促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二、全力服務中心大局
4.服務重大項目攻堅。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重大項目強化攻堅年”活動的實施方案》要求,積極整合律師、公證、仲裁、調解等法律服務資源,深入開展省、市重大項目的走訪工作,主動對接提供服務。在重大項目招引中,為合同訂立以及項目用地、稅收、配套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合法性審查提供法律意見,確保項目招引工作依法有力推進。在重大項目建設中,根據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需求,及時提供各類高端法律服務,嚴密防范法律風險,妥善化解各類涉及重大項目的矛盾糾紛。開展“公共法律服務進園區”行動,推動律師、公證、仲裁等法律服務機構全面進駐,實現園區公共法律服務全覆蓋。持續深入開展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努力在群眾風險意識提升、政府法律顧問、金融法律事務處理、涉眾型經濟案件處置上發揮積極作用。
5.保障疫情依法防控。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依法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保障疫情防控順利開展。出臺市委依法治市辦《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編制《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文件匯編》,對疫情防控方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類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核,確保法制統一、政令暢通。落實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疫情防控期間便民惠企八件實事,推行“不見面”公共法律服務,指導企業依法復工復產。出臺疫情防控期間行政執法工作指引,指導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制假售假、造謠傳謠、違規復工等破壞疫情防控行為。深入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群眾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預見性、主動性,提前做好疫情結束之后相關涉疫矛盾糾紛的應對工作,綜合運用調解、律師、公證、仲裁等妥善化解涉疫矛盾糾紛,保障生產生活秩序快速恢復。
6.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工程”,積極落實市“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工作專班”各項工作。推動落實保障民營企業市場主體地位的相關法律法規,會同發改部門開展不符合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法規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行動,加強涉企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堅決摒除隨意檢查、多重檢查等執法擾企行為,健全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運作機制。繼續加強市非公經濟法治護航中心建設,定期開設企業法治大講堂,集中宣講涉企案例,推進企業全生命周期法律風險點梳理、涉企法律服務產品研發。依托“十大法律服務團”,整合律師等法律服務資源,實施企業法治體檢“百千萬”工程,協助企業規范內部制度建設。發揮市破產管理人協會作用,完善企業破產聯動處置機制,幫助清理僵尸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牽頭相關部門成立上市企業法治保障小組,建立知識產權聯動執法、一站式保護機制。拓展創新公證服務民營企業的綠色渠道,推進民營企業民商事糾紛仲裁工作,完善民營企業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機制。
三、深入推進法治建設
7.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法治常州建設規劃(2020-2025)》和《中共常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2020年度工作要點》。貫徹落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工作規則、協調小組工作規則、辦公室工作細則等制度,建立完善重要問題請示報告、重要工作事項審批、重要決定和方案備案等制度,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規范化水平。健全完善依法治市工作聯絡溝通機制,推動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4個協調小組全面落實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加強對轄市(區)依法治市辦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成員單位的業務指導,推動全市法治建設均衡協調發展。充分發揮依法治市辦職能作用,加強對法治領域重大事項、重大問題的協調,強化分類指導、督導檢查和跟蹤問責。
8.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制定《2020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設要點》。對照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要求,指導各級政府和機關單位對標找差,開展“補短板、強弱項”專項活動,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實施政府行政決策“程序規制”行動,提請出臺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后評估制度等,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網上運行機制,提高重大行政決策的法治化水平。加大法治建設督察力度,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等專項督察,優化2020年法治常州建設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動態監控互動反饋機制,加大對重點項目、關鍵指標落實情況的跟蹤督辦,推動法治督察與政治巡察、審計等相融合。落實2020年度市委理論學習中心、市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完善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機制,引導法律顧問全程參與政府涉法事務處理,健全對政府法律顧問的履職考評和獎懲機制。嚴格政府合同法律審查,提升政府合同審查水平。
9.不斷深化法治社會建設。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驗迎檢工作,舉辦市“七五”普法成果展,爭創全國“七五”普法先進市,謀劃“八五”普法規劃。落實《常州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試行)》,加快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實踐。完善法治宣傳教育責任機制,指導法治宣傳教育成員單位編制落實年度普法計劃,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年度履職評議。加強憲法宣傳教育,評選全市憲法公開課優秀教案,組織第7個國家憲法日和第3個“憲法宣傳周”活動,擴大憲法宣傳覆蓋面和影響力。繼續開展“德法涵養文明”等實踐活動,引導綠色生活習慣養成。加強法治文化建設,舉辦第二屆法治文化藝術節,推進大運河(常州段)法治文化長廊建設,命名第二批全市青少年法治實踐基地,建成司法行政、環境保護等8個部門法主題公園,建設儲槐植法學資料陳列室,指導各轄市、區和經開區管委會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小鎮。深化基層法治創建,實施法治鄉村建設三年行動,培育申報新一批國家和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發揮“百姓議事堂”等社會組織作用,推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示范試點工作。開展全市首屆地方性法規宣傳月活動,形成以案釋法品牌。完善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機制,引導群眾有序參與立法執法、促進司法公正。
四、提升立法制規水平
10.完成年度立法工作。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完成年度立法計劃編制。做好地方性法規《常州市城市綠化條例》《常州市焦溪古鎮保護條例》的草案審查修改、協調論證工作,按期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法規案,配合做好法規草案審議工作。做好政府規章正式項目《常州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常州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常州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的草案審查修改、協調論證、報送審議、報備公布等工作。督促指導有關部門深入開展5個地方性法規和6個政府規章立法項目調研工作。
11.完善立法工作機制。探索實行立法項目常態化征集機制,儲備積累立法項目。推動立法審查關口前移,加強對起草階段的指導服務,提前對接起草部門把好立法程序、技術規范。拓展社會參與政府立法的途徑方式,發揮相對人座談會、網絡新媒體、立法聯系點作用,深化立法協商機制,確保立法質量。推行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機制,強化論證結果在平衡各方利益關系中的運用。加強立法風險防范,建立立法風險評估機制,落實立法起草風險評估報告制度。加強立法團隊建設,廣泛遴選立法人才,建立立法專業團隊。探索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建立委托第三方起草模式。
12.加強文件備案審查。修訂《常州市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督促指導相關部門按時完成《常州市河道管理實施辦法》等5個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導轄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督促履行報備程序,并加強“程序審”“實質審”和“規范審”,重點關注行政處罰、行政審批、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紅線問題,努力提升文件審查質效。全面清理現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及政策措施類文件,提出失效、廢止、擬修改以及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清單,依法適時向社會公布。
五、加強執法規范建設
13.深化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推進和權力清單的審核、指導協調及方案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常州經開區對行政處罰權力清單事項進行動態調整,并指導規范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所涉的權力事項。啟動武進區全鎮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對涉及的行政處罰事項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梳理審核。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方案》(蘇辦發〔2020〕1號)工作部署,適時啟動全市鎮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配合開展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領域的執法體制改革銜接。配合行政審批局和相關部門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論證,做好綜合執法體制改革中相關行政執法權轉移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加強指導、協調和監督。
14.提升行政執法規范水平。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督促指導全市行政執法機關和轄市區政府完善配套制度建設,明確具體操作流程,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動司法行政機關在法律服務監管領域帶頭落實“三項制度”。完善行政裁量基準制度,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結合部門執法實際形成自由裁量匯編。規范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資格管理,完善行政執法事項的統計分析制度。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指導協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規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聚焦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開展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加大執法案卷評查力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好行政執法投訴辦理,完善違法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年內實現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90%以上。
15.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根據部、省統一部署,有序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復議案件處理程序,提請修訂市政府《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程序規定》。實施行政復議安民工程,拓寬受理渠道,實行容缺受理。加強行政復議指導監督,編纂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典型案例,充分發揮行政復議意見書功能,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復議案件聽證率和實地調查比例,完善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式。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調解有機結合,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做好行政復議文書上網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組織相關部門現場觀摩行政訴訟典型案件審理,提升行政應訴能力水平。
六、著力維護社會穩定
16.加強特殊人群管理教育。(略)
17.推進矛盾糾紛非訴化解。堅持把糾紛非訴訟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建立“分調+聯調”的配合機制、“線上+線下”的分流機制,組建市縣鄉村四級網絡,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等7種糾紛非訴訟解決資源,打造“前臺統一受理、后臺分流轉辦”的全市非訴訟糾紛化解綜合體系。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提質增效專項活動,堅持網格化排查分析、專報、直報、“零報告”等制度,定期開展分析研判,健全滾動式、拉網式排查預警機制,加強涉軍、涉教等重點群體、敏感領域矛盾化解。規范調解組織建設,在服務行業、網絡消費、教育院校等領域新建一批調解組織,繼續推動“老兵調解室”“個人金牌調解室”建設,提高村(居)調委會運轉實效。梳理制定行政裁決事項清單,完善案件辦理機制和程序要求,推動相關行政機關落實裁決責任。加強信息化應用,依托省廳智慧調解、人民調解小助手、非訴服務平臺等信息化載體,提高人民調解案件錄入量和及時率。
18.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略)
七、優化法律服務供給
19.完善平臺機制。理順市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運作機制,指導經開區等地加快中心建設,落實2020年貫標要求推進各級中心平臺規范建設,開展區鎮兩級中心示范創建,推動市區鎮三級中心錯位發展、功能互補、整體聯動。探索“網格+公共法律服務”新模式,推動公共法律服務深度融入網格化基層治理體系。完善服務產品研發機制,培育產品研發基地,推動優秀產品落地見效。深化“政社互動”,推動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公共法律服務。完善公共法律服務保障機制,將公共法律服務項目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和政府采購目錄,建立政府購買服務的常態機制,落實村(社區)法律顧問等保障政策。
20.辦好民生實事。公開發布《2020年常州市司法行政服務為民十件實事》,認真把實事辦好、把好事辦實。繼續開展法律扶貧工作,加強困難群眾的法律幫扶。完善村(居)法律顧問服務標準,保證村(居)法律顧問配備率,落實“雙微雙員”公示制度。組織法律服務人員深入村(居),開展常態巡回上門宣傳服務,規范“法潤民生”微信群運行管理。大力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加強對市公安等5部門和新北區行政審批局的指導協調,梳理目錄清單,規范告知流程,加強常態核查。貫徹落實《公證服務導則(試行)》,出臺服務升級舉措。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動,建立法律援助與公證、司法鑒定銜接配合機制,通過同行評估、受援人滿意度測評、辦案補貼動態浮動等提高辦案質量,督促各地全面完成常住人口萬分之十的辦案數量指標。周密組織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探索建立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制度。
21.推進智慧法務。推動政法專網應用升級,加快市級司法行政數據共享平臺建設,進一步充實業務庫、基礎庫、應用庫等市級數據庫信息。發揮“常州司法行政掌上12348”作用,加大在線服務功能移動端的研發,推廣“智慧法務”,推動法律服務事項掌上快速辦理。推進“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完善各級中心自助功能,延伸“互聯網+”服務觸角,適時投放“智慧小司”、互聯網律所等智慧法務裝備,研發微信小程序、法律服務鏈接等,實現服務數據有效匯聚。強化民意導向,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手段,探索法律服務需求智能檢測、收集、分析,推動公民法律服務個人建檔和分類建庫,實現服務產品個性化、智能化、精準化推送。推進智慧矯正建設,加強社區矯正“一網三通”應用,推行網上矯正、線上監管。打造智慧司法所,推廣使用省廳開發的“掌上司法所”,加強信息化應用,提升工作精準化、精細化水平和管理質效。
八、努力提升隊伍素能
22.加強司法行政改革創新。編制出臺《“十四五”時期常州市司法行政發展規劃》,制定年度深化改革工作要點,明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司法行政發展指引。深化法律實施效果評估,落實政府規章實施周年報告制度,完成《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辦法》《常州市淺層地下水管理辦法》等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后評估工作,推動立項、制定、實施前后貫通。深化律師制度改革,實行行政與行業協會各司其職、有機配合的運作模式,推進公職公司律師制度,加快涉外律師培養,協調解決律師執業“老三難”“新三難”。繼續推進仲裁機制改革,指導常州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在全省率先開展內部治理結構改革試點。擴大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范圍,普遍建立駐檢察院值班律師工作站,對中等偏低收入人群探索建立法律服務費用分擔機制,開展行政訴訟法律援助試點。探索優化市區公證機構設置,推進事業體制公證機構自主管理。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提升司法行政審批、服務、監管質效。
23.加強隊伍能力素質建設。弘揚“勇爭一流、恥為第二”的常州精神,瞄準走在前列的目標追求,編制落實爭創省廳績效評價優勝、全市綜合考核優秀的實施方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要點,分級分類開展理論教育、業務能力等培訓工作。深化崗位練兵,聚焦新任領導干部、關鍵崗位、業務骨干、青年干部、基層干警等五類對象,建立健全“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育培訓機制,常態化開展“打鐵必須自身硬”大練兵活動,探索建立全市司法行政教育培訓基地、現場實訓基地,鼓勵機關干部考取法律職業資格,爭取更多人才入選省廳專家型、骨干型和青年人才庫。加強典型選樹,推進“一地一典型、一行業一典型、一單位一典型”活動,培植司法行政職業精神。探索建立司法行政與高等院校聯系機制,推動實施司法行政干部與高校法律專業學生雙向進修、實習。發揮市現代司法行政發展研究中心作用,開展“打造最優營商法治環境”等重點課題研究,努力為工作實踐提供理論支撐。
24.加強法律服務管理發展。扎實開展律師行業“規范化建設增效年”活動,開展星級律師事務所評定,加強律所開業督導和日常工作網上巡查,強化實習律師管理考核,督促律師事務所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促進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常態化。有序做好司法鑒定機構的適度增設工作。調研基層法律服務現狀,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準入核準。圍繞江蘇省(2019-2021)公證員配備方案,加快推動公證員隊伍發展。加強對公證、司法鑒定、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等各行業協會的指導管理,依托行業協會不斷加強行業自律管理。推動全市法律服務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持續開展法律服務行業警示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律師與司法人員不正當交往專項整治,動態更新發布誠信“紅黑榜”,完善執業信息公開、投訴查處等制度,加大對法律服務行業執業監管力度。
25.夯實基層基礎建設。協助地方黨委做好轄市、區司法局領導干部管理工作,完善與地方組織部門常態溝通、向地方黨委政府通報工作情況等機制,協助地方黨委建好配強領導班子,指導推動各地在省廳績效考核中積極爭先進位。堅持實戰導向,開展指揮中心建設“規范提升年”活動,健全指揮中心運行機制。按照“基礎、一線、綜合”平臺的定位,建實建強基層司法所,繼續推進理順司法所管理體制,開展分類建設,完善大中小型司法所運行規范,建立力量下沉長效激勵機制,突出加強司法所在法制審核把關、執法協調監督、行政調解指導等方面的能力建設。深入推進業務工作標準化建設,嚴格落實執法管理、行業服務、站點建設等5大類標準,通過對執法標準、服務標準、程序標準的貫徹執行,推動司法行政各項業務規范運行。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門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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