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江蘇省、常州市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規定進行編制。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本年報的電子版可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一、總體情況
2021年1月起,我局通過咨詢電話、信訪電話、政府門戶網站等多種渠道,主動為市民提供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一)主動公開情況
根據我局工作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修改印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市民宗局門戶網站宣傳資料。我局不斷強化公開意識、提高公開水平、完善公開內容、加快公開發布、突出公開重點,積極做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規信息及解讀。2021年度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相關信息的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也已按規定存檔備查。主要是涉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規、機關業務工作、人事分工及行政許可等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增強答復內容針對性和答復形式規范性。加強上下級、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和配合,研究實際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和困惑,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依法保障公眾合理的信息需求。2021年度,我局通過網絡平臺共收到1件依申請公開。由于該申請我局不掌握相關情況,我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建議申請人依法向相關單位咨詢了解,并提供了聯系地址和聯系電話。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構建發布、解讀、回應有序銜接的政務公開工作格局,優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發布、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并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探索將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標準規范嵌入民族宗教業務工作,促進公開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融合發展。嚴格依照《信息公開辦法》。根據《辦法》,明確我局信息公開的范圍、信息公開的程序和形式(包括依申請公開的程序和形式)、監督和責任追究,取得較好效果。二是進一步規范信息發布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切實解決信息發布不準確、不及時、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保證政府信息發布的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三是完善工作日常運行機制,加強機關保密工作,健全保密機制。根據保密局要求對我局計算機進行安全自查,順利通過了省、市保密部門的相關檢查。四是繼續開展業務培訓教育。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局長辦公會研究、討論政務公開工作。按照要求,定期對我局領導干部、業務人員和網絡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四)平臺建設
一是細化發布內容,為實現民族宗教工作的精準化宣傳、系統化管理,根據業務職能及時對原有欄目進行了優化配置,加強了欄目分類,并加大主動公開政務信息的發布力度。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第一平臺作用,加強部門網站信息公開、簡明問答、關切回應、辦事服務等功能,簡化冗余信息,精簡發布內容,優化發布質量。二是調整發布重點,針對2021年度民族宗教工作重點、要點,加大發布力度,拓寬發布類別,細化發布內容,同時2021年我局加大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發布手段和內容。
(五)監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把加強政府信息公開、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保障政府網站建設這三項具體工作作為我局年度重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按照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有關處室負責同志參加的局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健全完善機關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和保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領導分工及相關工作人員。辦公室是局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和保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全局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其他部門在辦公室統一協調下,負責具體實施各項推進工作,從組織上確保了政務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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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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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發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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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廢止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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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有效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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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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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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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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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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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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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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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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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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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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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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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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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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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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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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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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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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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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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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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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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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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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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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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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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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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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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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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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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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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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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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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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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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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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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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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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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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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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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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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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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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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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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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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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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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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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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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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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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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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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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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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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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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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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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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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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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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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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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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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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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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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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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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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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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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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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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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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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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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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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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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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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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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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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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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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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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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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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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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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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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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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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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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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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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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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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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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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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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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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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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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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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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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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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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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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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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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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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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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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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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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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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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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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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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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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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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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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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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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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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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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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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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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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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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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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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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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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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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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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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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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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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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議后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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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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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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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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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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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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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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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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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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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
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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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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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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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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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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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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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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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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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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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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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21年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總體情況較好,對標政府信息公開要求,也存在不足之處。主要表現在:一是主動公開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開培訓工作還有待加強,信息公開質量、公開意識和能力等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讀質量較低,未深入解讀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未采取視音頻等形式進行解讀。
2022年,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將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各項制度,一是加強信息公開人員業務培訓,進一步拓展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多渠道多角度強化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相關信息發布。二是圍繞工作重心,強化政策解讀發布質量,進一步細化解讀內容,提高解讀水平。持續繼續落實好政務公開工作,提高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我局未收到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無主辦件、會辦件。全年工作中,我局繼續完善代表委員聯系溝通機制,及時向他們通報建議提案的后續落實推進情況,將最新進展答復代表委員;責任到人,定期跟蹤調查,切實抓好再答復工作,辦好民生實事。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未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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