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秀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促進我市低齡老人再就業實現銀發紅利的建議”收悉,綜合人社、教育等部門的會辦意見,現答復如下:
截至2024年底,我市60周歲以上戶籍老年人達115.8萬人,占戶籍人口的比例達29.7%,進入了深度老齡化社會。近年來,低齡老年人的就業需求和意愿越來越強烈。民政(老齡)部門對此高度重視,從法規政策保障、理念宣傳引導等方面促進低齡老年人再就業。
1.強化法治保障。《常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經江蘇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于2025年1月14日批準,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本市在全社會倡導積極老齡觀,引導老年人根據自身情況,積極參與家庭、社區和社會發展。鼓勵和支持老年人參與基層民主監督、移風易俗、關心教育下一代、糾紛調解、環境保護、文化和科技知識傳播等公益活動。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發揮老年人在咨詢建言方面的作用。制定公共政策、實施社區更新改造等涉及老年人的事項,應當充分聽取相關老年人意見。”這為老年人參與社會,充分發揮作用提供了積極的法治保障。
2.加強宣傳引導。我們重視引導老年人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的宣傳教育。組織開展人口老齡化國情省情市情教育,發布常州市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齡事業發展報告,以教育培訓、媒體宣傳、敬老活動、文藝作品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各界宣傳普及人口老齡化形勢、應對人口老齡化成就、積極老齡觀等內容,使積極老齡觀深入人心,消除社會各界對老年人就業的歧視態度和錯誤認知。2024年12月,我市舉行新時代“銀齡行動”啟動儀式,一批各行各業的老年志愿者充分發揮余熱的感人事跡起到了很強的引領示范效應。為助力老年人跨越數字鴻溝,我市深入開展“智慧助老”行動,2021年至今已累計為17.2萬人次老年人提供智能技術運用培訓,積極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等開展線上直播授課、虛擬現實體驗等新型培訓方式,在提升老年人智能技術運用的同時,提高低齡老人的就業技能和就業機會。
3.營造社會氛圍。近年來,我市以組織開展“敬老文明號”創建和“敬老月”活動為抓手,在全社會營造尊老敬老的良好風氣。積極發動各行業窗口單位、涉老社會組織、為老服務團體積極參與“敬老文明號”創建。每年“敬老月”期間,各行各業組織開展老年人走訪慰問、關愛幫扶、法律維權、文藝體育、健康提升、社會參與等各類活動。通過這些敬老宣傳活動讓尊老敬老成為各行各業的思想共識和自覺行動,促進各行各業在老年人用工上更加尊重老年勞動者、自覺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4.加強教育培訓。我市開放大學和老年大學等教育機構,積極呼應社會需求,正在通過開設針對性課程、創新教學模式、加快資源建設等措施,提升低齡老人的就業技能和競爭力,幫助他們更好地適應市場需求,實現再就業。通過設置家政服務、健康管理、電商類課程,培養低齡老人在各類服務領域的專業技能。
下一步,我們將著力完善政策制度,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老齡委統籌牽頭作用,與人社、教育等部門做好政策銜接。一是積極宣傳、落實國家延遲退休政策。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倡導和鼓勵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雙方協商自愿基礎上彈性延遲退休。二是完善低齡老人就業服務。新修訂的《江蘇省就業失業登記管理辦法》,將登記失業服務中的提供對象“在勞動年齡內”的勞動者,放寬至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明確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失業狀態的城鄉勞動者,可在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進行失業登記,并享受相應的就業服務。三是強化低齡老年人社會保障。落實《江蘇省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和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辦法》(蘇人社規〔2020〕6號),明確用人單位應當持用工協議,為其招用的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不超過65周歲、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就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低齡老年人就業提供了有力保障,讓老年人在“老有所為”中實現個人價值,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貢獻常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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