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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創新辦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支持在常高校產教融合高水平發展實施細則(2024修訂版)》的通知 常教高職〔2024〕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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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常州經開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現將《支持在常高校產教融合高水平發展實施細則(2024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市政府辦公室2023年3月13日印發的《關于促進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系列實施細則(常政辦發〔2023〕13號)中的《支持在常高校產教融合高水平發展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附件:支持在常高校產教融合高水平發展實施細則(2024修訂版) 常州市創新委員會辦公室 常州市教育局
常州市財政局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支持在常高校產教融合高水平發展實施細則 (2024修訂版)
一、支持對象 本細則所稱的在常高校包括在常本科高校和在常高職院校。 1.在常本科高校具體為:常州大學、江蘇理工學院、常州工學院、河海大學常州校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天目湖校區、南京醫科大學常州校區。 2.在常高職院校具體為:常州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常州紡織服裝職業技術學院、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常州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江蘇城鄉建設職業學院、常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建東職業技術學院,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常州劉國鈞分院、常州旅游商貿分院、武進分院、常州衛生分院、常州鐵道分院、常州藝術分院、常州技師分院、溧陽辦學點、金壇辦學點,江蘇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常州辦學點等。 二、支持條件 1.在常高校獲批國家現代產業學院、一流本科專業、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國家“雙高計劃”的高水平學校和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專業、國家市域產教聯合體等各類項目; 2.各類項目以上級部門立項建設通知或批文認定作為確定依據,且原則上須為2023年1月1日后立項。 三、支持標準 1.對在常本科高校,新獲批國家現代產業學院的,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新獲批國家一流本科專業的,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其中國家現代產業學院按“立項資助60%、一年評估通過后獎補40%”相結合方式支持。 2.對新獲批與我市產業發展契合度高的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其他新獲批的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按“立項資助60%、一年評估通過后獎補40%”相結合方式支持。 3.對新獲批的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按“立項資助60%、一年評估通過后獎補40%”相結合方式支持。 4.對新獲批國家“雙高計劃”的高水平學校A檔、B檔、C檔建設單位,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5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按“立項資助60%、一年評估通過后獎補40%”相結合方式支持;對新獲批國家“雙高計劃”的高水平專業群A檔、B檔、C檔建設單位,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40萬元和30萬元獎勵。 5.對新舉辦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試點專業的高職院校,給予每個試點專業最高50萬元獎勵。 6.對新獲批的國家市域產教聯合體,給予其秘書處所在單位最高300萬元獎勵,按“立項資助60%、三年評估通過后獎補40%”相結合方式支持。 四、工作流程 1.該項政策采取免申報方式。 2.每年6月,市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根據上年度相關學校獲得的上級部門立項建設通知或批文認定,確定支持名單,通過常州市人民政府網站(www.yxy007.com)公示。有異議的,由市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組織進行核實,必要時可以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核實。 3.市教育局會同相關部門按規定程序制定獎勵方案和成效評估方案,報市創新辦備案。 4.市財政局根據最終獎勵方案下達資金。 五、其他事項 本細則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和解釋。 聯系方式:市教育局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處0519-85681355。 |