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全國宗教工作會議精神為統領,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繼續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以扎實的作風,務實的態度,切實推動民族宗教工作在依法行政、宣傳工作、主題活動、隊伍建設等四個方面實現突破,為在新常態下的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一、堅持依法行政,確保安全穩定,全面推進民族宗教法治水平
1、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引導全市民族宗教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以及信教群眾學法、知法、守法。加強依法行政工作,提高民宗干部依法行政的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進一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建立行政責任清單,明確行政執法流程,細化執法環節和責任。進一步落實《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制度》,加強對新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配合縣區民宗機構調整,指導縣區加強民族宗教執法工作。
2、 扎實做好民族宗教領域安全穩定工作。認真做好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的相關籌備工作。認真落實上級維穩應急工作要求,主動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的矛盾糾紛,各轄市區矛盾糾紛數量實現零增長。嘗試建立民族宗教領域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加強信訪工作和網絡輿情管理,創新工作方式,探索長效機制,確保信訪100%辦結。深入貫徹國宗局《關于處理涉及佛教寺廟、道教宮觀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文件精神。
3、 依法維護少數民族群眾合法權益。召開少數民族座談會,不定期走訪少數民族集中的社區和單位,幫助解決少數民族群眾的實際困難,幫助流動少數民族融入社區城市社會經濟發展的大局。
二、積極拓展渠道,充分利用資源,扎實做好民族宗教宣傳工作
4、 深入學習貫徹中央、省民族工作會議精神。以“國法與教規的關系”為主題,開展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宣傳月”活動,組織力量深入基層宣講政策法規。發動各轄市區開展一系列文化活動,增強宣傳月活動效果。深入社區、學校、企業、機關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通過宣傳欄、座談會、調研、知識競賽等方式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單位和個人先進事跡,營造民族團結良好氛圍。
5、 繼續辦好《常州民族宗教》雜志。邀請相關記者、投稿人開展采風活動;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提升雜志辦刊水平;組織開展攝影比賽;調整有關欄目,增加轄市區工作情況、民族宗教優秀文化、依法行政等內容;根據實際情況擴大雜志發送范圍,提升雜志影響力。
6、 借助各級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和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與中國民族報、中國宗教、江蘇民族宗教等報刊雜志加強聯系溝通;與常州電視臺、常州日報等媒體聯系,研究落實深度合作方案。精心總結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特色亮點,通過報刊雜志或電視臺進行刊登或報道。與電視臺合作,制作有關宗教場所、教職人員系列介紹。重視新媒體的運用,繼續推進常州民族宗教政務微博、微信平臺建設。
三、強化服務管理,打造亮點特色,繼續推進“促進民族團結,共建和諧家園”主題活動
7、 深入貫徹落實全省民族工作會議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民族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著力提高少數民族生活水平。新增致富項目3-5個。切實解決少數民族在項目致富過程中的實際困難,組織有關專家上門服務,幫助協調解決項目技術、資金上的困難。充分發揮當地成熟合作社的優勢,擴大投入,帶動少數民族個體勤勞致富。強化就業、創業培訓指導,優秀項目宣傳,為少數民族提供更多就業創業機會。積極推動《關于回族等十個少數民族居民發放清真食品補貼的實施意見》的試行。指導各區做好符合發放補貼條件人員的申請、受理發放工作,做到不漏發、不錯發。
8、 加強流動少數民族服務管理工作。做好社區民族工作,把少數民族流動人口納入城鄉基本公共服務范疇,主動掌握轄區內流動少數民族情況,有針對性開展工作。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企業重點開展工作,爭創全國民族工作示范單位。加強與流出地相關部門的聯絡溝通。加強少數民族聯絡員隊伍建設。全年組織1到2次聯絡員培訓,經常開展談心活動,幫助聯絡員解決在生活、經營中的實際問題。進一步明確聯絡員工作職責,加強培養,發揮其在處理涉及少數民族矛盾糾紛中的積極作用。
9、 對全市掛清真標志的網點進行清理核查。有重點地對清真網點進行改造提升,積極爭取省級經費。在全市統一部署,提升重點清真網點的經營檔次和水平,帶動全市清真網點整體提升經營質量。
10、企業民族工作創亮點、創特色。深入基層,加強對企業民族工作調研,在全市進一步開展民族工作示范企業的創建,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加以推廣。指導企業加強民族工作組織領導,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臺賬,豐富企業文化,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凝聚力。做好民貿企業調研工作。
11、重點打造城西民族團結示范村。從特色村寨、特色民俗、特色產業、特色文化四方面著手,制定具體實施計劃,要充分挖掘民族文化資源,重點做好民族文化館(民族團結教育基地)、民族廣場、清真寺改建等工程,把民族文化館與民族團結教育基地結合起來,建設成全國少數民族特色村寨。
四、提高人員素質,提升管理水平,深入開展“爭創文明和諧場所,爭做文明教職人員”活動
12、強化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宗教界人士整體素質。認真組織宗教界人士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舉辦宗教界人士愛國主義教育培訓班;指導市各宗教團體召開季度工作例會;適時舉辦宗教界代表人士學習、交流、研討、座談會。
13、注重依法依規,切實提升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水平。舉辦宗教法律法規培訓,注重提高宗教界人士法律意識;推動建章立制,依法加強管理;繼續開展創建和諧寺觀教堂活動和星級場所認定工作,深化“雙爭”活動成果;在開展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備案專項工作試點工作基礎上,全面展開備案工作。建立宗教教職人員人才檔案庫。
14、加強團體建設,切實發揮宗教團體的積極作用。指導宗教團體宣傳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指導相關團體認真籌備、積極穩妥地做好換屆工作。指導各宗教團體與所屬場所簽訂創建平安宗教活動場所責任書,確保場所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推進場所消防安全建設體系,完善應急疏散演練預案;推動天寧寺、清涼寺及天主堂等宗教場所基礎建設,協助做好天主堂開堂工作。
五、加強文化建設,挖掘文化內涵,充分展示民族宗教文化的正能量
15、大力推進宗教文化建設。加強佛教梵唄唱誦團、道教茅山仙樂團、基督教圣樂團隊伍建設;9月,舉行“和之聲”民族宗教文藝演出。舉辦全市宗教界第五屆“和諧杯”文體活動,推動講經說法活動,組織人員參加相關演講比賽,提升各宗教講經布道水平。繼續推進宗教文化建設“五個一”工程,力爭出亮點和成果。完成我市宗教場所傳奇故事編印。推進宗教檔案工作,完成2015年創星計劃,所有宗教場所全面完成建檔工作。開展“宗教慈善周”活動,引導宗教公益慈善事業的長效發展。
16、繼續推進天寧寶塔文化建設。天寧寶塔第十二層《書畫寶藏》完成開放;第五層《法界源流》藝術品創作基本完成;第六層《悲智行愿》完成部分藝術品的創作,并臨時開放;第七層《天竺佛教》開始啟動實施工作;開展第九、十層設計方案深化工作;完善第一層《華藏世界》和吉祥大廳的相關藝術品創作。繼續做好寶塔文化建設資料的搜集整理工作。組織開展紀念寶塔落成8周年有關活動。
17、推動少數民族文體事業發展。指導市民促會利用自身資源優勢,開展促進民族團結的各項活動,如一家親、結對、咨詢服務等。加強與民族地區的聯系,對民族地區開展助學幫困等活動,凝聚人心,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積極組織相關人員參加2015年全國第十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和首屆江蘇省民族舞蹈大賽。
六、注重教育培訓,深化規范管理,全面提升機關工作效能
18、加強民宗干部教育培訓。辦好全市民族宗教系統干部培訓班。組織骨干力量開展“小班化”深度系統教學。深入開展“民宗講堂”系列活動。加強機關“道德講堂”建設,落實機關干部學習教育。繼續開展讀書活動等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豐富機關干部職工的業余生活,增強綜合素質。切實加強勤政、廉政建設。
19、推進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加強信息員隊伍建設,組織好信息員季度例會和信息工作培訓班,加強交流指導與督促檢查。強化考核,大力挖潛,修訂下發2015年度信息工作考核辦法,進一步細化考核項目和考核指標,加強督促檢查,確保機關各處室、市級團體及各轄市區完成考核任務,爭創全省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召開全市信息工作會議,通報2014年度信息工作情況,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加強民族宗教調研工作,借助社會力量,圍繞一到兩個課題開展專題調研。
20、提升機關工作效能。加強門戶網站建設。進一步優化欄目設置,完善宗教場所查詢系統,對依法登記的佛教道教活動場所基本信息進行整理公布,方便社會公眾識別和監督。規范保密工作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局實際,重新修訂下發保密工作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管理辦法,調整相應的領導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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