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文體廣電和旅游(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常州經開區教育和文體旅局,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2025年全市文廣旅系統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以及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年度重點任務》經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黨組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常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5年全市文廣旅系統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以及安全生產治本攻堅行動年度重點任務
2025年,全市文廣旅系統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標準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扎實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確保全市文廣旅系統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一、安全生產工作重點任務
(一)統籌發展和安全
1. 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推動全市各級文廣旅行政部門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作為黨組會第一議題,及時研究貫徹落實舉措。將安全生產作為培訓重要內容,強化安全發展意識,持續提升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
2. 持續深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按照市安委會部署要求,開展“防風險、除隱患”“五個一”安全生產春季行動、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主要負責同志專題研究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其他負責同志及時研究分管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開展調研指導。做好安全生產資金保障。
(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3. 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完善并落實領導干部和機關處室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清單,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履職述職重要內容。對涉及文化和旅游新興業態,依據法律和工作職能厘清管理責任邊界,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閉環管理。
4. 壓緊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指導督促文旅企事業單位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應急處置預案,通過全省文旅系統安全生產風險報告信息模塊對較大以上風險隱患開展辨識和及時上報。推動文旅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游客接待量較大的A級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其他單位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指導文旅企事業單位關注從業人員心理健康,加強從業人員心理疏導。
5. 嚴格規范執法檢查。把重大事故隱患、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和現場安全管理作為執法檢查重要內容,從嚴查處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違法開展營業性演出活動、文化市場經營單位無證無資質等違法行為,確保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
(三)推進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風險整治
6. 統籌抓好日常與重點時段安全生產。在節假日、暑期、汛期等重點時段,強化值班值守和應急處置,加強與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氣象、消防等部門工作對接,會同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文旅場所、文博場館、文旅活動安全監管和秩序監管。在日常工作中聯合消防、市場監管等開展跨部門執法檢查。
7. 做好自然災害防范應對。聚焦寒潮、大風大霧、強降雨等極端天氣,深入排查整治文博場館、A級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高空構筑物、地下空間等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風險隱患。強化監測預警、會商研判和提醒提示,健全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和措施,加強救援演練和輿情監測引導,確保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能迅速響應、有效處置。
8. 做好設施設備安全管理。指導A級旅游景區在質量等級評定和復核中強化安全審查。督促文旅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新業態、新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應急預案、細化處置措施。指導文旅企事業單位做好場所內設施設備(含臨時搭建舞臺設施)的安全管理,配合體育等相關部門做好體育旅游等安全管理;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場所內的游樂設施、客運索道、電梯、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等特種設備開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單位及時對特種設備開展經常性維護和自查。
9. 做好旅行社等旅游企業安全管理。要求企業選擇合格的供應商、合作商,不得將未開發開放區域作為旅游產品進行銷售并提供服務。重點關注老年旅游團和研學旅游團安全,嚴格落實旅游包車“五不租”規定。要求選用合規觀光游船,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行程途中開展經常性安全提醒。會同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旅游客運安全帶管理和使用。
10. 做好文物安全管理。深入推進文物系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加強文物古建筑、古遺址、古墓葬等文物保護單位“三防”設施建設,提升文物安全本質水平。持續開展文物安全視頻智慧監測,全面開展省級及以上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衛星遙感執法監測,構筑空地一體文物安全監測系統。持續推進文物博物館單位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動實現省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全覆蓋,市、縣保單位達到80%以上。
11. 做好廣電視聽播出機構安全保障工作。聚焦關鍵系統、重點部位、常見問題,對市縣兩級廣電視聽播出機構開展安全保障檢查。指導督促各廣電視聽播出機構要定期開展設施巡護和安全檢查,制定完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多措并舉確保設施安全,扎實做好安全播出保障工作。
12. 做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管理。加強機關和直屬單位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對照隱患問題清單,推動整改落實,督促直屬單位加強在建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生產培訓和宣傳力度,提升干部職工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13. 強化安全生產保障條件。強化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加強《文化和旅游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宣貫解讀和落實工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本單位重點檢查事項。強化質量等級評定引導作用,推動企業主體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制度建設和資金投入。
14. 強化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嚴格按照《江蘇省文化和旅游活動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相關要求,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用好安全生產風險報告信息模塊,完善安全生產信息歸集,加強信息研判,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
15. 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全市文旅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培訓,積極參加各級安全生產線上學習。鞏固拓展崗位練兵活動成果,推動各地開展面向本地區管理人員和文旅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
16. 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提示。開展“安全宣傳咨詢日”“安全生產月”“安全隨手拍”等形式多樣的主題活動,提升市民消防安全參與度,形成社會共治氛圍。在節假日、暑期、汛期以及極端天氣影響等關鍵時期,通過門戶網站、新媒體平臺多形式、多渠道發布提醒提示,引導游客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二、消防工作重點任務
1. 強化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對文廣旅行政部門和文旅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將消防安全作為文旅行業質量等級評定重要內容,聯合相關部門排查文旅企事業單位消防設備、安全通道和用火用電用氣安全,督促自然景觀類景區、文博場館加強火源管控。
2. 加強消防安全能力訓練。聯合消防救援機構加強對企業的掛鉤指導和技術幫扶,做好《江蘇省文化和旅游行業領域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指南》的宣傳解讀工作。把《消防安全重大風險隱患排查指引(試行)》等消防法律法規納入行業培訓內容,通過張貼標識、播放視頻等方式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活動,督促指導文旅企事業單位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教育培訓、1次疏散逃生演練,力爭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員工教育培訓合格率達100%。
3. 扎實開展“一件事”全鏈條整治。對照市安委會、市消委會部署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在文旅場所、文博場館、A級旅游景區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高層建筑、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等“一件事”全鏈條整治行動。同時,聚焦A級旅游景區等重點場所加強燃氣安全防范,適時以“四不兩直”方式開展抽查檢查。
三、治本攻堅行動年度重點任務
1. 開展較大以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工作。根據《文化和旅游行業領域較大以上安全風險目錄》,通過組織培訓、交流座談、上門服務等方式,幫助15類文旅經營場所開展風險辨識,準確填報較大以上安全生產風險信息并開展定期檢查。
2. 強化大型文旅活動安全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嚴格履行活動報批程序。聚焦大型營業性演出、群眾性文化活動、旅游推廣等活動安全,強化觀眾引導和疏散管理,做好現場管理和場外管控,嚴防發生擁擠、踩踏、火災等事故。加強與公安等部門協同聯動,完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3. 持續抓好等級旅游民宿安全專項治理。督促民宿主理人加強用火用電用氣等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問題隱患的日常巡查,將安全生產作為等級旅游民宿評定、復核重要內容。
4. 提升A級旅游景區應急處置能力,督促A級旅游景區開展綜合應急演練。將景區開放是否經過安全評估、是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是否組織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作為A級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與復核的重要內容,加強安全審查。
5. 持續抓好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安全專項整治。按照《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的通知》要求,圍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存在違規鎖閉、封堵、占用、堵塞情況,外墻門窗是否設置鐵柵欄、廣告牌等障礙物等6個方面持續開展排查治理。
6. 持續抓好密室逃脫等新業態文旅場所監管。根據《關于加強劇本娛樂經營場所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經營單位尤其是新開設企業嚴格落實密室逃脫經營場所“一鍵開燈、一鍵解鎖”安全措施。加強日常監管,定期開展應急演練,聚焦密室逃脫為代表的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暢通、消防設施器材不符合要求、應急演練不落實等持續開展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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