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市審計局組織對2023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市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情況,對產業強鏈補鏈延鏈、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體彩公益金、住房公積金等財政政策落實和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中小河流治理情況、大運河自然資源資產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和審計調查。
2023年,相關職能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緊扣“國際化智造名城、長三角中軸樞紐”城市定位,深入實施“532”發展戰略,全市經濟發展實現歷史性跨越,GDP邁上萬億臺階,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一、本級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審計情況表明,2023年,市財政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財政政策加力提效,重點領域支出保障有力,較好地發揮了財政宏觀調控職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預算編制有待規范。本級財政年初預算支出功能分類二級科目編為“其他”的金額占年初一般公共支出預算的24.89%。4家預算單位主管的個別專項資金中,用于部門預算支出,或通過政府采購方式購買下屬單位服務。
二是預算支出功效未充分釋放。工業高質量發展等3個“直達快享”專項資金未在規定時限內分配。創新發展等3個“直達快享”專項資金年底以撥作支。16項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分解下達不及時、6項市級專項資金滯留在下級財政。
三是財政資源統籌能力仍需強化。部分專項結余指標、政府投資基金收益未及時清理或清算上繳。通用水司未按規定及時上繳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市水資源服務中心水資源費收取不規范,涉及514.13萬元。
四是專項債券使用管理不嚴格。抽查7個債券項目,發現有3個項目新增專項債券資金至審計時未支付;1個項目工程方案設計未按規定招標;1個項目未及時簽訂代建合同。
五是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有待規范。抽查196個政府采購項目,發現有33個項目存在政府采購制度執行不嚴的問題。
六是預算績效管理水平仍需提升。抽查27家預算單位,發現有7家單位績效目標編制質量不高。個別專項資金結存較多,未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二、部門預算執行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2023年,市級284家預算單位決算收入合計372.60億元,決算支出合計369.50億元。實地抽查16家一、二級預算單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部門決算編制不夠完整準確。1家預算單位部分支出未納入決算,1家預算單位部門決算數據不準確。
二是部門預算剛性約束仍需強化。6家預算單位超預算列支會議費、培訓費,或在下屬單位開支有關費用。3家預算單位違規預支電費、超進度支付合同款。6家預算單位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專項資金,擴大范圍支出項目經費。
三是財務制度執行仍需加力。5家預算單位結存在財政專戶中的暫存款未及時清理、統籌使用。7家預算單位存在公務卡結算制度執行不嚴、報銷票據不合規、資產費用化等問題。
三、財政政策、公共資金及國有資源審計情況
產業強鏈補鏈延鏈政策落實及相關資金績效審計發現:一是評審標準有待完善。二是項目審核把關不到位。三是項目補貼的計算和執行標準不統一。
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管理和使用審計發現:一是部分購車人重復享受兩地政策補貼。二是銷售退回車輛補貼未及時清理。
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和使用審計發現:一是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彩票公益金。二是合同、采購管理不合規。三是資產管理不規范。購置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未及時、準確登記入賬。
新一輪中小河流治理審計調查發現:一是資金資產管理不到位。二是招投標管理不規范。三是項目績效管理不嚴。
大運河自然資源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審計發現:一是大運河國土空間管控有待改進。二是大運河生態環境保護修復不力。三是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有待提升。四是建設項目管理不到位。
四、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2023年,市審計局采取竣工決算審計、概(預)算執行審計、跟蹤審計等多種方式對軌道交通、騰龍大道智慧快速路等5個政府投資項目實施審計,涉及概算總投資524.57億元,共核減投資9.33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是項目建設管理不嚴格。存在部分項目單項投資控制不嚴超概算比例較高、工程建設階段性進度滯后、施工變更多增加工程投資款、合同管理和執行不嚴增加建設成本等問題。
二是項目財務管理不規范。主要是1號線、2號線存在多計建設成本的問題。
五、審計建議
(一)聚焦高質量發展,助推經濟發展質提量增。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以新能源之都建設為引領,持續在強鏈補鏈延鏈上下功夫,發展壯大財源。
(二)提升財政管理效能,推進財政資金規范高效使用。提高專項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加強政府非稅收入和專項收入征繳管理,盤活用好政府存量資產,強化政府采購監管。
(三)加強重點領域監管,著力防范化解風險隱患。加強政府投資項目預算、招投標和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嚴格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強化資源、環保領域協同監管,規范自然資源開發利用。
(四)做好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督促問題標本兼治。認真落實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要求,強化各類監督貫通協同,深化審計結果運用,確保審計整改成效。
審計提出的建議得到了被審計單位的采納和認可,被審計單位高度重視審計指出的問題,對相關問題進行了整改。
常州市審計局
2025年2月6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